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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的印象,起始于老家的厕所 | 三明治

无尽光 三明治 2021-05-16

对于从小爱书的人来说,看过的书承载的不仅是书的内容本身,也是一段不可替代的生命时光。在4月每日书读书班,阿光回忆了自己儿时的阅读经历,从在厕所里看四大名著,到包书皮,夏日炎炎时一边吃西瓜一边看书,汁水滴落在书页上;冬日里坐在小凳上边泡脚边看杂志,直到水凉了才依依不舍倒掉……跟着阿光的回顾,许多相似的记忆被一一唤醒。


文|无尽光

编辑|二维酱



我对书的印象,起始于老家的厕所。


那个年代,厕所还是旱厕,味儿大,没水冲,低头一看还能隐约看见从屋外照进池子里的一绺阳光。非必要时刻我是不会去的,去的时候总要找点什么转移注意力的东西——可不就是书吗?爹妈都是人民教师,总能隔三差五弄几本书回来,那时也没什么教育孩子的书籍概念,一套彩图四大名著,被我翻来覆去地看。有时候忘带纸了,就撕一两页凑合用。那时的我,对书并不会有多珍惜。当我随口和人唠嗑四大名著里的片段时,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从厕所里看来的。


但也许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感受到了书的魔力——是能让你忘记周遭环境的糟糕而沉浸其中不能自拔的神奇之物。


和我不同的是,我爹非常爱惜书。每个学期开学,我家总有个保留节目,就是包书。小时候,这事对我和表妹而言,似乎比什么都神圣重要。桌子搬来,选旧挂历铺开,我爹会小心翼翼地把新书包进去,折痕要平整,用指甲按着刮平了,包得熨帖,严丝合缝。胶水是不爱用的,会在扉页叠出个回环,夹得稳稳当当。封面会用正楷一笔一画写好书名,写好人名,写好几年几班。这还不算完,还得把书一本一本夹在奶奶的旧皮箱下边压着,不让挂历纸重叠的部分再翘起来。等到了期末,把挂历纸拆了,书还和新书一样。


虽然后来,文具店里都有那些自带夹条塑封皮的包书纸卖了,而且还香喷喷的,我还很喜欢买。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更喜欢的却还是我爹亲手用旧挂历纸包起来的书皮。




01


我爹爱惜书,却也不会因此严格要求我们同他一样爱惜书。有时候我想这大概也是摩羯老爹的温柔和宽容吧。身为一个恣意狂欢的白羊,幼时的我从来没有爱护书的概念。


说回支撑了我童年厕所生活的那套彩图四大名著,似乎是《西游记》最先缺了页,起初是缺页,后来索性直接散了架,散落在厕所的各个角落,最后彻底没了踪影。随后其他三本也没能幸免于难。


说彩图,严格来说应当是三色,连环画一般一页规规整整的一幅图,下面一小段字讲述故事。没有拼音,也亏得我看得明白,不懂的就去翻字典。彩图毕竟是画给儿童看的,内容也比较简单,简单到瞧着画里的人被斩成了两段也毫无感觉。


后来再大了些,随爹妈搬去了县城,厕所也没那么脏了,也时常备了纸,我的小人书们才逃过一劫。家里有一墙大书柜,我如今还记得的,有《初刻拍案惊奇》《上下五千年》《中国三千年智慧故事》之类,也有《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之类的大部头,也有诸如卡尔威特的教育之类当时很火的育儿书籍。


我倒也不挑,有什么看什么。不嫌高尔基难啃,也不讨厌那一堆人名老长老长的前苏联科幻故事,实在缺书看了甚至可以摸起《哈佛女儿刘亦婷》看得津津有味。我最喜欢的还是前苏联科幻故事系列,其次就是一本黄色封皮的记录书,实在记不清名字了,讲的是那时候的体育明星。几年后我才真正知道中国女排对中国意味着什么,但那个时候已经读到了陈忠和和郎平们,仿佛是儿时被勾勒的几笔,随着时间的画笔一点一点被涂抹具体。




02


如今回老家,随随便便从书柜抽出一本我儿时爱看的书,翻开就能看见泛黄的纸张上依稀的西瓜汁痕迹。我那时特别爱吃西瓜,到家了就切半个西瓜,坐在地板上,拿个勺儿挖着吃,边挖边看,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


我还能记起那个情景,朝西的书房,大片大片的阳光透过窗照在木地板上,我就坐在地板上,低着头,书被摊开在面前。日光从我背后打下一片阴影,阴影就将书页笼罩。我挖起一勺西瓜,送进嘴里,有西瓜汁落在书页上,我随意抹了抹,有时甚至懒得抹,一翻页,那水滴就被纸张压平摊开,被夹进了一段故事与现实交错的时光里。很多年后再被翻开,还能细细嗅出其中淡淡的瓜果香气,不知道能不能嗅出当年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


