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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明 | 界域建构中的困境及其反思——立足于近代华北区域史研究的考察

王先明 近代史研究 2023-03-12

作者:王先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2年第1期,注释从略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40年来的华北区域史研究取得了超越性发展,并以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为主导取向。这一取向产生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区域史学理或学科建构上的困境,它使得“华北区域史”的学术追求最终湮没在以“华北”命名的各类主题性研究或范围性研究中,一定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未来华北区域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日趋泛化的“区域化取向”遮蔽了真正的区域史学术诉求;一方面又造成近代史研究走向“碎化”的境地。突破既往的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在区域史学理建构上的困境,是华北区域史研究能否成功再出发的关键。


关键词

  区域史  华北  地方史

 

  改革开放以前,并不存在特定学科或学理意义上的华北区域史,相关研究多体现为地方史或地方性的历史研究,且主要表现为以抵抗列强侵略和政治运动研究为中心的地方史,这实际上是研究者配合党史和革命史等政治史的需要而开展的学术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学术研究领域开放活跃的内在驱动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外在牵引,以及地方史志研究力量的成长,基于地域历史研究的诉求显著增长。内在学术演进取向及寻求突破的需求,适逢海外相关学术理论方法的引入,迅速促成了区域史研究的兴起。


  “区域史是以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具有同一性的空间为基础,结合研究的领域和学科,探索在这一空间内的发展进程与特质,以论证中国历史发展的多元化和不平衡性。” 20世纪80年代后,近代史研究领域中许多新成果都体现出区域史的特征。“区域史是史学研究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史学服务于地方社会文化发展需求的客观要求。” 90年代中期以后,华北、华南、江南等地学者开始展开广泛的田野(社会)调查,极大地促进了区域史研究。在“历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结合”的学术实践中,日趋丰富的区域史研究成果和名目繁多的区域史研究取向,很大程度上改塑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基本格局,其中华北、华南和江南三大区域史研究尤为显著。在当代史学研究的整体格局中,无论是基于经济史、社会史或文化史研究的深耕细作,还是聚焦于新革命史或生态环境史的新开拓,华北区域史研究都是成果颇丰且具有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 发展脉络与学术聚焦


  在当代学术史的演进脉络中,20世纪80年代的“春天”一词内涵丰富而多彩,史学研究包括近代史研究亦春意盎然地呈现前所未有的繁盛景象。80年代以后思想文化界开始解冻,各省市纷纷成立或重建社会科学院,并成立历史研究所(室),主要研究本地区的历史,地方史研究开始复兴;新的地方史志的编撰工作也纷纷展开,这为区域史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组织资源和基本保障。同时,单一化的近代史研究模式也引发了学界创新,如何深化近代史研究并从研究理论和方法上有所突破,成为学界不断思考并努力尝试的方向。由此,区域史研究伴随着社会史、文化史、现代化史、城市史的复兴而兴起。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华北区域史研究获得了超越性发展,成果丰硕,样态繁复。


  关于新时期以来华北区域史研究的整体态势,可从三份主要史学杂志(《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月刊》)的刊文情况见其演进之概要。为了便于统计并相对贴切地体现华北区域史研究成果的学术旨趣,本文将所刊论文分为“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两类。就三份杂志刊载的华北区域史论文而言,80年代属于起步阶段,90年代后逐步走高,共同的高峰期则是在新世纪以来。其中,《近代史研究》相对特殊,单就论文刊发数量而言,以八九十年代为高。作为近代史研究专业期刊,这一期间刊发的华北区域史论文主题性研究者15篇,范围性研究者65篇;而同期的《历史研究》主题性研究刊文6篇,范围性研究5篇;《史学月刊》的主题性研究为4篇,范围性研究16篇。这从一个角度可以印证“华北”作为区域指属概念,其实只是近代以来才形成的基本事实,因此关于华北区域史的学术论题集中于“近代史研究”是理所当然的。同时,这似乎也在一个层面上印证了“古无华北”的学术命题。


  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华北区域史论文,就内容而言,大多属于既往政治史或革命史范式下的学术研究,选题几乎都集中在抗战时期具有特定指称的“华北事变”“华北危机”“华北根据地”上。


