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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汉 , 胡超颖 | 绿色并购对中国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绩效的影响

高汉 , 胡超颖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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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绿色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理念之一,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绿色并购事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通过对以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为例的绿色并购经济和社会绩效的实证分析后发现,企业可以通过绿色并购显著提升其经济绩效,其中,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在进行绿色并购时可能会牺牲一些短期经济利益,但该决策并不会对其长期经济绩效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企业进行绿色并购后社会绩效并没有显著改善,究其原因可能是绿色并购社会绩效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或者某些企业以环境保护为噱头进行经济利益输送。总之,绿色并购是现实背景下企业转型发展的一项新的选择,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更加积极有效地进行政策引导与规范,真正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绿色并购;企业绩效;高耗能行业;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高汉,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六期



目录

一、引言

二、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绿色并购现状分析

三、研究假设、变量设计和模型构建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五、结论及启示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近些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已然成为当今中国亟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绿色发展也被列入发展考核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并购重组成为了企业优化配置、获取优势资源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内企业,特别是环保监管重点关注对象企业,很多开始通过绿色并购方式,获取所需的绿色资源、绿色技术或绿色管理经验等,以满足社会、政府等多方对企业绿色发展的要求。绿色并购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循环经济、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创新,促使企业在绿色发展战略新兴领域占据有利生态位。据统计,我国高耗能上市企业于2005年至2018年间,共发生1449起并购事件,其中有203起为绿色并购事件,即约14%的并购事件是以绿色发展为出发点。2008年至今,国家工信部共出台或答复了532条涉及高耗能行业企业规范的通知和建议。①随着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企业逐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向清洁生产领域转型,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也不断出台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的行为。


国外暂未明确提出绿色并购概念,但对于绿色并购的理解可以作为技术并购结合环保观念的广义拓展。Williamson(1975)首次提出技术并购理论,并阐述了技术并购的发展动因。随着技术并购在欧洲广泛流行,这一新兴形式开始引起学者们的关注。Link(1988)提出某些企业运用技术并购的手段获取所需的先进技术资源;Hussinger(2010)提出技术并购能够协助企业快速实现技术多元化的目标,以适应技术变革。在技术并购逐步发展的同时,国外学者也开始探讨环保举措对企业市场竞争力发展的影响。Walley和Whitehead(1994)提出为实现节能减排而放弃其他优质投资机会的机会成本对企业的发展有重大不利影响;Porter和Linde(1995)却不这么认为,他们相信一定程度的环保监察可以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可以使得企业在提升竞争力的同时兼顾社会环保责任。国内一些学者明确提出了绿色并购这一概念。沈洪涛和廖菁华(2014)提出,


随着我国环保问题的日渐浮现,原有的传统企业管理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政策变化,我们必须提出新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路径。绿色并购则十分契合这一目标,该企业行为根源上是为获取或升级原有绿色技术而进行,一些国内学者对绿色并购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扩展。胥朝阳和周超(2013a;2013b)提出,传统并购重组可以与绿色发展理念有效结合,旨在通过一般企业行为获得额外绿色竞争力。周超(2014)等继而提出绿色并购的特点表现在企业通过绿色并购来掌握目标公司节能减排的核心技术,实现技术创新,获取绿色竞争优势。邱金龙(2018)从影响因素、溢价特征和绩效分析角度对企业绿色并购行为进行了剖析,认为不同环保制度影响下的企业绿色并购具有异质性结果。另外,关于并购绩效的评价,国内外均已存在较为完善的体系,绿色并购作为一类特殊的并购,可以沿用一般并购绩效评价方式。


国内外研究者就绿色并购的理解以及绩效评价的研究对本文具有丰富的参考价值。但截至目前,国内学者仍将绿色并购局限于企业为获取、拓展绿色技术和提升有利形象的一种手段;国外研究者也仍只是面向技术并购这一母概念进行抽象概括式的探究,而未具体针对绿色并购行为进行详细分析。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方向。本文以高耗能企业为例,通过具体研究绿色并购产生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为企业选择绿色并购行为提供理论与实证支持,同时也为相关部门监管评价提供一些有意义的证据。




