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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10亿!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一审胜诉

浪歌 IT之家 2024-01-15
今日下午,京东黑板报官方发布消息称,12 月 29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 10 亿元
京东方面表示:此次判决不仅是京东反抗“二选一”垄断行为的一次公正裁决,更是以法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标志性时刻,也将是中国反垄断法治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此阿里方面回应表示:我们已获悉此消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对于此事,有IT之家网友回忆称,优衣库当年入驻京东时,刘强东还亲自出席发布会,但是没多久优衣库就退出京东了。这位网友认为,京东的确是“二选一”的受害者。
还有IT之家网友发现,今日京东 App 开屏广告是年底发 10 亿元红包,于是笑称这是把阿里赔来的钱给大家发红包了
知乎网友 @Atacama 则表示,阿里这次回应有些出乎预料。他认为在目前的存量市场竞争的格局下,通过“二选一”来获得尽可能多的商家已经不是焦点问题了,当下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对消费者提供极致低价和极致售后。
在拼多多依靠“仅退款”、“百亿补贴”来撬动用户心智,夺下大量市场份额的今天,阿里巴巴和京东的最大竞争对手也已不是彼此。谁能获得更有效率的供应链,谁能赢得消费者的心,谁才能在电商平台竞争中获胜。
IT之家附事件回顾:
2015 年 11 月 3 日,京东向工商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扰乱市场秩序,之后阿里巴巴也不甘示弱,天猫则称京东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2015 年 11 月 4 日,京东公布了阿里巴巴胁迫商家对京东和阿里进行“二选一”的证据,并且要求阿里巴巴不要逃避问题、混淆视听,希望其能正面回应。
2017 年 11 月 28 日,京东向北京高院针对天猫、阿里巴巴提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诉讼,主张阿里滥用了在中国大陆 B2C 网上零售平台市场的支配地位,其实施的“二选一”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项下的限定交易行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该案在北京高院立案。
2017 年 12 月 26 日,阿里方面就本案向北京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系反垄断侵权之诉,应以阿里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确定地域管辖,要求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 年 12 月 17 日,北京高院作出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驳回阿里的管辖权异议申请。阿里不服,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 年 7 月 3 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北京高院对这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享有管辖权,驳回阿里上诉
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行为重罚 182.28 亿元。经查,自 2015 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2023 年 12 月 29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定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并判决向京东赔偿 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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