  从学术演进的基本轨迹来看,华北区域史研究应该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步形成的史学发展趋势或史学研究取向,“至近年来区域性的研究则几成时尚”。除上述杂志刊文情况之外,笔者对40年来的华北区域史研究著作做了不完全统计,据此也可大致看出相关研究的基本面貌。据统计:1982—1990年,史料类11部,史著类10部,回忆录4部,论文集1部,其他1部;1991—2000年,史料类14部,史著类29部,回忆录1部,论文集2部,其他1部;2001—2010年,史料类6部,史著类66部,回忆录2部,论文集3部,其他1部;2011—2019年,史料类4部,史著类77部,回忆录1部,论文集1部,其他2部。统计表明,无论是史料性著述还是研究性著作,出版的高峰期都在2001—2019年,走高的时段也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此开始,华北区域史研究在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方面,都表现出一种趋向性态势,且持续向前推进。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的研究选题也不再拘守于既有的革命史或政治史范式,学术研究的聚焦形成了完全属于自己的时代性特征。


  其一,乡村史成为一个成果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在1990—2009年的《近代史研究》刊发的73篇华北区域史相关文章中,以乡村或农村为论题者多达33篇;在《历史研究》同期刊发的29篇华北区域史相关论文中,以乡村或农村为论题者10篇;在《史学月刊》同期刊发的55篇华北区域史相关论文中,以乡村或农村为论题者26篇。研究论题涉及晚清以来的乡村规模、社会结构、社会分层、人口构成以及乡村租佃关系和农业生产等。乡村史研究“构成史学研究的一个富有发展前景的新领域”,尤其是构成了华北区域史研究中一个颇有特色的重要研究领域。


  其二,城市史研究构成华北区域史研究的聚焦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取得长足进步,其中近代华北城市史这一研究主题,展现出突飞猛进之势,日渐成为中国城市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注点在于,一方面逐步形成华北区域城市系统的概念和研究方法,且在社会史、文化史、经济史以及现代化史理论方法的吸纳和融通中,扩展了区域城市史研究的维度;另一方面,在北京、天津、青岛等区域中心城市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中、小城市史研究,对石家庄、唐山、保定、张家口、秦皇岛、郑州、周村、榆次等城市从近代交通、区域市场、城乡关系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


  其三,在既往的政治史或革命史范式下,华北抗战史或根据地史是研究相对集中的领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近代史研究》中,这类选题就比较集中。90年代后这一研究的视角和论题大为扩展,同时充分借鉴社会史和文化史理论与方法,形成了新的面相。毫无疑问,抗日战争或根据地研究构成了华北区域史研究的重中之重。


  上述研究状况的梳理实际立足于两个方面:一是以乡村史和城市史统合范围性研究;二是以政治史和革命史呈现主题性研究。就研究问题的聚焦点而言,社会史和经济史显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夏明方、朱浒、李宝吉、胡英泽、王琳、饶明奇等学者偏重于华北区域社会史,史建云、郑起东、李金铮等学者侧重于华北区域经济史。此外,关于华北区域经济史研究的论文,有相当多刊发于《中国经济史研究》,其总数也近60篇,且相对集中在2010年之后。从总体上看,大量的经济史、社会史或文化史论题,实际上都融入乡村史或城市史两大体系中,并未独立地呈现主题性特征。至于政治史或革命史研究,因其并非“新兴”领域而以论题的贯通性和新发展面相而独具特色,单独列示则可清晰见其学术脉络的传承与转向。


  显然,新时期以来华北区域史研究的历史朝向,极大地拓展了近代史研究的视野和范围,超越了以往“事件史”纵向拉开的单一取向,丰富和扩展了研究内容;使既往的“少量地方史研究多是为了对朝代划界的全国性状况和规律的总结作一注脚,基本上没有区域研究的意识”的学术境况发生根本性改观。与此同时,诸多学者在学术转型过程中引入了新的理论和方法,在以社会、文化、经济为基本范畴的区域史架构中灵活地建构起新的学术诠释,试图重建整个近代史研究体系。这一研究的路向至今依然具有持续的影响力。


