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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案讯 | 祁俊远律师代理的三起因专利侵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获得胜诉

祁俊远 中闻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2020年9月2日,本所祁俊远律师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寄来的三份一审行政判决书(案号分别为(2020)陕01知行初1号、(2020)陕01知行初2号、(2020)陕01知行初3号),祁俊远律师代理的三起行政诉讼案均获得一审胜诉。



三起行政诉讼案是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以来第一起因专利侵权引发的行政诉讼系列案,祁俊远律师代理的营口某机械公司(第三人,上市公司)、陕西某科技公司(原告)因不服咸阳市知识产权局(被告)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而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审理,法庭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被告咸阳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三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分别为:


1. 陕咸知法处字(2019)33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专利名称:一种角度调整装置及印刷丝网装置,专利号:ZL201820349077.3;


2. 陕咸知法处字(2019)30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专利名称:一种卷纸传片装置,专利号:ZL201721365381.9;


3. 陕咸知法处字(2019)29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专利名称:一种角度可调的印刷丝网及其角度调整装置,专利号:ZL201010507055.3。


代理过程中,祁俊远律师克服因临时接受委托时间紧的困难,与工程技术人员充分研究案涉专利技术,反复了解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的细节,收集并提供了有利的证据材料,各个击破、据理力争,发表了专业的律师代理意见,同时积极与法官沟通相关技术及法律问题,最终促使法庭撤销咸阳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三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三项专利被咸阳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侵权而产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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