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故意撞车事故中的法律问题

2016-05-24 杨崇付 交通事故咨询

今天朋友圈出现了一段很火的故意撞车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z1306zjhowf&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中,白色路虎车数次撞击黑色捷豹车,现场还有人大声指引撞击位置,很多人围观看热闹,事件造成捷豹车右侧损坏比较明显。

 

据官方消息:


 下面罗列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

1


故意撞车事件属于交通事故么?

属于,因为完全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故意损坏财物是民事过错行为的一种,并且涉嫌违法犯罪。

2


事故责任是谁的?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第4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3


如果有人受伤,保险赔么?

如果有人受伤,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但是纯财产损失的不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8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4


都立刑案了,怎么还属于交通事故?

构成不构成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并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很多案件同时符合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这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刑事处罚不影响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更不影响交警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并得出结论。

5


那本案怎么不让交警先予处理?

交警调查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已经明显构成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的,可以不经过交警队的调查处理。

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仅仅是处理事故后形成的一种证据,属于事后的机关公文书证,用于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人车基本信息及发生过程和原因,并作出事故责任的结论。

当然,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侦查过程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应当提供的一种主要证据,因为该罪的构成要件中已列明了事故责任要求,而交警队是目前法律规定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唯一合法机关。

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要交警处理,比如各方无异议的轻微损失事故、已明显构成其他违法犯罪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不再进行调查处理。


交通事故咨询 | ID:jtsgzx0577

长按右图关注

您的交管顾问
微信互动咨询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右下角写留言评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