二、 研究取向与学理建构


  从20世纪80年代到2000年,华北区域史研究重心相对集中在乡村社会与经济方面,尤其是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一书,中文版甫一面世即引起学界广泛评论,认为这部专著“穷十年之功,数易其稿”,“从选题、资料运用、研究方法,乃至得出的结论都独具一格,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此书以华北地域为研究范围,深入分析300年间小农的特点、小农经济结构及其演变进程,并通过村庄与国家、士绅与官府的互动模式,揭示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研究的理论视角、方法和资料选取等,为正在转向的华北区域史研究提供了借鉴。进入90年代后,有更多的华北区域经济史论著面世,或从集市与社会角度展开,或从村庄与农户经济切入,或从乡村借贷关系入手,等等。此后,“华北”即被锁定为一个区域社会史的特定研究范畴,以日渐丰富的研究成果成为新时期史学发展的一抹亮色。


  “如果说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复兴建立于对以往史学叙事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那么区域社会史的异军突起则立足于如下客观事实:中国幅员广阔,有着丰富多样的地理环境、民族构成和风俗习惯,故难以用恒定一贯的标准或仅仅从中央的立场出发,去解释各地之间的巨大差异,客观上要求进行分区研究,从具体个案和区域视角理解整体中国。”的确,40年来华北区域史研究成果总量着实可观。但是,直面可称为足量的研究成果时,我们不能不以一种清醒的认识检视既往,以获取不断前行的理性支点。


  诚如前述,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几乎构成华北区域史研究的主导取向。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主题聚焦于“华北”的诸研究,如王庆成《晚清华北乡村:历史与规模》(《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李怀印《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以河北获鹿县为例》(《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曹树基《鼠疫流行与华北社会的变迁(1580—1644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郑起东《近代华北的摊派(1840—1937)》(《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期)、史建云《近代华北平原地租形态研究——近代华北平原租佃关系探索之一》(《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3期)、魏宏运《1939年华北大水灾述评》(《史学月刊》1998年第5期)等,大多基于社会史或经济史的学科立场,以个案解析或样本示例为切口,将学术问题引向更精深的层次。这些研究主题中均明确标示“华北”界域,但研究内容事实上是将社会史或经济史问题“在地化”。在这里,“华北”其实被认定为不言而喻的当然存在,却很少有学理意义上“区域”立论的自觉意识。


  至于范围性研究,则是基于行政区划或地理分划的“华北”地域之内各类问题的研究,如魏光奇《直隶地方自治中的县财政》(《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魏宏运《论晋察冀抗日根据地货币的统一》(《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2期)、胡英泽《水井与北方乡村社会——基于山西、陕西、河南省部分地区乡村水井的田野考察》(《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等。“区域内共同经历的事件除了自然灾害外,还包括诸如白莲教起义、义和团运动、捻军起义等,这些起义之所以在北方诸省发生,有其生存和发展的土壤,迎合了当地人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群主体的统一性。”尽管这类研究难以构成规范意义上的区域史,但在学术实践中却又通常划归“华北区域史研究”,甚至这类研究的总量和趋势始终占据主体地位。这类研究更多体现在以“华北区域史”命名的各种论文集中,如《华北区域历史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和《乡村社会文化与权力结构的变迁——“华北乡村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等。它们在聚焦研究论题、拓展研究视域、深究学术问题方面成果明显,却与区域史学科或学理体系的建构甚少关联。


  其间,具有自觉的学理或学科建构追求的著作,主要有苑书义的《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和乔志强的《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以下简称苑著和乔著)等著作。苑著“从农业与农村、城市经济与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取得很大成就”,一是比较全面地论述了近代区域社会变迁的全过程;二是新论迭出,在粮食产量、城市系统和集镇分布方面多有创获;三是在研究方法和理论视野上也值得称道。那么,如何在研究中设定华北区域并建构逻辑自洽的诠释体系?苑著十分谨慎地提出:虽然“研究华北地区的社会变迁,是本书的主题”,但在“地域范围上,主要为冀(包括京、津)晋和内蒙古地区,而基本没有涉及山东和河南”。除考虑学术研究现状外,还因为冀、鲁、豫“并不能涵盖整个华北的‘小区’类型,它们基本上只是代表华北平原区的,而山西和内蒙古地区则分别为另两个小区类型所属”。因此,对于华北区域社会变迁而言,苑著侧重于其区域内的“小区类型”,而非整体的华北区域。


