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境外回国人员最新乘机政策发布!
尊敬的各位旅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自2020年3月19日零时起,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目的地为福建的入闽人员,均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请各位旅客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刻意隐瞒、虚报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治疗,或不遵守居家观察有关规定,或是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有关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转发“福州、厦门、泉州、青岛”四地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福州市防控措施
(一)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途径任何境外地区到福州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
(二)机场入境人员健康管理
1.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统一安排到长乐区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
2.对于发热等症状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统一安排到长乐空港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待解除隔离后送回海瀛湾佰翔度假酒店。
3.对其他人员,目的地为各县(市)区的,各属地指挥部第一时间从机场“点对点”接回辖区集中隔离点;剩余人员统一安排到海瀛湾佰翔度假酒店集中隔离;其中需中转的,必须在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安排中转。
4.核酸检测费用由相关属地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隔离人自行承担。
福州市有关单位咨询热线
厦门市防控措施
(一)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的入厦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入境后可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四)来厦转机旅客须知
1.当日转机:体温正常的转机旅客,由厦航安排人员全程陪同,直至登机。
2.隔日转机:厦航将安排人员送旅客至空港花园酒店,隔日再安排人员陪同引导登机。
厦门市有关单位咨询热线
厦门市外办:
英语:0592-2856083
日语:0592-2856053
韩语:0592-2856076
法语:0592-2856075
俄语:0592-2856037
德语:0592-2856081
西班牙语:0592-2856073
厦门市侨办:0592—2856033
厦门市侨联:0592—2856551
厦门市台办:968820
泉州市防控措施
(一)自2020年3月17日起,所有境外入泉人员须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统一安排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诊疗。
请广大市民共同监督,热线电话:22188667。
青岛市防控措施
(一)自2020年3月17日起,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对正常入境人员在隔离观察期内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追踪、管理。确诊病例及时转运至相应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实施治疗。
温馨提醒
请您提前了解目的地、中转地的最新防控政策,留足3个小时以上的中转衔接时间,合理安排行程。符合厦航国际、地区航线航班联程中转服务住宿产品的旅客,如根据各地最新防控政策,需要统一安排到指定酒店入住,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旅客自行承担。
厦航衷心感谢各位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祝您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