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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小男孩从电车摔下,不幸被车辆碾压

柳州交警 2024-03-19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

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

广大家长和司机朋友们

应该关注少年儿童交通安全问题

共同守护少年儿童出行安全




2022年10月30日15时30分,在城站路与文笔路交叉路口,发生了让人揪心的一幕。



当天周某驾驶桂B53***二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其后座搭乘的韦某从电动车上跌落在地,适遇何某驾驶桂BA7***号“英菲尼迪”牌小客车从文笔路右转上城站路至此,车辆左前轮与跌落在地的韦某左腿发生碾压,造成韦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韦某未满5岁,事故导致他左大腿骨折,目前在工人医院接受治疗。当天其父亲周某车上还搭乘有一个小孩,行驶途中不知怎么韦某就摔下车去。由于事情发生突然,现场车流密集,正在转弯的何某避让不及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小轿车驾驶人何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使用电动自行车搭载孩子的家长们应时刻注意孩子的乘坐安全。
1.很多小孩坐在后座上时,双脚喜欢晃来晃去,这样极容易将脚卷进车后轮中。家长们要提醒小朋友乘车时坐好扶稳,同时要时刻留意孩子的情况。
2.部分家长去接送年纪较小的孩子时,为了方便看顾,会让小朋友站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或在踏板上放置一张小凳子让小朋友坐下。家长们初衷虽好,但其实此举非常不安全。小朋友站立或坐在踏板上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极容易直接甩出车外导致受伤。即使发生不大的撞击,孩子的头部也很容易撞在电动自行车前部,如车把之类的硬物上。






孩子的安全无小事

希望广大家长们与我们一起

加强孩子的日常教育提示

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 END -


审核| 莫小华

文| 刘朔  编辑| 邹艾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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