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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量刑!一男子隔空猥亵40多名未成年人……


南都来论:

顶格量刑隔空猥亵的网络“大灰狼”,大快人心!

撰文:舒圣祥


3月28日,北京海淀检察院发布一则案件,一男子3年隔空猥亵40多名未成年人获顶格量刑舒某于2019年-2022年间,以追求性刺激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岁-14岁未成年被害人,并通过网络诱骗、胁迫被害人向其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自慰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海淀区法院依法判决其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此前报道

诱骗,胁迫!男子隔空猥亵40多名未成年人


这是一起典型的“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与此前类案不同的是,其“隔空猥亵”未成年人多达40多名,犯罪时间也长达三年之久,诱骗、胁迫被害人发送私密照片、视频后,还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猥亵儿童罪一般刑期多为五年以下,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才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知道,除非一人犯数罪的情形,有期徒刑的法定最高年限就是十五年。具体到猥亵儿童罪,司法实践中判处十年以上的已经较为少见。本案嫌疑人舒某两罪并罚被判十五年六个月,的确是顶格处罚。



犯罪分子被顶格处罚,完全是其咎由自取。而以顶格量刑惩罚网络“大灰狼”,无疑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所谓“隔空猥亵”,指的是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与线下猥亵儿童行为不同,“隔空猥亵”一般没有实质性身体接触。针对这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针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不法分子假扮同学、好友、粉丝,在各个社交平台或直播平台上,通过买装备、刷礼物、发红包等伎俩笼络、引诱未成年人,再通过线上裸聊、拍裸照、拍视频等方式实施“隔空猥亵”。此类行为早已不是个案,而且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严重危害未成年人权益和身心健康。


此次顶格处罚,释放出重拳出击严打此类犯罪的强烈信号。对把黑手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大灰狼”绝不姑息,要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享受健康网络环境织密安全保护网。这样的典型案例,一方面给各地司法机关打击“隔空猥亵”犯罪提供了借鉴,另一方面也有力地震慑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谁要胆敢以身试法,小心会被顶格处罚。


值得一说的是,本案中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三年时间里,40多名被害人没有一名被害人报案,最后是一家互联网平台在后台巡查时发现并报案。很多孩子不知道对方是犯罪,被威胁之后也不敢告诉父母,哪怕告诉父母了,愤怒的父母为孩子名誉考虑,也很少选择报警。这是打击“隔空猥亵”的困境所在。对“隔空猥亵”的网络“大灰狼”顶格量刑,因此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大快人心之余,还需要网络平台更多尽到监管责任,同时也需要父母、学校、社会联手发力,给孩子补上相关的警示教育课程,发现网络“大灰狼”后及时报警,彻底斩断“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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