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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解】民革十三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2017-12-22 海南民革

一、代表的产生


1、按照《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确定的名额及程序,30个省级组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共计558人。


2、中央人事工作小组根据《办法》精神提出中央提名代表建议名单,共计80人。



 二、代表的构成情况


出席民革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共计638人,其中女代表188人,占代表总数29.5%。


(一)年龄结构:


代表中年龄在60岁以下的582人,占代表总数的91.2%。其中55岁以下代表461人,占72.3%。


(二)知识结构:


代表中大学以上学历的618人,占96.9%,与“十二大”(93.7%)比较,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其中研究生学历的348人,占54.5%。获博士学位的169人,占26.5%;获硕士学位的129人,占20.2%。


 (三)职称:


代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54人,占55.5%。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215人,占33.7%。


 (四)加入民革时间情况:


代表中除1人为1951年加入民革外,其余代表均为1980年(恢复组织)后加入民革组织,其中上世纪80年代加入民革的代表46人,占7.2%;上世纪90年代加入民革的代表235人,占36.8%;本世纪前十年加入民革的代表253人,占39.7%;2010年后加入民革的代表103人,占16.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00年以前加入民革的代表共计282人,占44.2%,2000年以后加入民革的代表共计356人,占55.8%,2000年以后加入民革的代表已成为代表中的多数。


 (五)重点界别分布:


代表中在政府机关任职的126人,占19.7%;高校及科研院所任职的124人,占19.4%;在民革各级机关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代表104人,占16.3%;民革新的发展主体中法制界代表33人,占5.2%。





转自公众号“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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