我们家,吃完晚饭会一起出去散步。那时每个月我们都会买一堆杂志回来,《读者》啊,《文萃报》啊,《青年文摘》啊,《漫画party》啊之类的。冬天的时候家里就没有西瓜啦,我会被妈妈催着去洗脚睡觉,我会抄起一本《读者》就去洗手间,故意把水温放得特别热,嘴上说是要泡脚,实际上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拖延泡脚的时间抱着读者在小板凳上看。文章要看,笑话部分要看,尾页印着的歌曲词谱也要看,一直看到水都凉了,才依依不舍地把水倒掉擦擦脚去睡觉。


那时候谁又能想到,很多年以后,我自己的文章也会发表在青年文摘上呢。直到现在我还是有种自己出道即巅峰,从此无憾的感觉。可能以后真的没有机会再发表什么作品了。没关系,已经没关系了。




03


我小时候看书从来是来者不拒,似乎爹妈没有太管过我看什么书。《知音》《故事会》我也是看过的,只是似乎确实兴趣不大,倒是科普类的,科幻类的,特别感兴趣。我记得那时候看过一篇很有趣的前苏联科幻小说,说的是男主经历了艰难的宇宙跋涉,原以为自己回到了地球,谁知他在“自己家”见到了另一个自己,这才知道,在银河的彼端,还有个一模一样的镜像地球。


其实现在想想,不就是平行时空嘛。但是在那个年代似乎还没有平行时空之类的词。


啊——说起来,要说那个时候爱看的书,怎么可以少了童话大王郑渊洁!我可是看着郑渊洁长大的,他的忠实小读者。皮皮鲁和鲁西西的故事,幻影号的故事,十二生肖的故事。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幻想自己有个幻影号,如今长大成人工作了,就更想要个幻影号了——随时随地掏出来坐上去飞到公司,不要太爽好嘛!


除此之外,幼时的我对两性关系始终处于比较朦胧的认知。对于性知识,我是非常缺乏的,当然,那时候也不能指望父母能怎么对你进行科学的性知识教育。


当我读原著《红楼梦》,读到宝玉梦游太虚幻境,“遂强袭人共探其中奥妙”,那时并不能懂是什么意思。四年级的时候,在舅妈家吃午饭,到处找书看,摸出一本舅妈没收掉学生的《犬夜叉》漫画,随便一翻就翻到了桔梗的裸体,当时心跳加快默默合上把书丢进了柜子里。


现在谁能想到,我竟然是犬夜叉的忠实粉丝了呢!




04


如果光靠我爹带回来的那些书,并不足以满足我随着年龄增长日渐膨胀的阅读欲望。好在家附近开了一家租书店。那个年代,租书店还比较新鲜,至少对我而言,还是头一回遇到。书店是办卡制,我的租借卡序号是197,那时记得很清楚,因为刚刚搬到县城的我,对于县城方言的“197”总是念不对,总是会用普通话念,197。


197是个质数,是我喜欢的数,它和老板娘那本被翻皱翻卷的登记本一起构成了我美好的租书店记忆。书店就在我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所以每天去看看已经成了习惯。也就是在那家租书店,我发现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与密室》,那书薄薄的,旧旧的,被挤在一大堆书中间,像极了小时候的哈利,瘦小的巫师,穿着长长的斗篷,穿过人群静静地看着你。看完一本后不过瘾,又在旧书堆里翻出了其他两本,魔法世界的大门由此打开。到后来自己去买《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到高中的时候在英语课上学着电影大喊羽加迪姆莱维奥萨!


到后来,电影上映了,电影里三个稚嫩的主演陪着我长大,哈利牵着马出演了他的舞台剧,在一部又一部电影里刷新着自己作为哈利的记忆,赫敏长成了一个漂亮又优雅的姑娘,为了公益事业奔走,始终洋溢着自信的光芒,罗恩呢,也许不如其他两个那么出色,但出落得越发帅气靠谱,也踏踏实实地走着属于自己的路。


再后来,斯内普教授与世长辞,马尔福夫人也离开了人世,麦格教授老态龙钟,那群曾经的孩童,已经不会再天真地问,为什么猫头鹰还没有送信到自己家里来呢?


有首歌唱到,学院帽迎来陌生稚嫩的面孔思考回答,还会记得那男孩的挣扎,无法掐灭的梦想…现在就要落幕了吗?谢谢这一场灿烂的烟花…


随着死亡圣器的完结,哈利波特的故事结束,我的童年也结束了。如今长大了,疲于工作疲于人际交往的时间里,已经很难再有心情去坐下来悉心阅读曾经热爱的书籍,但不论怎样,现在就要结束了吗?自然不是的。


谢谢这一场灿烂的烟花,今后与书相伴的旅程,还会走下去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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