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章程(草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理事会制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及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理事会制度,增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形成社会参与、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维护理事会及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理事会活动及成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根据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第二条理事会在以下事项上发挥作用:
(一)密切社会联系,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与相关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二)扩大决策民主,保障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三)争取社会支持,丰富社会参与和支持高校办学的方式与途径,探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四)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社会对学校办学与管理活动的监督、评价机制,提升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条理事会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邮政编码:276826)
理事会包含以下方面的代表:
(一)学校举办者、主管部门、共建单位的代表;
(二)学校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
(三)支持学校办学与发展的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理事单位的代表;
(四)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21人,可分为内部理事和外部理事,外部理事可分为职务理事和个人理事。
职务理事由理事单位委派;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由学校指定机构推荐或者相关组织推选。
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各理事会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一名代表担任理事会理事,推荐的代表一般由理事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理事会的工作及有关活动。
理事会理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
(二)熟悉并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热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积极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知识、能力和愿望,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五)有一定的职业教育工作经历或一定的企业管理经
(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凡自愿参加理事会的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理事单位的代表,由学校初审或征询意见后向理事会推荐,经理事会全体会议批准后即为理事会理事,由理事会颁发证书。
第八条理事单位如需要更换代表人选,应书面通知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九条理事单位要求退出理事会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理事会秘书处,经理事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理事资格方可终止。
第十条个人理事在任期内提出辞职的,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资格方可终止。有下列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照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状况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损害理事会的声誉和利益,情节严重,经劝告无效者;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理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通过理事会章程、章程修订案;
(二)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
(三)就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年度预决算报告、重大改革举措、学校章程拟定或者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或者参与审议;
(四)参与审议学校开展社会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及重要协议等,提出咨询建议,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
(五)研究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规划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
(六)参与评议学校办学质量,就学校办学特色与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意见;
(七)学校章程规定或者学校委托的其他职能。
理事长全面负责并主持理事会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二)主持召开理事会;
(三)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
(四)向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
(五)提出正、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建议人选;
(六)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七)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理事长行使其职权。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筹备组织理事大会,起草会议文件;
(二)负责理事会成员的联络协调工作;
(三)负责校企合作及产学研结合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各理事单位的技术咨询服务、联合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理事会的宣传和档案等工作;
(六)负责完成理事长、理事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理事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理事会会议及活动情况享有知情权;
(三)对章程的修改、发展规划、合作方针、目标实施等理事会的重大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讨论的权利,对理事会的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
(四)有权使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的统一标志,并可在向理事会秘书处申请批准后以理事会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
(五)根据本单位的发展和对职业人才实际需要,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议案,并可获得在教育、实习、招生、就业、师资、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权;
(六)有参与理事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七)具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八)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理事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章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理事会成员之间签订的各项协议合同;
(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向理事会通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资料;
(五)树立理事会良好形象,保守理事会秘密,维护理事会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任务,并承担实质性工作;
(七)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理事会代表大会是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理事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理事会会议、联系理事会成员、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等。秘书处设对外联络组、校企合作工作组、社会服务工作组等。
第十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至两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
第二十条理事长人选可以由学校提名,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产生;也可以由学校举办者或者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
第二十一条正、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大会确认通过。
理事会会议应遵循民主协商的原则,建立健全会议程序和议事规则,保障各方代表能够就会议议题充分讨论,自主发表意见,并以协商或者表决等方式达成共识。
第二十三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采取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决议重大事项时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建立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提议,讨论通过可临时召开理事会。在召开理事会期间,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常务副理事长主持。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议程序
(一)确定会议议题,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
(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
(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
(五)制作会议记录等。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学校的重要档案妥善保存。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二)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条款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符的;
(二)章程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本章程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秘书处。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提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名单
理事长:
徐淑利 日照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理事长:
何子安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冯新广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理事长:
王 磊 日照市政府党组成员
朱先亮 日照市教育局局长
刘 伟 日照市委高校工委书记
黄恩舫 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卫东 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
王继超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分公司总经理
牟善德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秘书长:
韩 振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副秘书长:
胡 斌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院)办公室主任
常务理事:
唐仕升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铁路办主任
陈同波 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胡尊良 日照市教育局副局长
戴玉堂 日照市科技局副局长
段连民 日照市民政局副局长
纪 煜 日照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日富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守元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玉忠 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理事长
李 杨 日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张颂国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若菲 日照市科协副主席
于曰斌 日照市社科联副主席
何昭波 日照市东港区政府副区长
冯展宁 日照市岚山区政府副区长
董献中 日照市莒县政府副县长
许京勇 日照市五莲县政府副县长
马 妮 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滕永茂 日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姚 欣 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王庆洲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
徐 麟 上海迪士尼度假区人力资源部校园招聘经理
韩志远 山东蓝海酒店集团副总裁、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
于长江 日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宝洁 鲁南制药集团副总经理
王钦峰 山东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宏成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行政管理高级经理
唐 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人事资源部部长
王建波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兆臻 日照日报社(日照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焦 峰 日照市水产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郑嘉洲 日照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马继军 日照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古茂林 山东海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韩邦田 日照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刘为棠 日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博 日照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李建华 日照市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加文 日照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祖彬 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别振远 日照安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邺国 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锦宏
公司经理、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校友总会会长
尹德勇 日照中瑞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
张 燕 山东尧王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日照耶
米格葡萄酒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晓华 山东美佳集团副总经理
陈宝香 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
李连业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邵长胜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厉建刚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路奎军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董书超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月格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干部
李 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科研与规划发展处处长
理 事:
丁立孝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
李洪叶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海洋工程学院院长
石勤玲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
孙 刚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乔 蕾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张永花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王 灿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毛怀东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处长
訾 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
韩 霞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厉建欣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处长
郭江友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
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卢兆丰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顾问、会计学院党总支
书记、院长
徐 原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商学院党总支书
记、院长
王均策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开放教育学院院长
刘颇贤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周庆新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带头人、博士
冯德军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标兵
王 震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