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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远离非法集资 建设美好生活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的四个常见手法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新创业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利用亲情诱骗


有的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风险防范提示

提示社会公众,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

“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持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是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是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有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对不要听风就是雨,忙不“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反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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