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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开设夜间门诊服务的公告

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切实解决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市卫健局决定在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开设夜间门诊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设范围

开设夜间门诊服务将分批进行,首批开设夜间门诊的医疗机构为:市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7家)、汕大医学院各附属医院(6家),金平区、龙湖区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12家),其他区(县)辖区内区(县)级医院(8家)。

二、开设时间

自3月18日起,全市各医疗机构陆续开设夜间门诊服务(开设夜间门诊服务医疗机构地址、科室、出诊时间、预约方式及联系电话附后)。

三、服务内容

夜间门诊服务将涵盖中医科、骨伤科、内科、妇产科、康复科、眼科、肿瘤科、针灸科和心理咨询科等科室,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市民朋友们可根据各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结合自身的就医需求,在夜间门诊时间内前往就诊。

四、注意事项

(一)请市民朋友们在就诊前根据各医疗机构的指引提前预约,以便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确保服务质量。

(二)夜间门诊服务主要针对非急诊患者,如有紧急病情,请直接前往各医院急诊科就诊或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寻求帮助。

(三)请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定,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拨打各医院联系电话或市卫生健康局24小时值班电话(88547900)进行咨询或反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相关问题。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祝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特此公告。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3日



来源:健康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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