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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清除黑恶“保护伞”,海南345名干部被查!

海口税务 2021-12-10




“截至2019年6月30日,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海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4起,涉及党政干部345人,查结131人,其中有122人受到党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214人正在查处,涉及政法系统166件177人,查结79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近日,在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外发布打伞破网“成绩单”。


海南省纪委秘书长周建成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纪检监察机关将办案资源、办案力量向“打伞破网”倾斜,同时投入3个监督检查、2个审查调查室共98人,专案攻坚,分别对昌江县黄鸿发、屯昌县郭斌、海口市陈恒贵、五指山市“烟酒帮”等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查处。


同时运用直查快办、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办案手段,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对在黑恶势力成长壮大过程中提供保护或帮助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9人,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伞必除的有力信号。在高压震慑、政策感召和典型案件影响下,违纪违法公职人员主动投案率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海南主动投案48人。


下一步,海南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


新闻多一点: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去年,某地扫黑办明确了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

一是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出资分红型】

二是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纵容包庇型】

三是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阻挠查处型】

四是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站台撑腰型】

五是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打击报复型】

六是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有案不查型】

七是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通风报信型】

八是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开脱罪责型】

九是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枉法裁判型】

十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追赃不力型】

十一是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串通案情型】

十二是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违规吃请型】

十三是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违规减刑型】

十四是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帮人说情型】

十五是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打击不力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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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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