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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元!狮山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新政来了→

南海狮山 2024-04-01

南海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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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于近日正式推出

在狮山发展农业

可享受五年的租金补贴

最高可获100万元扶持!


具体都有哪些奖励?

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

速看👇


农地整备集约流转


为促进农业用地集约连片,为农业项目提供优质稳定载体,鼓励各村(居)连片整备集约农业用地,按以下政策扶持:


经联社采取统租或托管形式整备集约辖区农业用地,且集约农业用地在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成功完成交易的,按实际整备的集约农业用地面积,对应级别给予经联社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经联社的集约面积×对应级别标准。同一地块只能申请一次奖励。


第一级:100亩(含) - 200亩(不含),流转年限至少15年,镇级奖励标准1500元/亩。


第二级:200亩(含)-300亩(不含),流转年限至少15年,镇级奖励标准2000元/亩。


第三级:300亩(含)以上,流转年限至少15年,镇级奖补标准500元/亩。


流转年限达到15年后,流转年限每增加1年,奖励标准相应各增加100元/亩,奖励的流转年限最高为20年。


农业招商、研发奖励


(一)企业培育奖励

在狮山镇辖区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在狮山镇辖区租赁100亩或以上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培育成南海区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种业研发奖励

1.种植类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以本地岭南广府特色农产品为主要研发对象(本地岭南广府特色农产品名单:大顶苦瓜、西瓜、竹笋、马蹄、西洋菜、粉葛、黑皮冬瓜、水影冬瓜、白萝卜、红萝卜、茨菇、黄姜、甜玉米),对自主研发并于当年(2023年1月1日及以后)通过农业农村部授权的植物新品种权、国家级审定的新品种、国家知识产权局版发的中国专利奖、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每个植物新品种权、审定品种、专利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奖励证书一次性奖励15万元,该项奖励当年度每家单位或个人申请不超过三个,即最高奖励不超过45万元。


2.养殖类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以禽畜和水产品为主要研发对象,对自主研发并于当年(2023年1月1日及以后)通过农业农村部授权的新品种权、国家级审定的新品种、国家知识产权局版发的中国专利奖、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每个植物新品种权、审定品种、专利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奖励证书一次性奖励15万元,该项奖励当年度每家单位或个人申请不超过三个,即最高奖励不超过45万元。


(三)电商奖励

1.在狮山镇辖区内注册的农业企业自主开发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并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进行奖励。每年度每家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该项奖励,同时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2.在狮山镇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在合法电商平台注册网店,年度采购本地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达到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按0.5万元、1万元、3万元进行奖励。每年度每家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该项奖励,同时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四)农业示范项目发展奖励

1.认证奖励对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产业项目,获得国家级园区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园区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市级园区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时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2.优质农业产业项目奖励。项目用地面积100亩或以上,租期15年或以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累计达到固定资产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经第三方审计公司确认,按项目土地租赁合同起始年限实施连续5年的递减式租金补贴。即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第四年40%、第五年20%(镇内项目前期已享受财政或政策性奖补的,不再适用本条款)。


3.农机购置奖励。在农业产业项目经营过程中,经营主体自主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应用于耕作和种养领域的机械),对其经营主体按照购置农业机械设备资金投入总额(发票价)20%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符合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需扣除可享受的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金额后。再按20%计算镇级补贴金额),每个项目主体累计享受奖励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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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牌建设、种植奖励


(一)农业品牌建设奖励

以狮山镇广府特色农产品为申报对象,对当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每个新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注册商标成功的每个新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涉农类)称号或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当年同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涉农类)称号或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的,按最高级别5万元进行奖励;对当年获得三品认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上述不同类别的农业品牌建设奖励可同时申请,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累计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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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府特色农产品种植奖励

为擦亮本地岭南广府特色农产品种植,对在狮山镇范围内种植具有岭南广府特色农产品(本地岭南广府特色农产品名单:大顶苦瓜、西瓜、竹笋、马蹄、西洋菜、粉葛、黑皮冬瓜、水影冬瓜、白萝卜、红萝卜、慈菇、黄姜、甜玉米)的种植主体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一种植主体在狮山镇辖区范围内种植相关特色农产品规模在100亩或以上,按当年度种植面积奖励种植主体1000元/亩。获得“优质农业产业项目扶持奖励”的农业产业项目不享受该种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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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狮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编辑:佛山新闻网孔达然审核:麦思颖、李德峰、王子汉、刘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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