  乔著则体现了整体社会史研究迈出了由理论探讨走向区域性实证研究的第一步。把区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用社会史“知识体系”进行全面探讨,此著无疑是一个新的开拓。从学科或学理角度建构华北区域史,应该是这一研究获得时代性认同的必要前提。“地域社会史是以社会及其发展的相近性为依据而划定的一定区域的社会及其发展的历史”,这一定位有着强烈的学科方向性。因为强调“突破以行政管理区划以及用朝代断限来研究社会史的局限,以社会及其发展来确定社会的研究空间范围和时限,可以拓展社会史的研究视角,有利于多角度、多层次地研究社会史”。故而,乔著论定华北区域是“包括今山西、河北(包括北京、天津)、河南、山东四省二市及内蒙古、陕西部分相邻地区”。但是乔著在具体章节内容的展开上,却未如其旨,如所论“华北四省各业情况”和华北区域“社会流动”问题,内容所及仅限于山西、河北县区,这自然导致“定义”中的华北区域与实际研究的华北内容并不完全契合。研究内容和论题主旨的疏离,使华北区域史研究出现一个名与实不符的困境。


  上述以华北区域史命名的两部代表性著作在区域的定义和选取上完全不同。令人颇感困惑的是,“随着‘华北’概念的产生,这个概念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学术研究中。严格说来,‘华北’概念在学术研究中的运用只是一种学术的想象,不仅因为古代并无‘华北’这个概念,更因为关于‘华北’概念的界定及所辖区域,学术界至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作为一种学术想象而非固有的概念,民国时期的‘华北’概念一直处于变动中,对于不同学者而言,其意涵亦不相同”。在对华北区域史研究梳理过程中,不难发现,学术研究实践中的“华北区域史研究”或者说属于华北区域史的学术研究,的确指称不一、歧义纷呈。在界分华北地域的要素方面,学者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各有所持。如有从政治制度、市场经济着眼者,有从社会文化惯制切入者,还有从历史地理或自然地理角度划分者,“实际的研究工作仍然显示出历史学界对区域概念认识的模糊不清,从而导致许多研究上的偏颇……这类问题的提出,一方面反映出近年蓬蓬勃勃开展的近代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确出现了一些缺乏明确问题意识的著作,另一方面,同样也反映出学界对区域概念认识的模糊”。


  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华北区域史与华北地域范围中的史学研究,应该如何面对和协调?学术研究实践中提出的问题,是学术史发展演进中必须面对和求取解答的重要课题,一定意义上也是影响和决定未来学术研究进向的重要因素。


三、 发展困境与学术反思


  丰硕的成果与问题的形成,共同构成了华北区域史研究未来发展和提升的基点。认真检视40多年的研究历程,无论是主题性研究还是范围性研究,共同的问题是区域史学理或学科建构上的困境。对区域的分界及其分界标准的规范化是史学家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它不仅影响研究的表现形式,也透视着研究者的史观与研究方法。但是,与现行的以行政单位划分区域的“地方史研究”截然不同,区域史视野中的“区域”不仅是历史学家为研究方便而划出来的范围,更是人们在历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内在规定性的地域界线——尽管这样的界线是波动的和流变的。


  需要反思的问题是,区域史“并不等同于人为划定区域内的历史变迁和风土人情,也不是地方史;作为社会史的分支,区域社会史研究应该具有社会史的整体视野”。区域史并不是某一地域空间内的历史,如果仅仅着眼于时空结构范围,那么大到民族国家(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或者跨民族国家的地区史(如东亚史等),小到县域历史甚至个案类型的村落史等都可以纳入区域史。“原本国家或民族意义上的历史都有特定的时空范围,如此则可以说所有的历史研究几乎都是区域史;因为脱离开具体的时空范围的历史并不存在,而历史问题一旦具体到时空范畴内,则无不具有区域性。如此着眼,就根本不存在一个‘20世纪80年代以来区域史兴起’的问题。”


