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注意!五区最全机动车注册登记看这里!
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车辆
既然买了车
那就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都是新手上路,肯定对业务办理流程不熟悉
且看小编细细道来
佛山市内户籍人员可以在我市任意选择一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但日后该车的所有档案及业务需要回到该区域办理。 但车辆新车购置税在哪区国税部门缴纳的则需在该区的车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目前全市各区都已实行“一门三牌”,自编自选形式均可选取粤E、粤Y、粤X的号段。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不能代办。
注:
1、目前注册登记需要达到国五排放。
2、新车购买后需在30天内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八)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九)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如需同时申请抵押登记的,还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一)查验机动车;
(二)前往车管所驻协会机动车登记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三)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届时车主携带身份证、当时办理后的受理回执及缴费凭证等直接到当时注册办理点领取证件。
佛山市禅城区清峰路60号车管所驻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机动车登记大厅。
备注:
1、查验机动车前应当先行按照规定采集机动车标准相片、车架码拓印。
2、目前,在异地购买的机动车只要资料、证件是合法齐全的,购车发票无指定不能在禅城区入户的,均可在禅城区办理注册登记。
3、目前广东省已无黑牌发放,外资企业入户机动车均发放蓝牌,办理流程与一般的企业无异。
4、按照公安部要求我所必须提供居住证原件作为居住证明进行核查办理入户手续,其余任何资料都不能作为居住证明。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所在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也就是其身份证明所记载的地址。
注:
现时,按照《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我市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时间的通知》的规定,从2015年12月31日起,在办理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业务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非佛山市户籍需额外提供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佛山市五区的居住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如购车发票等资料);
4、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或属于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日期超过2年未申请注册的,或经海关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的,或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注:
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所进行的检验检测不是“年审”,而是法规规定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前对车辆进行检验,确定车辆唯一性和相关技术参数,查验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核对《公告》,若不属于免检车型,则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或驻广佛汽车城办事处查验确认机动车→区交警大队车管办证大堂受理,领取受理凭证→选取车牌号码→缴交牌证费用→核发临时行驶号牌→临时行驶号牌到期前固封号牌,可选择号牌快递,自行安装→5个工作日后到办证大堂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可选择证件快递)。
注:因系统升级改造,南海交警信息网暂时关闭查验预约功能,而通过查验预约系统预约查验的市民已排期到2017年10月25日。现为了进一步完善车管服务运作机制,全力推广便民服务措施,保证群众在网站升级期间能如常办理南海区的机动车查验业务,所以南海交警大队决定从2017年10月25日起,启用人工预约登记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直至系统升级完成恢复正常使用。
具体事项可点击回顾→【通知】10月25日起,南海机动车查验需要人工预约!
注:
1、选号方式调整为互联网选号和窗口随机选号
从2017年6月26日起,我市将启用全国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广大车主可以自行登陆http://gd.122.gov.cn,通过互联网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限小型汽车号牌)两种方式预选号牌(暂未能向省外联通手机号码的车主提供服务),也可以在车管所窗口随机选事情(50选1)确定号牌号码。
业务办理流程如:
登陆网站:http://gd.122.gov.cn注册选号帐号(可以模拟练习选号)→查验机动车前一天登记选号帐号进行正式预选号牌→现场查验机动车→(若没提前预选好号牌可到业务大厅互联网选号区预选号牌)→领取办理号进行车辆注册登记并确认机动车号牌号码→缴费→打印临时车牌→到邮政专窗选择牌证领取方式。
提示:在互联网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次日起保留十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便于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如果逾期未确认的或未取消预选号牌,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才自动解黑名单。
2、根据有关规定,若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汽车注册登记时,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原因核发的临时行驶号牌,在有效期内机动车可以跨本行政辖区(即南海区)行驶。
3、我所对市民在南海区域以外新购的机动车,若机动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且符合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的,可受理其新车注册登记申请。
4、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所提供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上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号码必须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一致,车管所须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录入登记系统。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一)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一)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①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②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③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④ 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⑤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回乡证)和居留证明(即是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⑥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⑦ 华侨的身份证明,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⑧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⑨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8、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查验岗→登记审核岗→档案管理岗
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一)受理:
1、机动车检测站
(1)兆宏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顺德区大良红岗工业区
(2)东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东16号(兴华民警中队旁)
2、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
3、代发牌证的车行:
(1)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区伦教广珠公路新松路段
(2)广东合诚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区大良105国道新松路段
(3)佛山市顺德区世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顺德区大良街道广珠公路新松路段30号
(4)佛山市顺德区怡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顺德区伦教广珠公路东侧(顺德立交北面)
(二)领证:
1、顺德车管所(邮政快递除外)
2、代发牌证的车行
其他:
1、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可以为两人以上,但行驶证及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一栏只显示其中一人(由共同所有人协商指定),其他共同所有人会在业务系统中备注。
2、非持本市籍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提供本人佛山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新车注册登记还需先核查佛山市居住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顺德车管所进行居住证核查,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
3、申请人在市内其他区办理临时号牌,也可以到到顺德区办理正式号牌。
(一)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三)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五)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6、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若车主在佛山市内其他区范围内申领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可以在高明区申领车辆正式号牌。
(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需提供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七)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八)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九)属于警车的,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
(十)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交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一)网上预约查验机动车;
(二)前往高明车管所提交申请材料、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三)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2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一、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三水区现时只受理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请咨询佛山市车辆管理所办理。
牌证费:120元,临时号牌费:5元
(一)网上预约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
(二)在预约日期当天将机动车开到三水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驻先达机动车检测站查验区,提取车辆识别代号拓印、发动机号码拓印并拍摄车辆照片,轮候确认车辆;
(三)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到服务大厅查验岗提交资料,民警查验车辆。
(四)查验车辆后凭业务受理凭证,到缴费窗口缴纳牌证工本费。
(五)到受理岗轮候受理、选取号牌(互联网自选号或现场随机选号)。
(六)机动车所有人于2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原件,到三水区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2号窗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三水区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
三水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驻先达机动车检测站服务大厅,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321国道伏户管理区石桥坑
佛山市车辆管理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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