二、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绿色并购现状分析




本文选取的高耗能行业,也被通俗地称为能源消费密集型行业,是指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耗用能源相对较多、能源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的行业。按照国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低统计口径分类,目前我国的六大高耗能行业具体为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本文以中国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为例研究企业绿色并购绩效,通过查询高耗能行业上市公司的并购公告,分析样本期间每次并购的主要目的,如果该并购有助于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创新发展,那么就将该并购归类为绿色并购;在明确绿色并购主体之后,结合传统企业并购绩效考核衡量标准,进行相关实证研究,旨在明确绿色并购行为对企业层面的净值收益,也为监管部门政策制定提供技术参考。


(一) 高耗能企业绿色并购事件数的年度分布

图 1显示的是2005—2017年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绿色并购事件数的年度分布情况。整体上,近些年上市公司并购事件数处于持续增长的状况,其中绿色并购事件数的变化趋势与此相匹配,呈现波动上升的态势。这表明目前高耗能企业的环保意识总体上在不断提升,绿色并购逐渐成为企业转型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实施绿色并购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二) 高耗能企业绿色并购事件的行业分布

表 1显示了高耗能企业细分行业中绿色并购事件的分布情况,各细分行业的绿色并购事件占比虽有所差异,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绿色并购事件占比最大,为17.63%,但总体上,各细分行业的绿色并购事件占比相对均衡。


(三) 高耗能企业绿色并购事件的区域分布

根据对CSMAR数据库中相关数据的统计,在区域层面,高耗能企业并购事件数和绿色并购事件数均表现出由东部逐渐向中部和西部递减的规律;东部和中部绿色并购事件占比相对一致。其中,海南绿色并购事件占比为28.57%,吉林绿色并购事件占比为28.26%,广东绿色并购事件占比为23.91%,上海绿色并购事件占比为14.52%,北京绿色并购事件占比为11.69%。在资源状况日益紧缩的背景下,各省市对环保节能日益重视,高耗能企业也有了充分的原动力实施绿色并购战略。


概而言之,高耗能企业绿色并购事件数年度分布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表明绿色并购逐渐成为高耗能企业转型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细分行业分布情况则说明高耗能行业的企业已考虑通过绿色并购行为实现环保目标。在数据收集处理过程中,笔者发现非高耗能企业的绿色并购事件占比仍较小,因此,基于样本代表性和实证精确度考虑,本文选取高耗能上市企业数据为例证。该现象从另一角度表明,我国非高耗能企业目前还很少进行基于环保目的的并购,这对政府相关环保引导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另外,从区域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相关企业的绿色并购行为较少。综上,高耗能企业绿色并购事件分布在时间、行业和区域上均存在异质性特征。但在实证过程中,控制变量太多会导致自由度下降,增加估计误差。因此,笔者在模型构建时,将逐步考虑年度固定效应、行业固定效应,并将地区固定效应作为稳健性检验部分,从而使得模型完整合理。




三、研究假设、变量设计和模型构建




(一) 研究假设

目前学界关于企业绿色并购这类特殊并购的绩效研究尚少,因此笔者通过对企业出于环保目的进行的管理行为相关研究结论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提出研究假设。


早期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考虑环保方面的支出会对企业管理成本形成挤出效应,相同条件下会增加企业成本压力,对企业生产效率以及经济绩效产生不利影响。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波特假说”(Porter,1991)则对该观点提出了质疑。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所面向的利益相关群体的多样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含义逐步丰富,即企业综合衡量涉及社区福利、环境保护和公益事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多方期望后,进行系列决策的行为。Waddock等(1997)研究发现,公司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将会获得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或减少管制关注,能够降低日常运营成本,对提升利润有一定的帮助。“波特假说”认为污染是经济浪费、资源未被充分使用的表现,企业为减少污染所做的努力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生产率;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励企业进行管理和产品创新,从而产生“创新补偿”效应。Stefan等(2008)从特定市场准入、产品差异化特征、污染控制技术出售、规制违背成本减少、资源与服务节约、资本成本和劳动力成本降低等多方面分析后认为,


