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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关安徽2段高速!

安徽发布 2024-01-28

1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的批复》《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宁高速公路全椒北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0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3〕16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国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二、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该高速未设置收费站,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邻近的宁千高速中溪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宁高速公路全椒北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合宁高速公路全椒北收费站建成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3〕17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合宁高速公路设立全椒北收费站,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全椒北收费站”(位于K518+412M处)。


二、全椒北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20〕62号)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皖通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合宁高速公路及205国道天长段新线收费期限的批复》(皖价费字〔1996〕181号)执行,暂定至2031年6月17日,正式收费经营期限根据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4日



来源 |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 | 顾盼 编辑 |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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