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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争鸣】陈元媛: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

陈元媛 高校教育管理 2024-02-05


01 作者简介

陈元媛,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02 引用本文

陈元媛.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理,2022,16(3):104-112.     


03 摘要

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提升其教育质量和教育成效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文章通过引入行动者网络理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行研究发现: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中,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具有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动力机制。为了建构行动者网络,高校作为关键行动者需对不同的行动者进行“转译”,但在“转译”过程中存在网络“接点”支撑力弱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处于虚置状态;网络行政化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处于功利状态;非深度合作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处于离散状态等异质性内容。为了消除上述的网络异质性,文章提出强化网络“接点”,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支撑力;重塑网络功能,改革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机制;注重网络关系,建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多元协同机制等优化路径。


04 关键词

行动者网络理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学院

一、问题的提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若干政策推动创新创业工作。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从源头上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通过体制机制探索和育人模式改革来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育大学生群体的创新精神和提升其创业能力,从而实现高质量的创新创业。

正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教育政策的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高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于知识的经济社会中,创新创业已成为大学合法性的新来源,创新创业是大学转型发展的新范式而不是新职能。也正是由于创新创业教育可能会给大学发展带来范式上的挑战,学术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分析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的必然性、应然性,提出建构路径或整体性治理思路等。王敬国认为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是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高校应从目标体系、协同机制、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评价体系等方面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丁月华等指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着组织区隔化、资源分散化、制度碎片化、信息孤岛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高校应从横向功能整合、纵向层级整合、跨界深度整合等维度建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朱峰等认为,我国高校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存在教育理念滞后、课程体系不健全、师资力量匮乏、实践环节薄弱等问题,应通过树立科学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课程体系等措施予以应对。这一类研究主要以定性研究为主,通过调查或分析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的背景或困境,进而提出相应的优化路径。二是基于案例对某特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行总结分析,又或者是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某一特定环节进行深入研究等。王志平等构建了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实践环节“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并以内蒙古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为例,探讨如何将新体系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林伟连等以浙江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实践为例,研究其全链条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IBE”特色,并构建了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创投、创富“六创”协同的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姚昊等通过调查分析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支持体系不同环节的运行机制,认为资金支持、服务平台以及外部环境营造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提升有重要影响。李旭辉等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环境、投入、产出三个方面构建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群组G1法和非线性加权法完成了评价指标赋权和评价模型设计。综合来看,当前有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研究要么聚焦于微观视角,集中于某一特定环节或案例,要么定位于宏观研究,集中于概述问题与对策,但对中观层面的分析较为缺乏,尤其是从某一理论视角切入探讨其内在机理的研究还不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是多主体协作的整体系统,不仅包括教育相关者的理性认知、情感行为、能力养成等复杂过程,还涉及制度、结构、利益等复杂关系,引入恰当的理论进行分析既可以把握其微观的复杂性,又能剖析宏观的问题,还可以拓展当前研究的广度与深度。

行动者网络理论是由法国社会学家拉图尔(Bruno Latour)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以行动者为立足点,通过研究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影响来展现社会运行的动态过程和内在机理。行动者网络理论是将多元的行动者置于互动的网络中进行分析,在网络中锁定异质性内容,并在消除异质性内容的基础上重新建构新的体系。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有待提升,教育行动者之间的多元合作存在不平衡性,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引入可以有效揭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不同主体的不同诉求以及内在逻辑,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进而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与质量。基于此,文章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分析视角,通过分析教育行动者的角色来呈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网络建构过程,通过重塑多元协同的行动者网络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改革以推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行动者及功能分析