考虑环保因素的企业行为可以提高收入和降低成本,进而提升经济绩效。在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企业进行绿色并购涉及信贷融资、行政审批等流程时,会获得比一般并购事件更多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可以从隐形时间价值和显性税收优惠角度降低并购成本,提升短期或长期经济绩效;而且,目前我国清洁生产领域市场格局尚未完全成形,提早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可占领有利生态位,获取先行者优势,从而有助于长线发展。另外,从价值投资角度考虑,企业绿色并购为市场投资者提供有利信号,对机构投资者而言,企业考虑环境因素的经济行为与机构持股偏好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李佳婧,2018)。企业绿色并购信息披露后,投资者的持股偏好很可能会为企业带来更优的经济绩效。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经济绩效优于非绿色并购。

H11: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短期经济绩效优于非绿色并购。

H12: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长期经济绩效优于非绿色并购。


Carroll(1979)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该模型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经济上、法律上、伦理上和慈善上的4种责任,企业在社会发展中不再单纯是“经济人”,而是逐步发展为“社会人”。因此,本文除考虑绿色并购的经济绩效外,还将社会绩效纳入评价范围。Barnett和Salomon(2006)指出,注重社会责任的企业往往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不仅可以吸引社会敏感度高的顾客,还能改善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关系,实现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同时提升。高耗能企业实施的绿色并购是满足社会公众环保诉求的一种手段,通过绿色并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节能减排、承担社会责任、提高社会绩效的目标。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社会绩效优于非绿色并购。


(二) 变量设计

1.被解释变量。本文从经济和社会绩效两个角度验证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绩效表现(Performance)。经济绩效主要通过累积超额收益率CAR(Cumulative average abnormal return)和购入-持有超额收益率BHAR(Buy and Hold Abnormal Return)进行检验;社会绩效主要以第三方评估平台的数据作为替代变量,将使用润灵环球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数据CSRR。其中,累积超额收益率CAR通过事件分析法计算得出。本文以高耗能企业首次披露的交易公告为基础,以日为单位,分别选择(-3,+3)、(-5,+5)、(-10,+10)为并购公告时间窗,使用市场调整法来计算预期正常收益率系统风险,系统性风险指数β选取首次公告前(-210,-11)的日收益率计算求得,最终累计异常收益率,记为CAR。同理,转换月度为周期,选择(-12,+12)、(-24,+24)、(-36,+36)为时间窗计算购入-持有超额收益率BHAR。


2.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是绿色并购GMA,为虚拟变量,若企业并购行为属于绿色并购取值为1,不属于绿色并购则取值为0。


3.调节变量。本文从股权结构入手,分别选取股权集中度OWC(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股权性质OWP(国有企业取值为1,否则为0)来检验不同股权结构下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差异。


4.控制变量(control)。本文主要从并购企业基本信息和并购行为事件信息两大角度考虑变量控制。前者,对企业规模(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的自然对数SIZE)、企业财务效益状况(总资产收益率ROA)、企业资产营运状况(总资产周转率TURNOVER)、企业偿债能力状况(资产负债率LEV)、企业发展能力状况(销售或营业增长率GROWTH)进行控制。后者,控制了并购相对规模(主并方的并购支付金额与前一年末其权益市场价值的比值MASIZE)、并购支付方式(PAYTYPE)。同时,考虑了并购是否为关联交易(RELTRD),并借鉴潘红波、余明桂(2011)的研究,控制了企业现金比例(年末货币资金与资产总额比值CR);另外,还控制了年度固定效应、行业固定效应。本文对上述变量中的连续变量进行了1%水平下的缩尾处理,避免某些极端值对回归结果造成失真影响。


本文选取国泰安CSMAR并购数据库中2005—2018年高耗能企业并购数据为研究样本,从中筛选买方上市公司,剔除并购失败的样本,合并同一并购事件中的不同并购子事件。经过数据预处理,最终共得到816个并购交易样本。本文实证研究所使用的统计及数据处理软件包括Stata和Excel。


