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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明星主播“偷漏税”的秘密

21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2-06

作 者 | 易佳颖

编 辑丨卜羽勤


今年以来,袁冰妍、吴川、蒋依依等明星主播偷税漏税事件频出,分别被累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430万、1359万、238万余元。从经营模式看,涉事明星主播几乎都以“家庭作坊”式的个人工作室形式运营。


天眼查APP显示,袁冰妍涉及的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袁冰妍本人持股达100%,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蒋依依工作室投资人则为其母亲刘艳林,持股比例同样达100%。而目前还在调查中的宋祖儿,其名下同样拥有多家个体工商户,目前均已注销。


从更长远的时间线看,2021年以来披露的明星主播偷逃税案中,个人工作室经营模式占据大头。薇娅、邓伦、徐国豪、吴亦凡等均为“家庭作坊”,由主播明星本人,或其亲属持股,通过虚假申报或转换性收入所得,实现非法避税。


“税收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哪怕是税收学硕士研究生,不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也无法将税务问题理清楚”,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解释道,“这就决定了家庭作坊的模式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它不仅仅牵扯到风险意识、是否敬畏法律,还有专业度问题,即家庭作坊可能会因为‘不懂、不专业’而坏事。



“家庭作坊”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网络主播和娱乐明星的偷税漏税案件中,涉案主体几乎都以“家庭作坊”进行运营。


一般情况下,网络主播有三种缴税形式:与商家签订劳动合同、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成立个人工作室。而在近两年涉及的11起案子中,大多数主播以个人工作室形式进行商业运营。


偷逃税款达6.4亿元的薇娅,通过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如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将从直播电商中所取得的佣金、劳务费等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在虚假申报的方式下实现逃避缴税。朱宸慧、徐国豪等头部主播同样采取了类似的避税手段。在各省市税务局公示中,“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是常见论述。


区别于其他明星挂靠于大型经纪公司的是,卷入偷税漏税风波的明星如袁冰妍、蒋依依、宋祖儿、吴亦凡、郑爽,也同样是“家庭作坊”,明星自身或相关亲属为主要持股人。


据天眼查官网显示,袁冰妍有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是上海冰妍影视文化工作室、宁波高新区丽妍影视文化工作室,于2017年、2018年相继成立,并在2019年注销。而此次涉事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袁冰妍持有100%公司股份,目前该公司也已注销。


此前遭网友举报的蒋依依工作室,全名为永康蒋依依影视文化工作室,于2016年成立,投资人为蒋依依的母亲刘艳林,持股比例达100%。目前仍在处理的宋祖儿案,关联有四家企业,如今只剩上海泓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并于今年年初就已将宋祖儿99%的持股比例变更为10%。


涉案金额达亿元级的吴亦凡和郑爽,其本人或亲属也享有全权股份。在吴亦凡相关企业注销清算以前,主要持股人多为吴亦凡或其表哥吴林,现今天眼查上还存续的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成立于2014年,吴林为百分之百股权持有人。而成立于2013年的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郑爽本人是全权股东。


相较于综合企业,“家庭作坊”对税收问题的反应更慢。据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海财税法律事务部律师谭玉娇介绍,从目前案件看,“家庭作坊对政策的变化没有及时做出应对的政策,缺乏应对税务稽查的能力和前期税务合规的正确意识。“


此次对于明星主播的税务查处,将进一步敲响税务工作的合规管理。“这次风波以后,明星应该会越来越重视自身的税务管理,专业化、合法化是必然趋势”,田志伟说,“明星自身也需要加强‘税商’培训,防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踩线’。此外,税务机关也应该及时公平明星‘踩线’的原因,对于非故意的‘踩线’行为,也不能简单的一封了之。”



税收洼地



2012年以来,明星个人工作室数量迎来爆发式增长。据DT财经统计,2010-2020年,明星每年开设个人公司数量大幅增长,2012年后每年新开个人公司数量超百家,在巅峰期2016年,全年共开设有新公司355家。在2020年1900家明星娱乐公司中,个人工作室占比约28%。


从税收征订条款看,个人工作室途径是有效降低税费的一大途径。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超额累进的税率最高为45%,但个人经营所得税在5%-35%之间浮动。《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一般企业征收税率为25%,与个人经营所得税最低5%的税率间,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交税时仅需交个人所得税”,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解释道,“从税的角度来讲,它少了一道企业所得税,因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交完企业所得税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就个人分配拿走的时候分红,所以就省了一道税”。


与此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在资金周转上也更为便捷。“这种方式很容易转到个人名下,对现金的提取也方便,从资金流和税收层面看,都比较方便,这应该也是他们的想法。”蔡昌补充道。


而之所以个人工作室相较于大型企业更容易出现税务问题,可能与其工作室成立的前期定位相关。“在前期核定征收中,税务‘筹划’步子迈得太大,‘低税率高收益’宣传层出不穷,导致误信了所谓的不合规的税筹手段。” 谭玉娇说。


事实上,在范冰冰“阴阳合同”曝光以后,演员“天价片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2018年8月,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家视频网站巨头联合其他六家影视公司发布声明,要求演员最高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此后又对综艺节目薪酬进行调控,单人单期片酬不超过80万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不超过1000万元。


而近两年的多起偷逃税案,更像在法规外的“另辟蹊径”。在对袁冰妍、吴亦凡等人的处理中,“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是常见论述。


不过更多明星工作室,在监管之下纷纷选择整顿注销。网络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起,每年都有超1000家艺人经纪公司注销,2021年时“年内700多家艺人经纪公司注销”在微博引起近百万阅读,魏大勋、邓超、沈腾等一线明星也在其中。


“明星工作室的注销是在减少税收不公平,洼地本身就是造成不公平,减少不公平将是未来的趋势”,蔡昌说,“寻求公平的税制和市场竞争是必然的,也是国家的方向。未来监视上来之后,可能会对整个交易都有一个大监管、大变化,包括现在电子发票的推广使用,将会让国家对信息的掌握更清楚”。


随着信息透明化进程,偷税漏税可能性将进一步被挤压。“信息更透明,财税更公开,未来空间真没有多少,依法纳税才是正道。抓到以后罚金罚款,滞纳金万分之5,每天加收,压力也很大,会给大家造成很大约束。”蔡昌说。


SFC

本期编辑 江佩佩 实习生 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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