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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啦!

2017-07-26 研究客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了“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对象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招标对象,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基本一致,均面向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系统、以及社科研究机构。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招标数量及资助额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369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


投标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具体时间安排

1.投标人可登录我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4日。个人单独投标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9月24日前,将《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npopss@vip.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9月27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8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7份)寄送我办,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兴隆街5号国信苑宾馆转全国社科规划办收(邮编:100031)。


本文转自:社科学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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