(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行动者

按照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观点,一项社会行动之所以能达成关键在于行动者,正是由于作为本体的行动者发生了相互联系才产生了社会行动。在传统的社会行动研究中,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往往被视为结构中的“中介者”,但实际上行动者的能动性是社会网络行动达成的基本要素。在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体系中,行动者并不单单是人类或人类群体,也包括影响社会实践的一切非人类因素,例如观念、技术或制度、信念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人类行动者是高校以及高校中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载体,这种组织载体是多元的,既包括高校教务、学工等职能部门,也包括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以及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平台的企业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的非人类行动者包括宏观制度背景及教育政策、不同主体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等。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行动者功能分析

在明确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行动者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不同行动者的功能。首先,宏观制度背景及教育政策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的推力。创新创业教育强调创新和创业的双生性,创新代表了创业的趋势和水平,创业是创新成果的市场化过程,二者是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在高等教育中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培养大学生群体的创新思维和提升其创业能力来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20世纪90年代,我国一些地方院校进行了一些创新创业教育的自主探索。随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重要性的不断凸显,2002年教育部选择9所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工作。试点高校虽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但并没有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完整体系。直到2014年,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被提上了日程。随之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教育体系。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于2015年6月在清华大学成立。该联盟旨在研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并推动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由此,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进入新发展阶段。可以说宏观制度背景及相关政策作为非人类行动者呼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成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的外部推力。

其次,组织载体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的关键。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依托完整的组织载体。20世纪80年代,一些高校凭借技术专利开始发展校办企业,这些校办企业不仅为大学生群体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平台,也为后来的创新创业教育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发展的规范化,一些知名高校开始与地方政府合作兴办大学科技园,通过服务输出、技术转化、企业孵化等方式与地方进行资源互补,带动大学生群体创办企业。大学科技园成为诸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窗口,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可以说,无论是校办工厂还是大学科技园都是从带动就业的角度推动高校创新创业的实践教育,还没有将培养创新创业型拔尖人才作为重心,也没能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渗透到高等教育系统的全过程中。21世纪以来,教育部组织了9所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试点,试点高校在校内进行了创新创业教育组织载体和组织模式探索,例如中国人民大学依托经济管理学院和创业研究中心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大连理工大学通过开设创新实验班和创新实验学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也正是基于这一时期的探索,当前高校普遍设置了体系健全的创新创业学院作为组织载体。创新创业学院既是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汇聚者,又是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合作平台,其已成为撬动新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点。

再次,教师群体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的核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分为两类:一类是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人员、经济管理类教师、校外实践型教师等,他们通过管理和创业类课程的讲授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另一类是高校的专业教师,他们对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专业素养的积累以及创新创业兴趣的激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扮演了服务者和指导者的角色,他们往往受到更多的重视,而专业教师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的角色则容易被忽视。实际上专业教师是学生成长的陪伴者与支持者,由专业教师牵头实现师生共创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本意所在。总之,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教师群体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的核心所在,他们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与大学生群体进行同频共振,形成创新创业的有效场域,通过大学生单创或师生共创等方式产生创新性成果并通过创业过程最终实现转化。

最后,高校职能部门与行业企业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的保障。由于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和系统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并不能由教师或大学生群体单独完成,也很难由创新创业学院全部担纲,其还涉及诸多教学管理部门以及社团组织等。一方面,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课程、实践内容既是专业教育的主体,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所在。此外,创新创业学院很难单独组织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一般也需要教学管理部门的配合来共同完成。另一方面,高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实战比赛以及学工、团委等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社团构成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载体。各类实战比赛可以为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提供机会,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新创业潜能;创新创业社团能够通过自组织的形式对有志于参与的大学生群体形成示范效应,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创业技能。除了相关部门外,创新创业教育还需要实践链条的转化,这就涉及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各类创新孵化器、创业园。它们一方面能为大学生提供实战导师和实践平台,另一方面也能够提供创业实体运转所需的投资支持等,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综述之,作为一项涉及教育全过程的高层次教育探索,创新创业教育必须有多个行动群体的共同支撑才能最终完成。

三、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转译”及网络异质性

(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转译”