(三) 模型构建

本文首先进行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拒绝原假设,因此,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构建了模型(1);其次,分别考虑股权集中度和股权性质不同情况下绿色并购绩效是否存在差异,构建了模型(2)—(5)。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 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

表 2显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总体来看,绿色并购绩效基本大于0,说明绿色并购与非绿色并购相比,可以获得正向绩效。自变量的平均取值为0.137,表明在合理缩小样本以后,依然存在超过10%的样本归属于绿色并购事件。并购事件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现金股权混合支付3种,其中现金支付的均值为0.809,相对最高,说明高耗能企业并购以现金支付为主要方式。另外,企业关联并购均值显示,有超过一半的并购行为与关联方有关。


将所有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的相关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控制变量选择合理且必要。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基本符合前面假设,具体情况还有待后续运用多元回归分析进行进一步检验。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绝对值基本小于0.3,说明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二) 绿色并购经济绩效的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通过检验因变量CAR3、CAR5、CAR10与GMA的关系,分析高耗能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短期经济绩效是否优于非绿色并购;通过检验因变量BHAR12、BHAR24、BHAR36与GMA的关系,分析高耗能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长期经济绩效是否优于非绿色并购。


1.绿色并购短期经济绩效的实证结果与分析。表 3报告了绿色并购事件短期经济绩效的实证结果,模型Ⅰ反映了在控制相关影响因素之后,短期并购经济绩效CAR(-3,+3)、CAR(-5,+5)、CAR(-10,+10)与绿色并购的关系,其回归系数分别为0.037、0.039、0.051,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高耗能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短期经济绩效优于非绿色并购,支持假设H11。就控制变量而言,企业规模与经济绩效反馈呈负相关关系,这可能是由于伴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相应的并购难度不断增加,所需的并购成本也在加大,导致企业绿色并购整体经济绩效的削弱;企业财务效益状况(总资产收益率ROA)与经济绩效呈负相关关系,表明如果实施并购行为之前主体企业的经营效果不佳,即使意图利用绿色并购手段来扭转困境也不易再次取得资本市场的信赖;企业资产营运状况(总资产周转率TURNOVER)与经济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即企业前期资产营运状况越佳,后期实施绿色并购的经济绩效越好,这主要得益于市场各方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信任。从并购交易事件特征角度来看,并购相对规模(MASIZE)与经济绩效呈正相关,表明绿色并购事件相对规模越大,为企业带来的短期经济绩效越好。产生该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主并购企业往往对较大规模的绿色并购事件给予的关注度与重视度更高,更容易提高经济绩效,并且并购市场也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就并购支付方式而言,相对于作为基准组的PAYTYPE1(现金支付),PAYTYPE2、PAYTYPE3(分别代表的股权支付、现金股权混合支付)均比现金支付的绿色并购带来的短期经济绩效要好。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发现高耗能企业进行绿色并购比进行非绿色并购产生的短期经济绩效更优。本文继续考虑企业股权结构和性质对绿色并购经济绩效的调节作用,设立了模型Ⅱ、模型Ⅲ、模型Ⅳ、模型Ⅴ,结果显示股权集中度OWC对绿色并购与经济绩效没有显著调节作用,而股权性质OWP对绿色并购与经济绩效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即国有企业绿色并购的短期经济绩效相比非国有企业显著要低,这说明,身兼“企业”与“政策性工具”双重身份的国有企业进行绿色并购更主要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或者更彻底地考虑进行向清洁能源领域的转型,因此,对短期经济绩效的考量并不如民营企业迫切。


