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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丰巢,退款1元!

长沙晚报 2024-06-27
“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的丰巢微信公众号及取件短信界面上线运行新通知模块。新通知模块中已告知免费保管期限及收费标准。”

日前,上海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艾震收到了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就丰巢在通知收件人取件时未明确告知管理期限和收费标准问题的回应。此前,艾震与丰巢的快递保管费纠纷案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并经法院判定丰巢退还1元保管费。

△未经同意收取快递柜逾期保管费1元

2022年8月30日,艾震网购了一支录音笔,但快递员未经同意便将快递放到了小区的丰巢快递柜中,随后丰巢发来了取件短信。但此时取件短信仅有取件码,并未说明超时会收费。艾震联系了快递员后确认了“丰巢”快递柜的位置。

而后8月31日0时6分,艾震收到了丰巢发来的短信,称即将超过18小时的免费保管期,并附上了超时收费规则。由于正值凌晨不便出门,艾震就这样错过了免费保管期,需要支付1元的保管费

在艾震看来
丰巢作为运营方
并未在收费前告知收件人相关的收费标准
双方未达成相关的合同
因此,这样的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收件方也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要求

艾震致电丰巢客服,客服提供了“需要收件人在客服工作时间内前往快递柜,即可免费帮收件人打开柜门”,但拒绝了直接取消费用的要求。为收取快递,艾震不得不支付了1元的保管费。


“没有一开始就发送收费标准,而是在接近逾期的时候提出保管费,导致收件人无法及时收取快递,是不是有故意之嫌?想必有许多消费者都放弃了维权,不明不白地支付了保管费。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合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若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无法确定的,应当是无偿的。”艾震说。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
艾震决定进行问卷调查,
了解公众对于丰巢快递柜保管规则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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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81个样本中,对于是否在收到取件短信时被提示免费保管期,32.54%的受访者表示“未被提示”,37.57%表示“提示了”,29.89%表示“未注意”;对快递柜免费保管时间,40.22%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具体多久”,此外,认为18小时的占24.28%,24小时的占31.88%,更有3.62%认为可免费存放48小时。至于丰巢的收费标准,38.77%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42.75%的受访者通过超时短信提醒才知道。至此,丰巢是否退还1元保管费对艾震而言,有了特别的意义,他决定用诉讼的方式推动快递柜保管规则的改变。

诉丰巢退还1元保管费得到法院支持

2023年9月19日,该案在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艾震要求法院判定丰巢退还1元快递保管费,丰巢在提供快递保管服务时应及时明确告知收费标准。庭审前,丰巢要求追加快递公司为被告,艾震对此不予同意。艾震称,收到第一封短信时已向快递员确认将快递放置快递柜的这一行为,此次诉讼仅对丰巢发起。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保管合同纠纷。原告作为消费者,在接受保管服务时,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该服务是否收费、在何种情况下收费、收费标准如何。被告作为经营者,应承担保证消费者知悉其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义务。被告在向消费者告知上述内容时应当及时,以确保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在收费开始前将快递取出,但被告向原告首次发送取件码短信时,并未告知保管服务收费规则。

“被告于原告收到取件码短信的次日凌晨,才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原告快递即将超过免费保管期,超时后将收费。此时距开始收费时点已不足5小时。由于保管费金额较少,让消费者为节省保管费而在凌晨休息时间取快递,不尽合情理,故被告所选择的通知时点明显不当。”承办法官解释道,由于被告在首次通知消费者时有条件一并告知收费事项但并未告知,据此可以认定,被告未履行及时告知消费者有关收费事项的义务,故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注意在今后提供保管服务时提升该项服务水平,及时告知消费者保管服务相关收费规则。

法官进一步说明,对于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其保管费1元,根据原告2022年8月31日与被告沟通时、被告的客服人员同意帮原告现场免费打开快递柜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实际已同意免收该项费用,即视为原被告双方对此已达成一致意见,故对原告的诉请予以支持。此外,第三人将快件放置于被告快递柜内已经原告事后同意确认,并无不当。


