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权威解读:促进增量“长钱”入市,夯实养老保障财富积累
要点概览
中央层面现金收益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进行投资运营
地方层面应当将不低于上年底累计现金收益的50%,委托给社保基金会进行投资运营,剩余部分由各承接主体在限定范围内进行投资运营
对投资管理机构的考核应当体现鼓励长期投资(3年以上)的导向
社保基金会持有的现金收益可以进行投资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利率类产品、信用类产品、股票类产品、对划转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增资等
社保基金会开展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的范围还包括对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
审读:张勤峰
编辑:李若愚 王寅
校对:于红波
签发:孙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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