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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 可以帮你打开任督二脉的动词「体貌」

2015-10-08 Eric Z 英语学习笔记

陈用仪先生所著《英语常用词疑难用法手册》860-887页读书笔记, 分享给你。这篇文章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不是寥寥百字可以说清楚的,读不懂很正常;读不下去的朋友直接拉到最后看最后一段吧:)


我用Mindnote做的阅读笔记

先来看几个句子, 判断一下哪个是对的,注意一下加粗下划线的部分:

  1. I’ve come here for two days.

  2. He put on a blue overcoat when he came into our house.

  3. Food doesn’t taste good to me when I catch a cold.

  4. I received the letter until yesterday.

  5. I really thank him for his advice.

  6. I could finish it yesterday.

  7. Open the door while you’re repairing the fireplace.

  8. Tea was introduced to Europe in the early 1600’s, while trade began between Europe and the Far East.

  9. It took him two hours to watch TV.


以上的句子全都是语法错误的。

不必惊讶,这些都是我们常犯的一些错误: 用词不当,想当然或者不以为然的结果。主要原因是对动词体貌的掌握中的一些误区。

什么是动词体貌?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重新认识一下什么是「动词」。

“verb” ≠ “动词”


A verb, from the Latin verbum meaning word, is a word (part of speech) that in syntax conveys an action (bring, read, walk, run, learn), an occurrence (happen, become), or a state of being (be, exist, stand).

从这个定义上我们看出把「verb」翻译成「动词」其实是不妥的 — “动词”也可以是”不动”的。

…这是日本人初次翻译西方语法术语时犯下的一个大错误。中国人早期通过日本文献间接吸收西方学术文化,大量搬用了日文的翻译术语,这个错误的译法就以讹传讹了。其实英语的verb来自拉丁文的verb, 原意相当于word,既可以表示动作和行为,也可以表示发生的事件或变化,而且也可以表示毫无动作和变化的状态或关系。


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教小学五年级英文中硬生生的告诉他们: “be指的是一种状态,可以理解为是动词.” 殊不知真正的动词是动若脱兔,静若处子。

不过,由于这个译名沿用了多年,木已成舟,现在已经难以纠正,我们使用时也只好“将错就错”,但是必须心中有数。

时态(tense)和体貌(aspect)


时态(tense): 标明所指是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动词形式。

In grammar, tense is a category that locates a situation in time, to indicate when the situation takes place.

体(aspect):表明动作在进行、重复还是已完成的动词形式。

Aspect is a grammatical category that expresses how an action, event or state, denoted by a verb, relates to the flow of time.


英语时态之中除了时间的概念之外,还有“体态”。这篇文章中的"体"指的是lexical aspect -- 词义体; 而"貌"指的是grammartical aspect --语法体. 时态和体构成一个句子中最重要的元素 -- 看不懂的话去读书,实在不是几句话可以说清的概念。


另一个容易误导人的术语,就是所谓“完成”时态(perfect)。这个概念上的混乱,过错就不在中国人或日本人身上,而是在早期的西方学法学者上。他们囿于当时的条件和认识,把时态(tense)和体貌(aspect)混为一谈,把体貌分野完全归因于时态的变化,忽视了每个动词本身固有的“体”。这个认识上的混乱,直到如今,尽管在语言学术界当中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澄清,但是在一般语言学习者当中还相当严重。有一些骤然看来十分自相矛盾的现象,就是由此而生,尤其是在英语。

例如I’ve known him for ten years. 这里的“完成”时态哪有什么“完成”? 许多语法书介绍perfect时态时,仍然把语义体互不相同的动词混在一起一锅煮。语法书尚且如此,语言学习者就更不用说了。


读完这段有没有一种“能把语法学清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的感觉:)

时间

除了对“动词”和“体貌”的了解之外,我们还需要注意“时间”这个概念 — “即可以指长度(时段),也可以指位置(时点),往往两者混在一起,在我们脑子里分不清,从而在语言上产生许多误解或误用。“


“四体”—我胡扯出来的名字:(

动词所代表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但是从”体“的角度来划分,大体上可以分成四类:


  • 状态动词(states) — 无变化延续态,林志颖的不老颜一样。

  • 活动动词(activities) — 陆续发生变化但没有必然终点的延续过程, 想想我们的祖国。


  • 趋成动词(accomplishments) — 一个进行一段时间必然达到终点而停止的动作或者事件过程, 让我想起了《夏洛特烦恼》.

  • 达成动词(achievements) — 很快开始,更快结束,一切都在一瞬间, 让我想起了…


如果我们掌握了动词的”四体”,那么时态、搭配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并且也可以帮助我们来更好的分析和理解句子! 例如The Darwin Conspiracy中有一句:

Why did he take twenty-two years to write the damn thing(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根据对write的“体“的不同理解,这句话可以理解为:

  1. “他为什么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来写这本书?”

  2. “他为什么二十二年一直都没写,直到过了二十二年才开始写?”


是不是更糊涂了? 动词中的多义多体使得“四体”这一招并不那么奏效 — 那么我们学它有卵用?

别忘了我们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那9句话全是错的, 我们可以用“四体”来分析一下。





这本《英语常用词疑难用法手册》早已名声在外,我今天才刚开始读,实在是相见恨晚。尤其是被编者做研究的态度和良苦用心所感动和激励,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从编者说明中摘录一二,与你共勉:

对外语的一些难点,如果采取蜻蜓点水、不求甚解的态度,一是看起来似乎可以避免麻烦,暂时清净,但是学习难以深入,印象难以深刻,记忆难以牢固,更不容易做到举一反三,见微知著。

刨了根,问了底,实用的问题也就解决了,而且是高屋建瓴、胸有成竹的实用,而不是马马虎虎、糊里糊涂的实用。

这样的道路,尽管举目艰难险阻,荆棘丛生,但如能有所进展,就既能给予自己以满足感,又能向读者提供有用而在他处不易得到的参考。这条道路是无限长的,永远达不到终点,但只要万里长征上总一两步,编者所作的努力也就不是白费的了。



秘密都在阅读中。

http://pan.baidu.com/s/1mgKTZ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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