2.绿色并购长期经济绩效的实证结果与分析。表 4中,模型Ⅰ报告了在控制变量后,长期经济绩效BHAR(-12,+12)、BHAR(-24,+24)、BHAR(-36,+36)与绿色并购的关系,其自变量回归系数分别为0.116、0.141、0.242,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高耗能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长期经济绩效优于非绿色并购,支持假设H12。区分股权性质来看,国有企业绿色并购的长期经济绩效与民营企业并无显著差异,表明国有企业愿意放弃部分短期经济绩效来履行社会责任,但该决策并不会对其长期竞争力造成影响。企业在做出绿色并购的选择后虽然不可避免地需要支付相关绿色成本,但考虑包含政策优惠、公众认知倾向等外部支持以及清洁能源领域先行者优势等因素,绿色并购为企业带来的长期经济收益可以抵消甚至超过实现绿色并购所额外支付的并购成本,与企业长期经营目标并不矛盾。


可见,高耗能企业进行绿色并购的短期和长期经济绩效均比非绿色并购更优。在当今政策支持和公众关注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绿色并购相比非绿色并购可更好提升企业经济绩效。


(三) 绿色并购社会绩效的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通过检验因变量CSRR与GMA的关系,分析绿色并购和非绿色并购事件带来的社会绩效有何不同,见表 5。模型Ⅰ报告了在控制相关影响因素之后,社会绩效CSRR与绿色并购的关系,其回归结果不显著;加入股权结构相关变量以及交乘项,其回归结果仍然不显著,不符合假设H2,表明当前我国高耗能企业的绿色并购行为主要目的仍然是提升经济绩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没有显著提升。该结果的产生主要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一是绿色并购带来的社会绩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绿色并购事件于近几年才开始逐步增加,并不能对环境保护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还需要持续跟踪检验;二是某些企业很可能将绿色并购作为满足经济利益诉求的新型“曲线救国”模式,以环境保护为噱头进行经济利益的输送。目前市场上一些企业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政策炒作现象,虚夸或歪曲政策原本意图,或者以响应政策为名推进其他经济营利行为,这种炒作往往会给企业长期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无论政府机构还是社会民众都应该理性看待企业的绿色并购行为,防止某些企业假借环保之名蒙蔽社会,这样既不能真正实现环境改善的目标,还会使其他企业的正当经营利得受损。


(四) 稳健性检验

1.缩尾检验。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极端值偏差,本文将所有样本数据的5%至95%以内的样本用来做稳健性检验,由于受篇幅限制,筛选主要结果以表 6呈现。由表 6可见,与主回归结果相比,研究结果没有本质变化。假设H11、H12再次得到验证。


2.添加地区效应的稳健性检验。一般情况下,控制变量太多会导致自由度下降,增加了估计误差。控制地区固定效应既能使地区的差异因素得到控制,从而得到更准确的估计,又能保证自由度不损失过多,降低估计的误差。考虑东中西地区后(见表 7),得到如下结论:与主回归相比,研究结果没有本质变化,H11、H12再次得到验证。




五、结论及启示




本文选取高耗能行业上市企业绿色并购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了该类企业绿色并购的经济和社会绩效。实证结果表明,企业选择进行绿色并购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经济绩效看,都能为自身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利条件;在添加产权性质等相关调节变量之后,我们发现民营企业绿色并购的短期经济绩效相较于国有企业表现更为突出,但两者长期经济绩效并无显著性差异,表明国有企业为了更好地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或者更彻底地向清洁能源领域转型,在进行绿色并购时可能会牺牲一些短期经济绩效,但该决策并不会对企业长期经济绩效造成影响。另外,在承担社会责任水平方面,企业整体在绿色并购前后并未发生显著改善,该结果产生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进行绿色并购带来的社会绩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然,也不排除绿色并购成为某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表象下的追求更快捷利润增长的逐利行为。以上研究结果在进行了进一步的5%缩尾以及添加地区效应的检验后保持不变,即通过了稳健性检验。根据上述结论,以及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的发现,以下两个问题值得关注并应当加以解决:


第一,上市企业绿色并购事件的行业分布及区域分布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均衡现象。从行业分布特征看,目前我国绿色并购事件较为集中发生于高耗能行业,非高耗能行业此类并购行为较少。事实上企业进行绿色并购并不会对企业经济利益产生侵蚀,相反还会获得更优的经济绩效。政府及监管部门在针对高耗能行业出台环保引导政策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对其他行业企业的环保激励,应通过适当提升环境规制强度,从动因上激发企业进行绿色并购。从区域分布特征看,西部地区高耗能企业的绿色并购行为相对较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引导西部地区经济升级的同时,也要更加注重环保政策的同步推进。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根本和切入点,只有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使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同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相协调。


