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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资讯 | 赵虎、郑莉律师受邀到天津律师协会进行专题讲座


2021年5月21日,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顾问郑莉律师受天津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网络委员会邀请,到访天津市律师协会。为天津律师同仁进行著作权法相关的专题讲座。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赵虎律师


赵虎律师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重点条文解读》


赵虎律师的本次分享包含两个部分的内容:(1)著作权法的三十年;(2)新著作权法重点条文的解读。


其中,第一部分“著作权法的三十年”,赵虎律师为大家讲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修法沿革。我国的《著作权法》最早的一版于1990年9月7日公布,经历三次修改,最新版《著作权法》已于2020年11月11日颁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第二部分“新著作权法重点条文的解读”中,赵虎律师对新《著作权法》中的重点条文,具体包括:(1)作品的定义;(2)广播权与信网权;(3)合作作品;(4)视听作品;(5)摄影作品保护期延长;(6)新增表演权部分内容,六个部分的内容的变化进行了解读和分享。赵虎律师以案例分享的方式,生动有趣的讲述了新著作权法中对上述六个部分内容的修改会给实务工作带来哪些影响。本次分享得到了参会律师的肯定和好评。 


郑莉律师

《音乐作品中所涉及的著作权相关问题》


郑莉律师的本次分享围绕着“歌曲抄袭认定的判断标准”和“编曲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改编作品的界定问题”进行展开。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1)两个作品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2)完成创作前是否接触过涉嫌被抄袭作品;(3)两个作品相似部分是否具有独创性;(4)创作完成的时间是否在涉嫌被抄袭作品完成创作之前。在该部分郑莉律师通过案例分享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了法院在处理上述四个问题时的主要观点和判断思路。


通过郑莉律师对上述内容的精彩介绍,参会律师表示对音乐作品及翻唱中涉及到的权利保护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得到了参会律师的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交流在新著作权法2021年6月1号实施在即举办,为京津两地律师对著作权法的交流起到了促进和沟通的现实意义,交流结束以后,参加培训的天津同仁积极向赵律师和郑律师提问,问题涉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证据固定和认定,音乐作品权利界定等问题,在座成员纷纷表示支持京津两地知识产权律师的交流活动,希望以后多多举办此种培训,共同提高京津两地律师的知识产权水平,为中国2025计划和知产兴国、知产强国、知产建国的目标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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