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号行动|查!都查!!查路上的电动车、查商家……

柳州交警 2024-03-19


先看案例:



案例:

01

被处罚人何某、李某于11月2日16时许,在乐群路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鱼峰大队分别对二人处以罚款200元。

(何某)


(李某)

何某和李某均称,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商家包办车辆上牌,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车牌是假牌。何某和李某不是个例,在近期开展的“两电”专项行动“2号行动”中,也有部分市民出现类似的情况。交警部门多次提醒大家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应前往正规的渠道购买,然后前往车管所指定的办理点办理车辆登记,才不会出现大家口中的“自己都不知道车牌是假牌”的情况。


为什么近期严查电动自行车?

往下看!

为有效遏制柳州市盗窃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电瓶(以下简称“两电”)案件高发势头,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路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查缉工作,全面清查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套牌的电动自行车。

11月2日下午,鱼峰交警大队联合鱼峰分局在鱼峰区乐群路开展“两电” 清查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40人,分为5组,其中4组警力负责对乐群路周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及维修店面进行清查,另外1组警力负责对过往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查。






清查商家




民警对乐群路周边电动自行车商家销售点以及维修点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检查,主动发现并查处制作、销售、使用假牌假证、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以盈利为目的或销售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遏制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清查路面




民警对乐群路过往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例行检查,逐一对每一个车号牌进行查证,合法的车辆继续放行,不合法的车辆依法处罚。同时,对无牌无证、锉印车、有明显改装换漆、无合法来源证明等车辆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涉嫌被盗窃的电动自行车,鱼峰分局民警依法进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据统计,本次行动,在乐群路共查获了15辆涉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套牌的电动自行车,有效震慑“两电”违法行为。







审核| 莫小华

文| 甘普贤  图| 莫柳青  编辑| 朱熠




除特殊标注外,本文所有文字、图片及视频版权均归柳州交警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如有发现,柳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你的微信已更新新的版本,别忘了将柳州交警“设为星标”或“置顶”哟~





告诉我你在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