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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辈子,还做中国女人

2018-03-08 庄志明律师 法之剑

今天,是妇女同胞的节日,在这个伟大的节日里,妇女同胞想一想,生为中国女人,是扬眉吐气,还是满肚子憋气?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用比较的方法,既要空间上的横向比,还要历史的纵向比。

 

历史上,中、日、韩都是受传统封建礼教束缚的国家。但中国在解放后,妇女也彻底地解放了,妇女地位空前提升,“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口号深入人心。别小看半边天说法,完全是划时代意义的,请问哪个国家旗帜鲜明地提过这个说法?没有的。

 

在中国妇女地位如日中天的历史进程中,日、韩等周边国家的妇女的地位并没有得到相应提升,传统的封建理念和束缚仍然存续,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中国已不能同日而语。

 

笔者作为律师,从法律规定方面谈中国的妇女地位和权益保护,更简洁明了,观点让你大吃一惊:

 

1、男女同工同酬

 

如今,男女同工同酬已是我国国策和共识,大家熟视无睹了。但在70多年前,妇女可没有同工同酬的平等对待,说到这,必须提一个伟大的名字----申纪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西沟村人,唯一一位出席从第一届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

 


正是申纪兰,推动了男女同工同酬在太行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率先实现,也因此她当上了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日报曾对申纪兰的事迹作过报道,文章写道:“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普遍地在西沟村出现了。申纪兰在总结她们一年来在劳动战线上所作的斗争时说:‘劳动就是解放,斗争才有地位。’”

 

人民日报文章发表后,申纪兰故事在全国广为流传,反响热烈,申纪兰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口号得到广泛关注,最终写入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现在的人对男女同工同酬习以为常了,但当初为了这六个字,申纪兰们可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劳苦功高啊!

 

中国在男女同工同酬方面绝对是处于领先地位的,甩灯塔国美国18条大街,美国至今仍有很多州未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美国加州从2016年开始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签署法律的当天州长欣喜地说:“这是重大的日子,巨大的胜利!”可想而知,美国男女劳动的平等权落后到何种程度。

 

据美国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加州干同一个工作,男性每挣1美元工资,女性只有0.78美元,而拉丁裔女性更惨,只有0.44美元。这就是美国的妇女地位,还有种族歧视。

 

2、一夫一妻制

 

有人说,一夫一妻制也值得现代女性庆幸和炫耀吗?太值得了。新中国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一夫一妻制,这是男女平等权的重要一步。尽管历史上也曾有过一夫一妻制规定,比如1930年民国就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但历史上的一夫一妻制都是虚伪的,妾不为妻,纳妾不算婚,不违法。这样的一夫一妻制显然和新中国的一夫一妻制有本质不同的。

 

一夫一妻制是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但即使普遍实现,也有实行的好与坏。比如美国的一夫一妻制,就显得太“温柔”,没中国的强悍给力,美国基于“尊重”宗教自由原则,对宗教的一夫多妻是不干涉的。某些国人想方设法成为美国人,是否基于这个原因也未可知。

 

所以我说,毛主席领导建立的新中国真正将妇女变成了人,翻了身。现在网络上一些女人骂毛主席,俺就纳闷了,毛主席得罪她们啥了?毛主席除了耽误她们可以公开做biao子的机会外,对妇女地位的提升的贡献无人比拟。骂毛主席的女人啊,该千刀万剐。

 

3、计划生育对女性地位的提升作用是巨大的

 

中国长期奉行严格的计划生育制度,尤其是一胎化政策,对妇女的解放作用非同凡响。计划生育将妇女从沉重的生育负担中彻底解放出来,否则一个接一个的生,完全就沦为生育工具了,哪还有什么精力投身社会啊。当妇女远离社会时,成为男人的附庸,完全依靠男人,还有什么社会地位而言。

 

况且,在少生优生的感召和现实情况下,每个孩子都是宝,女孩子的受宠和男孩子无异;从继承方面来说,因为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或两子女,女孩的继承权不仅仅在法律上有了保障,在世俗方面也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和认同。

 

如果没实行长期严格的计划生育,家庭中有三五个子女,女性的地位肯定没现在的高,印度就是活生生的教材。

 

4、继承制度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这一规定赋予了丧偶妇女独立继承地位,将丧偶妇女的家庭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巩固。

 

尽管《继承法》对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同时作了特殊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女婿也受特殊保护,但作为丧偶妇女受到双重的法律保护,特意规定“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保护力度不可谓不大。

 

5、离婚时对妇女的优待

 

女性在离婚时经常会向律师问这个问题:离婚时我会不会吃亏啊?我不敢说离婚后她定会飞黄腾达,蒸蒸日上,但至少我可以这么说,离婚时女性在经济方面是不会吃亏的。这话其实也不是我说的,是《婚姻法》说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就是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处理的原则,女性优先原则。有些女性恐怕忿忿不平了:根本不是这回事,我离婚时啥也没捞着,都被前老公给弄走了。这里我得澄清下,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因为你傻,你傻到都没有共同财产的地步,法律怎么帮你?法官不可能调查了解到你老公未雨绸缪转移了多少财产吧?

 

当一个女人傻到是非不分,原则不要的地步时,神仙也救不了她。我曾看过一个女人帮其老公带私生子的,多次见过女人相信其老公无数次出轨后的“下不为例”的保证的,千年的等候,期待一个到死也不会有的回眸,值吗?

 

关于对女性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还很多,限于篇幅,就不一一列举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法之剑”微信公众号,看通俗易懂、精彩连连的普法文章,让你的生活别有滋味。

 

中国的女人们,看了这篇文章,有没有幸福万年长的感觉?最后,祝妇女同胞们,节日快乐,永葆青春,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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