一审宣判后,艾震未收到对方退还的1元,并于今年3月7日收到了丰巢上诉至深圳市中院的上诉状。“对我而言,判决书的意义在于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得到维护,其实如今丰巢已做出整改,在首次发送取件码时就告知保管规则的做法应予以肯定。接下来,我也将积极应诉,继续守护好这‘1元’。”艾震说。

网友评论:确实不合理

对此一事,不少网友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艾震是好样的。

Lucky多多19402:支持,丰巢这种行为太恶心了。


诗梦剑客:这个无论是否最终胜诉,都支持这样的法律人士一一较真维权。只有不断维权,才能不断督促企业尤其是垄断性的企业,不断改善服务,人性化服务。


也有人表示,自己用丰巢的时候也会有诸多不便。

mai_li_su:丰巢保管并非24小时免收费,好像是十几小时,对于上班族来说,很是恶心,有时候刚取件,快递小哥又投递了,不取的话就会超时,取的话还得再跑一次,两次……


蓝星小土豆:系统里可以设置禁止放丰巢,我已经禁用丰巢了,谁也别想把我包裹放丰巢!


爆爆爆-慕影:以前有过几次,快递小哥放快递柜里,下班到家8、9点才发现东西到了,根本不想出门拿,第二天就超时要付钱了。然后就放着,放到小哥把东西取出来,再让他送到门口。这么干得最多的是邮政,其他的反而不爱放柜子里。


一串烤面筋 :丰巢有时候收费挺不合理的……半夜都睡了提示我快递到丰巢让我去小区外面取(快递员也辛苦),怎么可能大半夜去外面取快递,第二天下班到家再拿都8点多了只能交保管费。



判丰巢退还1元,金额虽小维权事大
评论员 戴先任
“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的丰巢微信公众号及取件短信界面上线运行新通知模块。新通知模块中已告知免费保管期限及收费标准。”日前,上海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艾震收到了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就丰巢在通知收件人取件时未明确告知管理期限和收费标准问题的回应。此前,艾震与丰巢的快递保管费纠纷案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并经法院判定丰巢退还1元保管费。(6月2日“上海松江”微公号)
该案系保管合同纠纷,原告作为消费者,在接受保管服务时,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该服务是否收费、在何种情况下收费、收费标准如何。但丰巢向原告首次发送取件码短信时,并未告知保管服务收费规则。丰巢于原告收到取件码短信的次日凌晨,才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原告快递即将超过免费保管期,超时后将收费。此时距开始收费时点已不足5小时。原告在凌晨去取件不合情理,显然被告所选择的通知时点不当。丰巢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也罔顾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法院判定丰巢退还1元保管费,是公平公正的判决。
  有人觉得艾震太过较真,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为了1元的保管费打官司太不划算,维权成本太高。实际上,针对单个消费者,1元的保管费,损害的利益并不大,但维权成本往往较高,这都让一些消费者在面对类似侵权行为时选择忍气吞声。但集腋成裘,1元的保管费乘以被收费的消费者数量,对快递柜管理方可能就是一笔可观的数入。而一些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哑巴吃黄连”的心理,占消费者便宜。  正是需要多一些艾震这样的“较真者”,才能让更多商家有所忌惮,有利于营造更优的消费环境。1元金额虽小,但消费者权益受损事大。如此次案件中艾震胜诉,有利于倒逼快递柜管理方完善相关规则,更加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智能快递柜在各大中城市遍地开花。智能快递柜的出现,本应有利于打通快递服务“最后100米”,还能够大大节省快递小哥的配送时间。但快递柜出现后,也衍生了不少乱象,如快递入柜,却没有与收件人打招呼;快递送货不上门;快件“被签收”;快递柜收取超时费……这些被消费者吐槽的问题,有的甚至成了快递行业的潜规则和服务痛点。  快递是否入柜?怎么收费?都必须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进而言之,快递柜乱象折射了快递末端服务欠佳,相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快递企业等的监管,倒逼快递企业规范运营,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如此才能推动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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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上观新闻、掌上长沙编辑:刘天乐
审核:肖文娟点亮让更多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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