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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三块广告牌》中的租赁合同风波 | 品茗

李萌 中国民商法律网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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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李萌。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获得授权。


全文共2452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电影《三块广告牌》是今年参与角逐奥斯卡的热门影片,讲述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本文谨就影片中女主角与广告牌租赁商之间因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进行浅析。


佳片《三块广告牌》是今年参与角逐奥斯卡的热门,讲述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引发的一系列故事,在多方面引人深思。在影片中,女主角因女儿被奸杀一案迟迟没有进展大为不满,决定在租用广告牌刺激警方尽快破案。女主角与广告牌租赁商约定租用三块广告牌一年,并支付了5000美元作为第一个月的租金;在发生了一系列矛盾冲突后,广告牌租赁商找到女主角,告知她之前支付的是保证金而不是租金并要求其支付租金,事情以女主角的“朋友”(即威洛比警官)匿名向租赁商付款告终。本文将以我国现行法律为基础,对此过程进行简要分析。


一、合同订立


在故事的开头,女主角计划在女儿安琪拉被强奸致死地附近广告牌写上刺激警方的内容,以达到加快女儿命案的侦查进度的目的。在实地验看广告牌后,她找到广告牌租赁商,表示自己要将德林克沃特路边的三块广告牌租赁一年。



租赁商虽然惊讶,但表示了同意。于是女主角向租赁商支付了5000美元,作为第一个月的租金,将要书写在广告牌上的内容交给租赁商,并要求租赁商起草书面合同确保其他人不能在她的租赁期间将广告牌租走。






至此,虽然书面合同并未起草,但由于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故当女主角与租赁商就“租赁广告牌一年,租金按月支付”事宜达成协议时,此租赁合同即成立。但我们可以注意到,书面合同并非由女主角准备和验看,而是由租赁商事后起草,这就为后面的故事埋下了伏笔。


二、合同风波


此之后,女主角以广告牌为契机在电视节目中发言,激起全镇对其女安琪拉命案的关注并引发热议。被女主角推到风口浪尖的威洛比警长的亲友同事对女主角的行为甚是不满,而威洛比警长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消息也使得舆论风向发生了转变。在此背景下,广告租赁商找到女主角,向女主角表示根据合同内容,女主角第一次支付的5000美元并非租金而是Deposit(本版字幕译作“押金”)。他要求女主角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并暗示如女主角不按时支付租金,他将不再按约履行租赁合同。



 


 


 


Deposit在牛津词典中的含义为“某人租赁某物时支付的一笔钱款,如果租赁人没有丢失或损坏租赁物则此笔钱款将被退还”。根据此含义,在我国语境下与其最接近的概念是押金,但在法律实务中此单词涵义广泛,与我国语境下的保证金、定金等概念均有相通之处。


押金、保证金并非法律上有明确定义的概念。押金一般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移交债权人占有的金钱或者等价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保证金的含义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关于定金,在《担保法》、《合同法》中均有规定,其一般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保证金则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但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在国外法律实务中,由于Deposit的涵义较为广泛,故而合同双方在约定Deposit时,一般会就Deposit的具体内涵和作用做出明确约定。无论此处的Deposit的含义为何,租赁商主张女主角支付的钱款为Deposit而非租金,都是有据可循的。


基于此“约定条款”,租赁商认为女主角并没有依约履行支付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如果女主角在租赁商给定的时限内不能支付租金,则租赁商可以通过解除合同达到不继续向女主角租赁广告牌的目的。


根据剧情,极有可能发生了如下情形:租赁商为了达到阻止女主角继续租赁广告牌而在书面合同中增加了Deposit的相关条款,或按照租赁商处的格式合同或当地行业惯例,在租赁广告牌前应当支付Deposit。但无论是何种情形,根据先前剧情可知,租赁合同双方并未就支付任何意义上的Deposit达成合意,根据先前达成的诺成合同,女主角支付的价款是第一个月租金是毫无疑问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主角签署了书面合同,其也可以主张书面合同签订过程中就Deposit相关条款存在重大误解,主张对该部分条款行使撤销权。


 

 


 





 


但事实是,诺成合同的内容很难被证明,女主很难证明书面合同的内容并非二人的真实合意。好在在接下来的剧情中,女主角的“朋友”(根据剧情可知是威洛比警官)匿名向租赁商付款,解了女主角的燃眉之急。女主角也从中吸取教训,要求租赁商出具收据。

 

三、延伸思考


任何社会调解手段都有其作用的限度,法律也不例外,这一点在影片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展现。女主角租用广告牌是出于对警方和现有法律及其他规则的不满,而这种不满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女主角先前对法律抱有过高的心理预期(类似法律万能主义)而后因愿望无法被满足而失望(类似法律虚无主义)。颇为讽刺的是,徘徊在法律虚无主义边缘的女主角险些失去继续使用广告牌的机会,正是因为其对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不够重视。法律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一样,都不是应当被秉持的正确态度。正如女主角意识到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的疏忽后加强法律意识选择索要收据,并且在影片结尾理解了警方的苦衷一样,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法律有正确的认识,即,不认为其万能但应对其充分了解和遵守,并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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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羽嘉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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