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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党建研究会2023年重大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根据新疆党建研究会2023年课题研究工作安排,确定3个重大专项课题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新疆党的建设研究会二、招标对象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均可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或团队要根据自身研究水平、研究专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方向和业务水平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地区、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三、招标总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实践导向、聚焦研究重点,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形成一批事例客观真实、问题导向鲜明、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决策咨询成果,为在新征程上破解攻坚新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新实践作出贡献。四、招标重大课题和经费资助(一)重大课题选题1.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疆的实现路径研究2.提升新疆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村党组织书记“选人难、人难选”问题研究3.创新推进干部人才援疆,提升“组团式”援疆工作效益研究(二)经费资助1.新疆党建研究会重大专项课题,按照每项30万元给予经费支持。分三次拨付,立项协议书签订后拨付40%,通过中期评审后拨付30%,通过结项评审并按要求修改完善研究报告及简本后拨付剩余费用。2.评审不合格的课题,根据协议约定终止研究任务,不再支付剩余经费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疆党建研究会重大研究课题。五、投标资格条件1.一个课题组仅可申报1项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3.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各课题组成员5名以上,需具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社会实践经历。每个课题组确定一名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作为本课题联系人。4.各申报单位或团队要严格把关,对申报选题的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字署明意见。各项材料要如实填报,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涉密内容。凡弄虚作假者、抄袭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六、投标课题管理课题管理按《新疆党建研究会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公开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1.组织评审。新疆党建研究会将组织成立重大专项课题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各课题组研究水平、研究专长、工作成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或团队的申请书进行评估,经集体讨论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或团队。2.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或团队接到申报结果通知后,与新疆党建研究会签订《新疆党建研究会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招标立项协议书》,正式确定重大专项课题研究方案和相关事宜。3.开题启动。承担单位或团队签订委托协议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课题组不得擅自更改原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预定的完成时间以及规定的其他内容。如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终止课题研究的,要及时向新疆党建研究会说明情况。新疆党建研究会实施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加强中期检查,并对课题研究的计划执行、课题推进、完成情况等方面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或团队在形成课题成果后,新疆党建研究会将组织有关专家适时召开课题成果评审会,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课题成果形式为专题研究报告,完整版原则上不低于2万字(“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查重比例小于20%),简本正文控制在5000字左右,且课题组所在单位应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审定并签署同意结题的意见。承担单位或团队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进行认真修改,提交最终成果。新疆党建研究会将对最终成果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后予以结项,并呈报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领导参阅。七、研究时限及有关事项1.完成时限。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1年,可适当延长期限,具体以招标立项协议书为准。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或团队可登录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gov.cn)下载《新疆党建研究会2023年重大专项课题研究投标申请书及评审活页》。申报单位或团队应统一组织课题申报,每项课题均需填报《课题投标申请书及评审活页》(一式六份),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关键,自选研究方向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涉密内容,申请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3.申报日期。2023年6月13日—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投标申请书》和《投标评审活页》提交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4.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388号新疆党建研究会秘书处409室,邮编:830001。

联系人:李老师、邢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0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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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党建研究会

编辑:哈斯提尔、王玉红

审核:古丽米娜、李建国、杨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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