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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斌倜律师辩护意见获采纳,刑期大幅降低

近日,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斌倜律师辩护的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其大部分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陈某作为26名犯罪嫌疑人中唯一1名未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为陈某出具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是4-6年),在一审中被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在9名同职级犯罪嫌疑人中为刑期最轻,罚金最少,更是低于另外7名职级更低一级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

2020年初,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机关对某公司工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追责共计26人,陈某被认为主犯,在起诉书中排名第3。


该案件到达一审法院后,家属经朋友的介绍,找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沈斌倜律师并委托。


沈斌倜律师对陈某所涉罪名进行了专业解读并找到了本案中的关键辩护点,向法院递交了27份证据,从案件起因、陈某在犯罪中的地位、犯罪后果、犯罪时间段、涉案财物的处理、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等多个待证事实梳理出18个辩点,从8个辩护点证明本案认定陈某是主犯的证据不足并得到法院认可,从18个辩点认为陈某属于在3年以下量刑等级,并和主审法官多次有效沟通,大部分辩护观点得到检察院和法院的认可。


陈某是26名犯罪嫌疑人中唯一1名没有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犯罪嫌疑人,也是本案共同犯罪同等职级中唯一1名判处不足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并是在26名犯罪嫌疑人中判处罚金最少的犯罪嫌疑人。从检察院起诉书中排名第3的主犯,变成了一审判决书中的位次排名第18,量刑较轻的从犯,法律的公正性从而得到了贯彻,当事人的权益和家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沈斌倜律师作为本案唯一1名未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提出因陈某未签订认罪认罚剧结书,不同意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使得全案证据得到充分质证和辩点得到充分辩论。一审判决的结果不仅陈某的量刑获得重大调整,同案的另外的二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在原来认罪认罚程序下的量刑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律师有效辩护的价值。



ZHONGWEN


  合伙人 沈斌倜

·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校外法律实务导师


· 全国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节目讲师团成员


· 全国中小企业“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 中闻劳动法部主任


· 沈斌倜律师因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公益法律服务精神而为中央电视台、香港翡翠台、德国新闻社、纽约时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检察日报、中国妇女报、每日经济新闻、国际财经时报等海内外多家知名媒体采访嘉宾。


· 业务领域:劳动用工,金融与资产,校园法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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