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关键概念是行动者。作为社会行动的基本要素,行动者要形成社会行动就必须发生联系并进行彼此互动,在互动过程中进行“转译”。“转译”是行动者网络建构的途径,即通过关键行动者来协调多个不同的行动者,将各自的行动能力、利益诉求以及行为逻辑进行交流、碰撞、博弈,最终在“强制通行点”的统领之下进行分工和安排,形成完整而稳定的行动网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是多主体参与的复杂系统,体系的建构既是教育行动者不断协调、配合以及博弈的过程,也是行动者之间创新理念传播、创业行动发生的过程。以行动者网络理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进行“转译”,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问题呈现。尽管传统的高等教育也注重科学研究的创新以及教学方式的改革,但并没有凸显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这就导致大学生群体的专业技能难以转化为创新创业的潜在动能,创新不足制约科技进步,创业不够使经济社会难以保持活力。通过创新带动潜力型的创业,通过创业助推科技创新已成为时代之需。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各方行动者联合起来形成完整体系。如何优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已成为教育行动者共同面对的问题。

其二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利益赋予。在创新创业教育中,高校本身作为能动体是关键行动者,其将内外部资源整合起来进行分配,通过赋予相关资源的方式促使创新创业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通过设立创投资金或制定其他优惠政策推动教师和大学生群体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通过产学研结合孵化创新创业项目为企业提供动力以深化校企合作。总之,高校作为关键行动者通过利益赋予来协调安排各行动者的角色,最终将创新创业教育运转起来。

其三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征召动员。在利益赋予的基础上,行动者受到关键行动者的征召进入行动者网络之中开展相应行动。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高校管理层通过系列举措对创新创业学院、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师生群体乃至相关企业等行动者进行征召和动员,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贯彻到各行动者的诉求之中,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进行职责分工和协调部署,通过行政性和市场性机制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行动网络的建构。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网络异质性

构建行动者网络的首要任务在于确定关键行动者,而后再由关键行动者根据特定的任务来整合和协调其他行动者,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转译”的方式对行动者的角色和定位进行确定,使行动者之间建立起对话和博弈机制,进而建构完整的行动网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改革行动,在上级各项政策的推动下,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以及校内外的行动者进入改革过程之中,通过彼此的配合建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并促使其不断优化。但理论与实践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网络中的行动者可能会过度强调各自的利益和诉求、选择不同的行为方式或偏离总体的改革目标,甚至可能出现各自诉求对总目标的替代现象,这就出现了网络中的异质性。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行动者确认及网络建构过程中也会出现诸多的异质性,从而导致行动网络呈现严重的不稳定性,教育改革的动力被削弱,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也会陷入低效的状态之中。由此,我们必须正视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存在的异质性,分析其深层根源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消除不稳定性,使网络复归到稳定和均衡的状态。从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分析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的异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网络“接点”支撑力弱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构处于虚置状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过程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目标在于培养大学生群体高阶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技能,其中创新创业学院和教师是关键“接点”,但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接点”支撑力弱的问题。就前者来说,尽管很多高校设置了创新创业学院,但大都采取的是虚体模式,创新创业学院缺乏统领创新创业教育的权限,学院的很多管理人员也是兼职的。许多高校也并没有投入充裕的人力和物力来支撑创新创业学院的运转,从而使其在设置创新创业课程或建设高层次项目平台上难以发挥强效能。此外,创新创业学院在链接校内外科技园区和合作企业方面的能力也存在明显不足,这就难以为大学生群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就后者来讲,有研究显示,我国高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占到62.5%,从事创新创业教育2年以内的占到39.5%,而辅导员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教师占到了35.3%。通过这一组数据可以看出,高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多属于临时配置。临时配置的教师缺乏相关学术资源,大都限于讲授创新创业政策或一些通识课程。专业教师往往固守于专业教学或科研之中,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参与意识不强,这就使得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割裂开来,创新创业教育成了无源之水,专业教育也难以得到创新性转化。

