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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里面没有讲的事情也许更重要

tinyfool Tiny4Voice 2018-07-09

有剧透,恐影响观影观感,谨慎阅读。


《我不是药神》还没正式上映就有几个大V提前看了电影,非常推崇。正式上映,果然是座无虚席的感觉,据说一天的票房就过了3亿,目前国产片首日票房第一就是它。舆论也持续的发酵,有无数的好评,也有无数的争议。比如,王志安看完了说后悔看了正版,既然是宣扬盗版药的电影,自己就应该看盗版的这部电影:



还有王小山,干脆说要直接等着看盗版:



这些年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以前好多了。但是,遇到了《我不是药神》里面的天问,大家马上就动摇了。毕竟,不看一个盗版电影,不玩一个盗版游戏,甚至不用盗版的windows你不会死,买不起正版药,真的会死。最贵的时候,一瓶2万多,一年30多万的价格,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得起的。


那么我们应该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呢?还是学习印度大肆的仿制专利没有过期的药,或者直接把进口印度药合法化呢?


这其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


1、《我不是药神》的真实原型并不是药贩子,也没有被判刑


电影里面的主角叫做程勇,而实际上原型叫做陆勇,陆勇不是一个药贩子,他本人就是一名患者。陆勇因为家世比较殷实吃正版药吃了两年,快吃的倾家荡产的时候才从韩国并有那边知道了印度仿制“格列卫”的事情。他自己吃了一段时间后,确认安全后,分享了自己的经历,然后在病友的要求下,开始帮别人代购一些。


按照陆勇自己的陈述,他家境殷实,不需要用这个方式牟利,完全是为了帮助病友。然后在2013年,他为了方便跨境付款,买了一张银行卡贩卖集团贩卖的信用卡,而被警方抓获。


检察院用“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的罪名提起公诉,而大量病友联名求情。经过100天的拘押,最后检察院撤回了公诉。


今年7月6日,湖南检察院发布了一条微博:



注意重点,虽然外界认为舆论对此案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检察院的不起诉理由很简单,“非销售行为”。如果没有这个定性,我估计陆勇还是难逃牢狱之灾。


原型和电影的区别是,自用和贩卖的区别,帮别人代购(不盈利)和贩卖的区别。


电影里面,虽然后来程勇在倒贴钱卖药,甚至可能从整体上亏了钱,但是这改变不了他一开始就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贩卖的现实。


据说除了陆勇这一例,其他全部的印度仿制药代购案,都判刑了。所以,陆勇自己在电影上映以后也在多个渠道声明,电影原型虽然是他,但是故事做了比较大的改动。


附:GQ的一篇文章《令人生疑的“中国药神”》质疑陆勇可能其实是在牟利,但,目前看来文章的一些指控很牵强。


2、药企诺华是不是坏人和帕累托最优问题


首先,要普及一个概念,罕见病。这两年有个很有名的冰桶挑战,让很多人知道了什么叫做罕见病。冰桶挑战的起源是一个渐冻人家庭,而渐冻人就是去世不久的霍金博士得的病。渐冻人在中国大概的病人人数是10万左右。


而,电影里面提到的这个慢粒白血病,在中国的人数也是10万左右。所以,这么一说明你大概知道这个病是一个罕见病了吧。因为白血病的发病率高一些,所以可能大家会误解。慢粒白血病是白血病里面现在看起来比较好治的一种,因为有了诺华的格列卫,每天吃药就可以了,从医学上,现在得了慢粒白血病跟得了糖尿病高血压差不多,一直吃药就可以活很久。在格列卫出现之后,慢粒白血病的5年存活率从30%直接提升到了90%。


而啥是中国的常见病呢?比如糖尿病,在中国有上亿的患者,高血压上亿。甚至因为中药的广泛使用,我们光慢性肾功能损伤的人群在中国就有1.5个亿,他们很多未来都需要透析。


我这里做这个比较并不是说罕见病病人不需要关爱。恰好是要说明,罕见病病人需要额外的关爱。因为从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名声等等角度,医疗届更容易去关心常见病。中国上亿的糖尿病患者即使每天都只吃2块钱的药,一天也是2亿的营业额。而罕见病,因为病人数量的问题,挣钱相对难多了,研究的人少,出成果的概率也低得多。诺华花了巨大的金钱,搞出一个罕见病的特效药,当然不是坏人。


最近有很多文章都在谈诺华是经历了什么样一个历程才搞出这个药,人类科技又是经历了上百年积累,才能真正的对付这样的一个疾病,这些我就不赘述了。


慢性白血病患者如果没有格列卫的发明,基本上就是到了一定病程就必死的。


我这里想谈一个经济学概念,叫做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前提是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怎么都无法继续改进的情况,叫做帕累托最优。而当存在一个方法,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即可让一部分人受益,或者全体受益的改进,叫做帕累托改进。


举个例子,我是亿万富翁,你是穷光蛋,把我的钱给你100万,你马上就有钱了,改变了生活现状,这叫帕累托改进么?不叫,因为损害了我的利益。


帕累托最优,不一定是所谓的最公平最合理的最优,但是一定是对每个人都无害的最优。


举个例子,当没有格列卫这种特效药的时候,所有的病人都要死,不管你有钱无钱,都迟早要死。


那么我现在花巨资(药企的钱,不是公家的钱)研发出来一个药,但是我想赚回钱,我卖的巨贵。那么这是一个帕累托改进么?其实,听起来很残酷,但是这确实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原来是大家都要死。现在有钱可以不死,没钱还是要死。听起来很不公平,但是对没钱的人并无区别,原来要死,现在还是要死。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做不了理想的最优,帕累托最优就是我们的唯一选择。比如,你和朋友在河里面游泳,他突然抽筋,你拉着他往岸边游,但是后来你也筋疲力尽了。你有两个选择,不放手,死两个人,放手,只死一个人,听起来很残酷,但是,这个选择仍旧是帕累托最优的。因为两个方案,他都会死,但是你放手,至少会活一个。


任何一个创新产品,都会有一个高价期,这是为了对冲开发成本。然后慢慢的价格是可以回落的。但是,如果这是汽车、火箭,你可能可以非常理解,没有死不了人嘛。但是药物呢?可能会造成富人可以活,穷人必须死的结果呢?那么我们还要不要付出大量的成本去研发这个药呢??还是保守公平原则,干脆不去研制这种药了呢?