第二,上市企业绿色并购行为不能排除成为某些企业以环境保护为噱头进行经济利益输送的工具。高耗能企业整体在绿色并购前后承担的社会责任水平并未发生显著变化,除社会绩效的呈现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的原因外,某些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也有可能存在并非真实考虑环境保护目的的“假绿色并购”。针对该种现象,一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政策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就绿色并购行为而言,相关部门应加强各地区对企业绿色发展行为的保护力度,严惩损害环境的行为,并对绿色并购行为的信息披露提出更加具体化、可执行的要求;另一方面,伴随着社会公众影响力的日渐增加,民众以及民间环保团体不仅可以通过表达自身建议为监管部门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而且还可以通过更多不同的方式对市场和企业进行直接的舆论监督,在此背景下,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积极引导社会民众及团体理性看待企业的绿色并购行为,而社会公众也应该有主动探索意识,对所接受的信息予以整理筛选,能够甄别真正实现绿色转型的企业与以环保为噱头的企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绿色并购行为作为一类特殊的并购行为且于近几年才开始逐步开展,因而存在样本量不足导致实证精度受损的问题,本文针对此问题对整体上市公司进行了子样本筛选,剔除了绿色并购事件占比较少的非高耗能行业,使目标样本总量不发生大幅度减小的同时,保留了质量更高且真实可靠的样本,还于主模型外进行多角度稳健性检验,以使研究结果可靠。二是关于绿色并购的社会责任绩效表现,本文主要使用了润灵环球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数据,但由于国内典型评估体系国内典型的评估体系主要包括:润灵环球社会责任报告评级(RKs)、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ECPI-ESG。目前仍存在数据基础薄弱、评估方法简单且缺乏透明度等问题,使得评价具有局限性,因此还需要开发更完善、更合理的评价体系对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进行合理评估。希望以后的学者可以基于更加广泛的样本基础、选择更加合理完善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此问题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责任编辑施有文)


参考文献

李佳婧, 2018, 《我国企业环境绩效与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实证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

潘红波、余明桂, 2011, 《支持之手、掠夺之手与异地并购》, 《经济研究》第9期。

邱金龙, 2018, 《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 驱动因素、溢价机制与绩效表现》, 山东大学博士论文。

沈洪涛、廖菁华, 2014, 《会计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会计研究》第7期。

胥朝阳、周超, 2013a, 《绿色并购初探》, 《财会通讯》第4期。

胥朝阳、周超, 2013b, 《绿色并购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及应用——以华孚色纺为例》, 《武汉纺织大学学报》第6期。

周超, 2014, 《基于绿色竞争力提升的企业并购模式及绩效研究》, 武汉纺织大学博士论文。

Barnett, M. L. and Salomon, R. M., 2006, "Beyond Dichotomy:The Curvilinear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Vol.27, No.11.

Carroll, A. B., 1979, "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Vol.4, No.4.

Hussinger, K., 2010, "On the Importance of Technological Relatedness:SMEs versus Large Acquisition Targets", Technovation, Vol.30, No.1.

Link, A. N., 1988, "Acquisitions as Source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Vol.23, No.3.

Porter, M. E., 1991, "America's Green Strategy", Scientific American, Vol.264, No.4.

Porter, M. E. and Linde, C. V. D., 1995,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9, No.4.

Stefan, A. and Paul, L., 2008, "Does it Pay to be Green? A Systematic Overview", 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 Vol.22, No.4.

Waddock, S. A. and Graves, S. B., 1997, "The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Financial Performance Link",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Vol.18, No.4.

Walley, N. and Whitehead, B., 1994, "It's not Easy Being Gree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Vol.72, No.3.

Williamson, O. E., 1975, Markets and Hierarchies, 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 A Study in the Economics of Internal Organization, London: 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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