第二,行政化“转译”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处于功利状态。高校管理层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推动者,推动过程是借助高校行政管理系统的力量以科层化的方式进行。首先,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的首要行动者,一些创新创业学院将赛事奖项、项目数量、企业孵化率等行政考核中的显性指标作为目标,投入较多的精力和资源,但在搭建师生共创平台、健全高质量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等无法有效量化的内容上却投入不足,这就造成创新创业教育缺乏可持续性。其次,创新创业教育应在专业教育基础上调动具有创新潜能的教师和大学生参与,但在现实中创新创业教育往往被简化为师生全员参与的任务,教师和大学生群体被动参与其中,不仅失去了精准性,而且遮蔽了真正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最后,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厚积薄发的过程,但一些高校将创新创业量化为指标体系且与大学生群体的评先评优等进行捆绑,创新创业教育跌入了为创新而创新、为创业而创业的形式主义陷阱,最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可以说,行政手段在氛围营造和激励机制建构上对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仅靠行政力量推动也会造成管理和考核的功利性,甚至可能会产生以短期性、功利性的指标体系代替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质过程等问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素质和技能并没有得到真正提升。

第三,非深度合作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处于离散状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涉及从师资力量配备到大学生的课程设置、从平台搭建到科技转化、从社团模拟训练到组织参与学科竞赛等多个方面。由此可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涉及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的合作,尤其是创新创业学院、教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学工部门、行业企业等的合作,以及各职能部门与学院之间的协调合作。当前很多高校普遍采取的是创新创业虚体模式,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与学院之间缺乏深度合作,一些协调配合的制度建设还较为缺失,不同行动者也多是按照各自的教育管理理念和逻辑来开展工作的。如有些高校的教务部门与科技管理部门没有实现协同,在培养大纲和课程设置过程中未能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渗透到专业教育之中;有些高校的科技部门与人事部门没有实现协同,科技评价中对师生代表性创新成果重视程度不够,创新成果与教师的职称晋升关联度低,对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激励还不够;有些高校的科技管理部门与二级学院的协同不够,在科研平台搭建、课题组织模式上缺乏创新,基层教科研组织的活力没有被充分激发出来,科技创新的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受到制约。此外,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协作也不够,这一方面是因为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行业企业的创新创业实践无法有效对接;另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中小型企业较为注重短期经济效益,与高校协同进行创业教育的意愿并不强,创新创业教育难以落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各行动者的多元合作,建构的网络也必须具有高效和优质的特征,但当前一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缺乏多元合作的顶层设计,从而使行动者网络处于低效状态。

四、行动者网络理论视域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优化路径

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作为分析框架的优势在于其能够将网络建构中的行动者以及行动者的利益与诉求凸显出来,不遮蔽任何行动者的重要性,且能透视网络中的异质性环节,并针对这些环节进行优化和持续改进以保持网络的稳定性。当前,党和国家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度重视,将其提升到培育未来创新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的战略高度,因此保持创新创业教育网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一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网络建构呈现虚置、功利化以及离散状态,降低了行动者网络的功效,甚至影响了行动者网络的正常运行。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高校需要提高创新创业教育供给能力,改变行政管理单一推动的现状,并建构多行动者共治的合作模式。