  如果只是从“时空范畴”上论列属于“华北”地域内的历史研究的话,那么无论是城市史还是乡村史,个案研究或样本解析研究成果多年来在多视角、多维度下(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政治史乃至生态史、环境史等)已经获得各种相当精细的解读文本,但这些微观或中观的个案研究却无法给出一个即使是概括性的“近代华北区域史”整体面相。无论是主题性研究还是范围性研究,总体上聚合为以华北为标识的一种“区域化研究取向”,以至于使得“华北区域历史”变迁研究的学术追求最终被湮没在以“华北”命名的各类主题性研究或范围性研究中,这真是一个颇为吊诡的现象。


  首先,日趋泛化的“区域化”取向遮蔽了真正的区域史学术诉求。“在区域史研究中,无论是从内到外,还是从外到内,虽然路径不一样,但追求的目标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某一个区域,进而更好把握历史整体。”问题恰恰在于,“时下所见大量的区域研究作品中,具有严格学术史意义的思想创造的还是凤毛麟角,许多研究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仍主要限于地方性资料的发现与整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某些过去较少为人注意的‘地方性知识’的描述”。地方史或地方志虽然具有区域性,但其研究理念、视野和方法与区域史并不相同,它们不过是通史内容的“地方化”或者通志的地方化而已。即使是相对于“国家史”意义上的“地方史”或地方志,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区域史。所以有学者认为,地方史不过是国家史的“副本”,它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区域史。区域史不是着眼于行政区域范围的纵向历史的展开,如《山西通史》《河北通史》等。有学者直接将区域史认同为地方史,显然是误解。华北区域史研究中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就是,许多的著述及其研究,究其实质不过是中国通史或专门史的地方性版本。区域史也不应该是研究主题的地方化,因为这样的研究成果久已存在,且早已构成传统史学研究中的重要部分,如《辛亥革命在山西》《义和团运动在山西》等。


  其次,这一研究取向造成近代史研究走向“碎化”。有学者认为:“区域史研究强调将区域作为研究主体,但在强调这一点的同时又要避免另一个误区,即碎片化。这是从事区域史研究的学者必须把握好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学者们都注重区域的异质性,区域史研究一直沿着这条路走下去,那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区域就会变成一个个独立分散、各不相同的点,是一种碎片化状态,看不到什么普遍性,这显然不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历史。”尽管学术界对于“碎片化”现状存在不同的认识,甚至也有学者认为,就史学研究特征而言还“碎得不够”,只有通过“碎片”的深化才可以达到宏观整体的认识。问题在于,在40年的大量个案研究和微观研究取向中,日趋“碎化”的成果林林总总、屈指难数,在华北地域范围内对不同县域、村域,对不同城市(大中城市和小城市等)研究的案例亦举不胜举,但如此众多的所谓“深入”的个案研究却未能勾织出一幅近代华北区域变迁的基本图景,所谓由“碎化”而达至“整体”的说辞,未获实证。


  这提醒我们,进一步推动区域史研究,需要把握好区域的同质性和异质性问题,不宜刻意强调区域的特殊性,更不能抱着寻找奇闻异事的心态。区域史研究的展开,如果没有学理意义上的规范维度,在作为研究对象的区位选择方面就会呈现严重的学术失范,所谓区域史研究就可以因个人所需而标示:有跨省区的大区域史研究,有省区史研究,更有县域史研究,还有村域史研究等。如果没有可以相对认同的标准,研究的“区域单元”似乎可以无限地细分下去,不仅可以划到“村域”,甚至可以划分到“家族界域”。这种趋向不仅割裂了历史演进的整体性,也背离了“区域社会史把特定地域视为一个整体,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总体发展”的诉求。


