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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校屡现“萌禽”!师生成功救助国一、国二和国三

高教新闻,看→ 河南高教 2024-06-22

你知道吗?

在学校里就能看到

国家保护动物?


5月20日早上,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物流与电商学院学生安邦
在校园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
这只鸟长相有些奇特,
与常见鸟类略有不同,
鸟的翅膀和腿已受伤,无法飞行。
为了防止它再次遇险,
安邦先将其保护起来,
他通过网络查证,
发现这只受伤的鸟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池鹭
他第一时间向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永刚报告,
并在陈永刚的指导下
将受伤的池鹭送往河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使受伤的池鹭及时得到救护。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
连连称赞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的学生有爱心,
综合素质高,能够积极保护野生动物,
弘扬生态文明。


安邦同学表示:
“学院教师经常教育我们,
野生动物也是人类的好朋友,
每一个生命都是奇迹,
每一个国家保护动物都需要我们去保护,
希望我的行为能够带动更多人参与到
国家明确的野生动物保护中来,
守住绿水青山,守护我们的家园。”

据悉,
池鹭是典型的涉禽类,
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常栖息于池塘、湖泊、沼泽湿地等水域。
它已被列入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时间回到5月7日下午,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苏昌赛、余青松
在西校区23号公寓楼下
发现一只幼鸟躲在花坛之中,
疑似受伤,无法正常飞行。
二人仔细观察后,
发现幼鸟呈金黄色,
与常见鸟类略显不同,
经过比对后
初步断定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金翅雀
两名同学第一时间对幼鸟进行救助,
并及时通知学院辅导员和新郑市林业局。


经林业局工作人员鉴定,
这只幼鸟确为金翅雀,
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因其处于成长阶段,
工作人员将金翅雀幼鸟移交
新郑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按照流程进行救治和帮助
符合放生条件后,将被放归大自然。


工作人员对苏昌赛、余青松两位同学
的优秀行为给予充分肯定,
将其爱心事迹通报表扬,
并向两名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面对荣誉,两位同学表示:
这是青年大学生应尽的职责。
我们也将继续投身到保护环境的工作中,
从点滴做起,关爱自然,
保护环境,共享生态文明。

除了上述两所高校
近日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师生
也救助了一只“萌禽”


5月23日中午,
李闯同学在前往学院的路上,
突然听见“嘭”的一声,转头一看,
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撞到了玻璃上。
猫头鹰蜷缩在地上,
受伤严重,无法正常飞行。
李闯同学立即上前查看,
随后迅速到学院学管办公室进行汇报,
师生接力救助猫头鹰。


机电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军伟和教师康雨晴得知情况后,
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他们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
转移到了一个安静、温暖的地方,
并联系新郑市林业局,
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在等待林业局人员的过程中,
他们悉心安抚受伤的猫头鹰,
购买了牛肉等食品,
让猫头鹰在温暖的“家”中休息。


经过林业局专业人员的仔细检查和治疗,
猫头鹰的伤势得到了有效控制。
他们表示,
这只猫头鹰可能是受到了惊吓,
才会出现这种状况。
同时,感谢学院师生的及时救助,
让猫头鹰能够早日康复。


李军伟表示,
学院将继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尊重自然,
成长为“德技双强”的大国工匠,
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温馨提示近年来,省内外高校多次发现国家保护动物。如果遇到受伤或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向警方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切记不可盲目救助或放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本文来源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工新青年、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由“河南高教”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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