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17年11月15日信托行业消息汇总

2017-11-15 信托网整理 信托网

目录

中梁集团与中信信托战略合作 涉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领域

江苏信托清仓国信担保5.41%股权

大业信托正式成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重磅!江苏信托“踩雷”云南10亿地产项目定案!

Pre-ABS业务兴起 信托公司抢先入局

地产融资收缩已至!5种传统模式之外,信托还有两大机遇可挖掘


1.中梁集团与中信信托战略合作 涉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领域


11月13日,中梁集团宣布与中信信托在北京京城大厦进行战略合作签约,中梁集团董事长杨剑与中信信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子民出席现场。李子民于活动上表示,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中信信托将加强与中梁在战略投资、地产基金、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中梁集团称,未来中信信托将围绕中梁集团的地产主业,推动其地产基金、并购基金等融资体系的落地,为中梁未来长期的战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保障。


2. 江苏信托清仓国信担保5.41%股权


临近年末,卖资产的信托公司密集了起来。自粤财信托4.5亿元挂牌出售众诚保险股权后,近日,江苏信托宣布以4602万元的价格清仓所持的江苏省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5.41%的股权,交易金额约4601.95万元。江苏信托表示,出售资产的目的是根据经营战略的需要,优化固有资产配置结构,提高固有资产盈利能力。


3.大业信托正式成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2017年11月6日,大业信托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来的《会员资格通知书》: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同意接收大业信托成为该协会会员。大业信托成为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的第57家信托公司。


4. 重磅!江苏信托“踩雷”云南10亿地产项目定案!


江苏信托“踩雷”云南10亿地产项目终于有了重大进展,近日,江苏信托收到云南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给这个悬了多年的通道业务定案。


2017年5月18日,江苏信托、依据“云南志远大厦特定资产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农业银行云南分行的指令作为 原告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被告为云南志远、昆明远建两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诉请有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全部由云南农行承担。


2017年11月9日江苏信托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


1 、云南志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苏信托支付回购款 10 亿元,及截止 2014年12月18日止的溢价款 49272222.22 元;并支付自2014年12月19日起至回购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9.8%加收 50%计算的溢价款;


2、云南志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苏信托支付违约金 3000万元;


3、江苏信托有权对云南志远提供的坐落于昆明市五华区木行街M-2 地块的志远大厦地下室1至2层、地上1至30层建筑物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昆明远建对云南志远的本判决 1 、 2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昆明远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云南志远追偿;


5、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 5443161 元由云南志远、昆明远建共同负担。


5. Pre-ABS业务兴起 信托公司抢先入局


伴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迅猛发展,Pre-ABS业务也悄然兴起。Pre-ABS是指为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形成基础资产提供资金,以基础资产现金流和未来ABS回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相当于发行ABS之前的一笔过桥融资。


一方面,由于前端基础资产的收益率与末端ABS的成本之间的利差足够大,为融资成本适中的信托融资提供了业务机会;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直接发起集合资金信托进行Pre-ABS投资,并成为后期ABS业务承做机构,通过全程参与获取收益,也有助于把控风险,因此Pre-ABS业务备受信托公司关注。


根据市场公开信息,目前已有中建投信托、兴业信托、浙金信托、万向信托等公司发行了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地产融资收缩已至!5种传统模式之外,信托还有两大机遇可挖掘


2017年以来,信托地产融资持续高温,却又不得不直面愈发严苛的监管。房企常见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权益类融资、银行贷款、非标融资、债券融资(国内外)、资产证券化等。


而各类工具招数所处监管形势日渐式微。(1)国内IPO和再融资基本处于暂停状态。(2)银行贷款渠道持续收紧。(3)各种非标融资渠道持续收紧。(4)国内债券发行受限,海外发债昙花一现。(5)资产证券化融资不仅发行规模较小,而且呈现收缩趋势。


虽然目前针对信托的《检查要点》已出台,但从自查到业务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今年房地产信托有望持续保持高景气。此外,考虑到房企融资收紧的形势,通过信托融资的房企将会更多,信托可借此机会调整升级业务结构,与规模较大、质地较优的房企开展合作,同时,为顺应监管形势,可考虑采以下方式合作:(1)真股权+股东借款的模式。(2)并购贷款和并购基金的模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