在这个问题里面,恰好是对慢粒白血病人没有任何贡献的大药企,不会被骂。


好,看到这里估计已经有人开始取关,留言骂我了。别急,这只是这个复杂问题的一面。我还有好多要说的。


3、专利制度到底是不是一个好制度


谈这个问题又很复杂。这几天因为这个电影,而骂专利制度的人不少,认为专利制度是万恶的人不少,认为我们要去学习印度,干脆不管知识产权,直接仿制的人也不少。


专利是一个几乎人人都知道的制度。但是,大多数参与讨论的人其实都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专利制度。你看他们聊的内容就知道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专利制度是什么。


比如,一个误解,有很多人以为可口可乐的秘方是专利保护的。


确切的说,可口可乐是有很多专利的,比如瓶身设计。但是可口可乐的配方是不公开的。而专利的第一要件是公开


这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申请专利就要公开你的发明内容。而可口可乐认为自己的配方是独特的秘密不想公开,所以,它的配方是无法申请专利的。(题外话,可口可乐的配方也没啥的,否则也不会有百事可乐也占了半壁江山,当然做生意嘛,搞点自己的传说总不坏。其实可口可乐的配方只有两个要点,第一糖,第二广告


专利制度的第一大好处就是,因为要公开发明的内容,所以,虽然专利会保护发明者一段时间的独占权,但是最终任何申请专利的东西都是全人类的财产,专利一旦过期,就变成任何人都可以掌握的知识。而在专利制度发明之前,普遍的方法是,企业把自己的发明当做商业秘密保存。这样,就无法被人类共享。


当然,这二个要件就是专利的独占期是有时间限制的。比如格列卫,02年开始在中国销售,而2013年,它的专利就到期了。虽然药品的专利期是20年,但是药有了成分,还不知道怎么量产就需要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了。等到工艺流程合格,经过了fda等各种检验和流程,专利期可能只剩一半,甚至几年了。


而专利一旦过期,不管是印度仿制,还是中国仿制都是合法得了。现在国内已经有多家仿制药拿到了生产批文。江苏豪森药业的仿制格列卫已经通过了一致性评价。


很多人理解科研论文、同行评议机制是人类进步的主要阶梯。但是专利制度也是。专利制度通过在一段时间内保护发明者的独占权来促使发明者公开自己的发明的细节。最终在保护期过后把发明者的智慧变成全人类的财产。


论文和专利两套机制互相不可替代。论文机制有科研领域内的评价体系问题,有同行评议等等问题。但是很多改变人类世界的发明,在科研领域也许评价并不高,甚至发不了论文。比如,瓦特对蒸汽机的改变,对科学有什么发展么?几乎没有,瓦特之前的蒸汽机和瓦特之后的蒸汽机科学原理并无任何区别,无非是工艺流程改变了。再比如,拉链对科学有什么发展么?但是改变了人类等等。


有些科学家的研究成果选择发论文的同时申请专利,有的则放弃专利,这说明这两个制度是互相兼容,可以叠加使用也可以不叠加使用的。


有人说,发明创造是人类的天性,没有专利制度,人类还是会发明创造的。没错。但是专利制度,可以帮助资本进入资助发明创造。没有专利制度,人类都会有各种发明创造,但是有了专利制度,人类发明创造的动力更强了,需要的物质基础上也更容易获得了。


在这个段,我的观点是,专利制度当然不是完美的制度,别相信这世界有完美制度。但是至少,是在当今条件下这个领域最好的一个制度。


4、格列卫为啥在中国更贵?以及一些不好说的事情


这一段,有好多细节不能说太细,大家自己思考吧。


在电影故事情节发生的时候,格列卫专利没过期,没有国产仿制药,原厂药价格很贵。有多贵呢?一盒2.3万-2.58万。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美国售价每盒约合人民币13600元,只有中国价格的一半;

澳大利亚的售价每盒约合人民币10616元,而对当地医保居民的价格仅为188.5元;

日本每盒售价约为16440元,在加入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每盒售价为6240元;

韩国格列卫售价为每盒9720元。


首先,当时,外国药进中国有关税,5-6%,还有17%的增值税。


然后,有人说,这个药在中国吃不起。其实不是的,之前有全球的医生请愿降价。中国已经不是彻底的穷国了,这个价格,虽然国外便宜不少。但是,不进医保外国人也不怎么吃得起。


现在格列卫的问题在中国为啥得到缓解了呢,第一是专利到期了,第二是进医保了,第三是国家把一批抗癌药的进口关税取消了。


另外有人问,为什么公安局办案的时候,诺华中国的人可以在现场参与。这有点违反常识,这两年确实知识产权保护好了很多,但是,大家知道警方一般并没有那么积极的。


嗯,我就不多说了。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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