其一是强化网络“接点”,提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支撑力。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过程中,创新创业学院是征召和动员其他行动者的“接点”,教师群体是联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对象的“接点”,高校应重点提升二者的支撑能力。对于创新创业学院来说,一方面是要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创新创业学院的领导应注重提升自身的规划能力,争取学院发展的资源和话语权,构建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并组建现代化的管理团队;创新创业学院的工作人员应不断更新自身知识体系,抓住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机遇,为校内师生创业团队及校外孵化机构、行业企业等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是要提升创新创业学院的链接能力。创新创业学院的任务是将优质资源配置给教育对象,其可以通过策划校友论坛、名师指导等活动将教师和前辈的经验配置给缺乏实战经验的大学生群体,也可以通过搭建平台等方式将各类机构的投资配置给缺乏资金支持的创新创业团队等。对于高校创新创业教师群体来说,一方面,高校应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可通过校内教师与行业导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职教师团队,同时也要注重引导不同教师群体发挥各自的优势,如鼓励校内专职教师开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课程,聘请校外行业导师开设创业实践课程,以校内外联合的方式共建创新创业专题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将知识体系与大学生群体的兴趣联系起来,从而促进大学生个体的精神成长和技能提升。另一方面是要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励更多专业教师融入创新创业教育之中。例如高校可以通过宣传发动、激励机制构建等提升师生共创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支持师生设置扁平化的科研团队或技术攻坚团队来激发他们的创新创业潜能,从而使更多的高水平专业教师成为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

其二是重塑网络功能,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机制。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推动不能仅依靠传统行政化的单一方式,应秉承改革的理念给行动主体进行“松绑”,依靠共同的目标来动员行动者,通过建立新的机制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首先是要进行教师管理机制改革。教师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教师考评导向、教师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机制:在考评上,高校应推动考评方式的多元化,强调将创新性成果转化成效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在教师能力建设上,高校应破除“五唯”束缚以激发原创精神,突出教师专业领域的创新能力,建立扁平化的科研创新载体,鼓励跨院、跨系、跨专业的学科进行交叉创新,使专业教师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力量。其次是要建立“自下而上”的创新项目遴选和服务机制。一方面,针对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大多依赖高校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单向推动的现状,高校应注重发掘具有创新潜能的师生骨干,“自下而上”地遴选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以其创新需求为本位进行精细化服务和专项化培育,使其创新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高校应基于服务型理念重塑创新创业学院的定位,注重创新创业学院与基层教研团队的无缝对接,将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教科研组织和师生群体中,从中挖掘创新创业的星火,并助推其成为燎原之势。

其三是注重网络关系,建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多元协同机制。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是融合关系,同时创新创业教育也是大学生群体自我教育和自我激发的过程。这几个方面的特性决定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必须强调多元合作,通过多元协同机制来保持网络的稳定性。首先是要实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协同。创新创业教育既要依托前沿的课堂内容和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又要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中寻找融合点,在高精尖的科研领域中寻找创新点。这就要求教学管理部门加强与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门等的协同,结合信息时代的发展导向和知识融汇时代的新趋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注入新动能,同时进行教学模式改革,例如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倡导小班化和小团队授课,组织各类扁平化的科研型教学组织形式,以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新创业潜能。其次是要实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环节的协同。创新创业教育不仅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也要培养其管理、协调和组织能力,这些能力很大程度上是在实践过程中塑造的。基于此,高校和创新创业学院应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社团、俱乐部、兴趣小组等,大学生群体通过参与这类组织能够积累创新创业的社会资本,锻炼自身的协调、沟通和组织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最后是要实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校企间的协同。高校可以鼓励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也可以吸引各类企业家到高校进行专项指导;高校可以以专业领域为基础、以优势学科为依托,鼓励学生参与政府、企业举办的创新创业类竞赛,以此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等;高校还可以联合校友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也可以联合企业对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联合孵化等。

五、结语

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时间比较短,传统的认知将其视为高等教育的附加部分。但从本质上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对传统高等教育的一次革命,创新创业的理念需要渗透到高等教育的所有环节。要实现这一目标,高校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但体系的建构并非仅仅是设置载体和开展活动,更重要的是使多方行动者行动起来,形成协调、统一的能动型行动体。行动者网络理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构具有高度的适用性,该理论将教育体系视为完整的网络,突出行动者的主动性,破除其中存在的异质性部分,转而寻求所有行动者的最大公约数,在“转译”中建构网络并保持网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在动态平衡中逐步实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排版:马莹莹

审核:刘   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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