四、 新时代的新期待


  由于区域范围的界定本身见仁见智,在研究实践中区域史的定义和界域不易获得一致认同。正如哈特向所说,区域本身并不是一种现象,这与历史学的“时代”不是一种现象是完全相同的。它仅仅是为现象群所填充的理论上的“框架”,是现实中所不存在的、抽象的概念。因此,它是不能与其他现象相比较的,也不能在一般概念系统中进行分类,并以此为基础来阐述它与其他现象间的关系法则。因此,我们不能妥帖地表述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的只不过是各个区域内特定现象间的相互关系。


  历史进程中的华北区域概念极其复杂且呈现多种样貌,其界域的多样和多变难以一概而论。民国时期,“华北”作为区域指称已经为学界广泛运用,但指属范围又因时因人而异。关于“华北五省”之说,既有冀、鲁、陕、晋、豫之谓,亦有冀、鲁、晋、察、绥之称;在贝思飞《民国时期的土匪》一书中,又称华北五省,包括河南、安徽、湖北、陕西和甘肃;陈翰笙则认为“长江流域以北直到长城统称华北”;还有作为军事战略层面上的华北区域界分和政治层面上的华北区划等因时因势而变的复杂状况等。显而易见,区域史是现代历史学发展进程中的学术建构,而不是历史本体存在(如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章制度等)。


  正因如此,学术规范的建构尤其关键,否则无法进入真正的学术话语体系,当所有的研究内容都可以标示为区域史研究时,实际上却在消解着真正的区域史。因此,在未来研究取向中,如何规避区域选择的随意性和“无意识性”,突破既往的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在区域史学理建构上的困境,是华北区域史研究再出发的关键。


  应该强调的是,在学理意义上形成华北区域史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关涉这一重要学术研究取向的时代高度和历史定位。面对40多年华北区域史研究的现状,面对既有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如果没有研究取向上的省思和根本性调整,依然在主题性研究和范围性研究取向中前行,尽管可以使“华北区域史”研究有增量上的变化,却不能推进华北区域史研究质的发展,尤其不能形成具有时代性的进步。


  区域史研究,不同于微观史研究中单要素或某一组要素的深入解析,“区域史研究通常检阅了一个特定地区的‘全部历史’,从而有可能对不同的因素间的关系提出新鲜的问题,避免把某一历史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联系套用到另一历史过程中去”。华北区域史的学理体系应该是在整合各种要素基础上的建构,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制度文化乃至于政治军事等;其间发生的历史事变、历史事件和人事更替等,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中共同建构了华北之所以为华北的区域历史特征。影响或制约区域发展要素相互结合的模式或结构,是区域史研究的学理性建构,正是这一学理体系决定了史学话语体系或学术体系的存在。对此,彭慕兰的《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是很好的范例,它“尝试把环境、日常社会模型和特定群体的物质利益与社会运动的模型联系起来考察”,建构了一套华北区域社会史的诠释体系。自然环境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森林的砍伐和燃料供给,与普通百姓生活日常及其生存方式形成持久的因果关联。在这里,自然、物质、制度、文化以及习俗的形成水乳交融、互为因果,甚至因果难分地共生、共存、共享于一个特定的区域共同体中,并以此与他者“区域”类分开来。区域史的意义和价值在这样的学术理路中得以凸显——现有的范围性研究无论怎样精细化或精致化,都无法实现这样的学术目标;单纯的主题性研究,也无法建构华北区域史的学理根基。“主题的类别,远远地超出单纯地展现一种在黄运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广阔范畴中的尝试”,是立足于现存的社会和生态变化中的规律。


  在特定的区域之内,人口、环境、制度、经济、人文诸多要素的相互关联及其发展趋向,以及在历史演进中的各自地位的变化(不同历史时期,这些要素的地位不同,如传统时代水路、陆路与近代铁路、航运在区域中的地位等),即特定区域的综合性、总体性历史面相的呈现、揭示,构成其之所以为区域史学术价值的要件,舍此之外的以个人喜好(或便利操作)的“华北地域范围”的各类问题研究,只能是基于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诸学术体系或学科体系中的个案性学术探研,或不必(亦难以)归属于区域史。


