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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真的被小红“拉拽入房”了吗

风流天下闻 梁惠王的云梦之泽 2021-10-25



这两天,网上流传一段关于鲁迅的文字,老有人问我是不是真的。

三月廿八,上午发薪,逛琉璃厂,购书三册,一元整,拓片十张,二元三角,元砖研一方,一元三角,茶饮一角,旋至怡红院还酒账三十八元,欲走,小红拉拽入房,不觉天黑,又费五元,洒泪而别。

黑,又费五元,洒泪而别。


我本来觉得不值得一辩,回答他们说不是真的就完了。但发现这两天依旧越传越烈,朋友圈铺天盖地,因此觉得有必要专门写一篇。

首先格式不对。鲁迅日记一般只在开头列月份,下面只记录日期,不会有“三月廿八”这样的体例。

其次语感不对。鲁迅在日记中,一般只以自己的视角说“收薪”“取薪”,他任职的教育部和大学,有一段时间经常欠薪,收到薪水纸币,赶紧要换成银元,所以偶尔会说“索薪”。还有的时候是别人给他代领薪水,或者大学派人给他送来薪水,但从来不说“发薪”。

鲁迅去琉璃厂,一般也不说“逛”,他是个很忙的人,一般去琉璃厂,都是“往”,或者“至”,偶尔说“游”,不会瞎逛。且买书而记入日记,本来就是为了备忘,所以他购了书, 一般都会写书名,而不会笼统地说“购书三册”,否则就失去写日记的意义了。他的日记中,书名繁多,也是了解他思想发展的资料。有一句俗语,说要想窥探到一个学者的学问堂奥,就去参观他的书房。当然,我们现在人买了书也许并不读,本来就无所谓堂奥,所以也窥不到。但鲁迅应该不同。

同样,鲁迅购买拓片,也一般会记载是什么拓片,比如某日写“午后往琉璃厂买《嵩山三阙》拓本一分,大小十一枚,两元。《曹植碑》一枚,一元……”
即使有些新出拓片还没有公认的名字,一般也会说这些拓片是从哪来的,谁收藏的。或者至少说什么材质,是石头的,还是砖的。像这种完全没有任何信息的“拓片十张”是很少的,而且拓片的量词,鲁迅一般用“枚”,不用“张”。

鲁迅日记里也不会用“茶饮”这个词,只有茶叶、茶食、饮茶,所以“茶饮一角”云云,属于瞎编。

至于到怡红院还酒账云云,也是胡扯。鲁迅并不是穷人,不至于欠人家三十八块钱的酒账,还要等到领到薪水了再去还。要知道他在教育部是个高级官吏,薪水很高,超过大学名教授。这就足以让人怀疑,如果他真是花钱无度,寅吃卯粮,如何能在北京置办家业?另外怡红院这个词出自《红楼梦》,是贾宝玉的居处,酒馆或者妓院以此为名,并不切题,不如叫天香楼。有一则轶事,说抗战时期,陪都重庆有一家茶馆取名为“潇湘馆”,到真算切题,但被联大教授吴宓看见,气得不行,以为亵渎了林黛玉,非要用拐杖将其敲下来不可,搞得店主只好答应改名了事。

至于“小红拉拽入房”,可谓群众喜闻乐见的重点,你看,连民族魂鲁迅都嫖妓,我等算啥。但其实完全是虚构。我感觉鲁迅不大会用“拉拽入房”这样的词汇,鲁迅日记的文风,总体比较典雅,属于浅近文言,如果他确实碰到了小红拉拽,估计也只会说“小红援入室”或“见揄引登榻”之类。后面“不觉天黑,又费五元、洒泪而别”这样的句子,估计更是高小毕业的乡下文人手笔。五元在当时不是小数目,当年一个警察的月薪比这高不了多少。而小红这个名字听起来也不像大妓院的花魁娘子,若是花魁娘子,也初不需“拉拽”客人。大概就算包夜,也要不了五元,鲁迅何至于天黑就走,回家面对冷清的四壁呢?且既是被拉拽进去的,并非情投意合,又何至于洒泪而别。

总之,鲁迅的这段所谓日记,没有一个字是靠谱的,属于彻头彻尾的虚构,乍看仿佛有点意思,细究却漏洞百出,实在无聊透顶。

鲁迅的私生活怎样,我并不关心,只要他没有损害别人。他一生反假道学,但也并没有很淫乱。我们反对那些假模假式的道德君子,并不一定要去放纵,来证明自己言行不违。尤其为了某种文明的理念,去炮制虚构一些没有的东西,不但起不到积极作用,对自己的品行和社会也是有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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