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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推进开放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我委牵头开展的重要国际合作机制提供支撑,我们拟对若干国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

二、研究课题题目

(一)新时代新征程港澳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57

(二)中美地方合作研究及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893

(三)中德绿色经济合作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966

(四)东北亚政经形势跟踪研判及高质量推进我与东北亚务实合作路径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2570

(五)我与中东和非洲国家新能源合作路径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61

(六)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咨询电话:010-68501344

(七)推动中巴经济走廊产业合作的路径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36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专家队伍和工作条件,原则上应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智库等。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应精心筹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切实负责课题研究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应具备对我司日常维护相关国际合作机制提供必要支撑的能力。

(三)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综合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课题序号”(如“申报课题(一)”)字样。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五)我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于2023年9月通知课题申报联系人,并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中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做好保密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四、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

2023年8月1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新媒体编辑:张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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