  “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进程,就重大事件来说,都是不知不觉地完成的,就是说,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么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所希望的完全不是已成之事,要么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曾预见到的后果。”因此,基于区域史的理论元点和华北区域史研究现状,我认为布罗代尔提出的历史时段理论,有助于我们对华北区域史学理规范建构的思考。贾尔南·布罗代尔在其著作《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区域历史与时间的多层面相,为历史学者提供了重要启示。他将历史时间分为三个层次,即地理时间、社会时间、个体时间,分别赋之于历史学特质的概念: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这是一个蕴含全面的时间、空间和经济、文化、制度与人事的历史学范畴,具有学科建构的价值和意义。


  三个时段概念,学理特质上都与区域(空间)相关,与历史(时间)相关,可以是区域史学科建构的基本范畴,成为区域史学科建构的三个向度。乱象丛生的区域史研究或区域史取向,或可以从这三个向度上得以整合。


  其一,长时段影响和制约历史发展的要素结构,指长期不变或变化迟缓,并在历史上长久发生作用的因素,诸如地理、气候、生态环境、社会与文化传统等。这一结构性要素制约下的区域史向度,正如布罗代尔所讲的,“多少世纪以来,人类一直是气候、植物、动物种群、农作物以及整个慢慢建立起来的生态平衡的囚徒”。这是长时段区域史也是整体史建构的基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具有特定环境生态、传统文化等要素建构的空间区域,形成了具有稳定的同质性演进的历史进程。


  其二,中时段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局势、情势、周期性趋势等(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等。晚近以来关于华北区域史、江南社会经济史等研究,表明这一研究向度的学术价值。


  其三,短时段研究对象是事件和个人,包括突发性的历史事件、重大历史事变、革命运动以及英雄和领袖人物的作用。


  从近代史学科而言,更值得关注和探讨的是短时段向度下的区域史研究。一方面,近代以来伴随着民族国家的重建,也相应引发了区域社会、文化的重建。其中,既有基于经济建设内容划定的区域,也有基于社会建设设立的区域(各种类型的实验区、试验区曾蔚为一时风气),另一方面,还有基于不同政治、军事力量形成的区域,比如晋绥边区、太行区、太岳区等。这些短时段向度下的区域的形成及其演化历史,以往通常在经济史、政治史、革命史的框架下展开,而其特定历史条件下区域本身的演进内容、特质以及历史性影响,事实上未能进入学术研究视域。亦即,如何从区域史学科高度上梳理近代以来各种区域的兴变起落,或者从区域的类型样态上如何界定古与近的历史区分,都是值得讨论和研究的。


  近代以来,基于人事与行政的短时段的影响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区域划分,这些区域的兴废变动,一定意义上是历史变迁中更为复杂的面相,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很多。因人事和政策影响而划分的特定区域,在历史的演进中成败互见,但从未进入历史学研究视野。历史学本来就蕴含着鉴训为戒的学术诉求,因此,这一研究向度也应该是区域史学术建构中的重要方面。


  在特定时空规范下的区域史研究视野,有着相对可以确定的内涵与边界,由此可以形成规范性的学术对话和深入探究,从而逐步推动和提升学术进步。华北区域史研究,尤其是短时段向度下的近代华北区域史研究,在学科规范建构的引领下一定会获得时代性进步。更重要的是,在这一向度下的区域史研究中,人的主体性影响更值得关注。因为个人之于历史,即使英雄或领袖之于历史的作用,也只是限于短时段向度下的区域范围之内。这一向度下的区域史更多地展现人的活动的主体性意义。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区域史研究要真正活起来,关键是把人的因素更深入地纳入研究中。区域固然是一个地理概念,但又不单纯是地理概念……事实上,更多时候是人的活动而不是空间本身规定了某一区域的历史和现实,规定了某一区域人和地、时间与空间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由此可见,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书写的首要前提,研究历史关键是研究历史中的人。对于区域史研究而言,尤其不能简单地把区域作为地理概念进行研究,更重要的是研究活动在区域中的人。”


  新时代有新追求,亦有新期待。“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相信在学界的勉力共进中,华北区域史研究会更上一层楼,取得令人期盼的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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