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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将于6月30日截止

各相关单位、各位专家:

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报送将于2019年6月30日截止,请具备推荐资格的各相关单位、专家注意截止日期,尽快报送材料。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推荐单位、专家:


按照中国化工学会40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2019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一)。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授予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


(二)科技进步奖

授予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

授予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推荐制度,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类渠道。每年度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每位专家推荐不超过1项,每项需3人联合进行推荐。


(一)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

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为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书;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要求整体技术实现商业化应用2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开始应用)、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及相关证明、论文专著及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等。


以上材料的填写内容和要求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指南(2019年度)》(见附件二)。


2.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1份(由推荐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盖章或签字);连同所需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化工学会。另须报送全套资料电子版(主件WORD格式;附件PDF格式)。


五、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寄送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任云峰 010-64438624,13810105416,renyf@ciesc.cn

宫艳玲 010-64444058,13693014552,gongyl@ciesc.cn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09室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化工学会


                                    2019年2月21日


详细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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