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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一电动车突然失控,撞上路缘石致死!事故原因竟是……

2017-11-04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2017年11月2日凌晨,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事故致一人死亡。


碰撞位置


2017年11月2日4时24分许,覃某星驾驶电动自行车(初查)在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长兴百货公交站台路段时,车辆突然失控驶向右侧,车头与道路右侧路缘石发生碰撞,造成车辆轻微损坏,覃某星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监控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1327fi4stx&width=500&height=375&auto=0


事发后,一名路过的行人拨打报警电话。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沙井派出所巡防员发现,覃某星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味。


经询问覃星的父亲及朋友,确认2017年11月2日凌晨,覃星与几位朋友一起在某酒吧喝酒。散场后,覃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张某一起到附近吃宵夜,期间又喝了一些啤酒。至凌晨3时许,覃星接到电话后称有事离开


事发路段


那么,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初查原因—


覃某星饮酒(是否醉酒尚待抽心血鉴定)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导致车辆突然失控与道路右侧路缘石发生碰撞。


肇事车辆



1.酒后驾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有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自行车驾驶员都应该牢牢铭记!


今年以来

宝安区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

驾驶人醉酒导致死亡

的单方事故6宗


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例都在告诉我们,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深圳交警将加大宣传力度,在工业区、城中村、大排档、交通路口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对广大驾驶人的喝酒不开车的意识。保障驾驶人的交通安全,以免发生人间悲剧。


2.未佩戴安全头盔


此事故中,覃某星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与路缘石发生碰撞,导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许多驾驶人在驾驶电动车时不戴安全头盔,虽然这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增加了事故中电动车驾乘人员的致残率、死亡率。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如果戴上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



深圳交警将对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头盔进行先期宣导,后期进行严格执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都戴安全头盔,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佩戴安全头盔

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

但在意外发生时

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同时,深圳交警将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同时协调市场监督部门对售卖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门店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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