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选择性炒作奇葩提案,警惕正事娱乐化背后的叵测用心

法之剑 2023-10-06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警视猫眼 Author 警事V言


近日,网上包括中国新闻网、四川观察等媒体开始集中炒作一些参会代表提出的奇葩提案,引发广大网友的质疑。
所谓奇葩提案,一般是指提出来的建议往往违背常理、有一种令人三观错乱感觉的意见,甚至带有一种哗众取宠的意味,让本应该极为严肃的事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就像前不久网上出现大量的专家教授的奇葩言论一样滑稽。
一起来看看网友们最为关注的几条提案。
1、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有代表提出,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理由是祸不及子女。如果不取消限制,对受影响的人员极不公平。
在震慑犯罪和保证公平的两种观点下,这条建议迅速引发网上的巨大争议。总体来说,反对的声音要远远大于支持的声音。
反对者认为,这种限制对受害者来说,就是最大的公平,犯罪之前就应该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对子女的影响。
有网友举了几个例子:如果消除了这种限制,曲婉婷回国了,然后回到东北,考了公务员,甚至做到她母亲的职位,借机报复举报她母亲的工人。打人案的罪犯、杀人案的罪犯的孩子考上了编,然后用自己的权限找到受害者家。毒贩的儿子为了复仇,成为了公务员,利用权限寻找到了当年逮捕父亲的缉毒警察……谁能保证这种事不发生?
更有网友直言:这种代表,代表的是犯罪分子的利益,并质疑是否在为自己铺后路?
支持者认为,罪责牵连子女有违现代法治罪责自负的基本规则,罪犯已经为他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而子女却是无辜的,应该受到牵连。
2、取消醉驾入刑
有代表提出,要取消醉驾入刑。其中以南方某省一朱姓代表为典型,此人职业是律师,已经连续多年提出这个议案,理由是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攀升。应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
这也是个老话题了。建议这个代表多去听听醉驾肇事受害人家属的声音,多看看醉驾车祸现场。至于醉驾犯罪有增无减,建议他去问问那些不被起诉的、从轻处理的醉驾者们到底是什么原因。关于这个话题老猫曾写过不少,此处就不重复了。可以看看这篇《醉驾撞人拖行案:呼吁取消醉驾入刑者集体沉默
与此相类似的另一种建议,是提高醉驾入刑的门槛。
3、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提出这个议案的,也是一位朱姓的律师。理由是此罪的具体执行存在模糊地带,容易将此罪名扩大化。
事实上,《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对这一罪名进行了非常详尽的解释,有网友将现行的寻衅滋事罪作了一个详细列举。
网友@天中捕快认为,寻衅滋事不仅不是模糊的,而且是非常具体的,不能因为这个罪名涵盖的犯罪行为比较广泛,就说它是个模糊的罪名,在没有新的、更合适的罪名去替代寻衅滋事罪之前,寻衅滋事是不能取消的。
这位朱代表还曾有一个提议,那就是消灭前科制度。理由是:现行的前科制度侵害公民的劳动权、平等权。估计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人看到这样的提议,会感动得热泪盈眶的。

关于消灭前科制度,有网友是这样评论的:你这是在歧视有前科的人员吗?你这是在给准备去违法犯罪的人员减轻思想包袱、大胆去违法犯罪吗?

还有网友把这个朱律师过往的提案汇总了一下,结果让新浪给限制了。还有人会天真地以为新浪没有立场吗?

4、建议调整双休日试点隔周三休。对于这条建议,有网友评:先把双休保障到位再说吧!
提出议案这是代表委员们的权力,关键不是议案本身,而是某些主流媒体选择性进行报道,很多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议案却几乎看不到媒体的报道,相反,一些带有明显问题的提案却被这些媒体集中炒作,甚至有些网站平台也在推波助澜,试图将整个舆论场变成猎奇、荒诞的气氛,严重冲淡了大会固有的严肃性和共商国是的主题,其用意就不言而喻了。
还有一些提案,如让6岁以下的儿童可以免费获得医疗,提这个建议的是一个医院的教授,网友评:从你自己的医院开始试点再推广。
比如一位周姓的全国政协委提案呼吁建立“教材群众陪审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教材内容审核。建议所有科目教材课本、内容在最早确认定稿发行之前,均由专门的网站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广泛收集群众意见。而这种非常符合国家和广大民众利益的优秀提案,却很少看到有媒体报道。
有网友总结了一下这些奇葩提案的规律。
看各种奇葩的提案,透过表面上的文字,只要看这些提案,谁是最大的受益者,就知道提案之人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了,就知道他们代表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群体了。

有时候,美西方想做却做不成的事,却让一些国人做了。
封城不封城之间,苏州做出了勇敢的选择
俄乌局势不断推高油价,有道选择题等你来做
西西里士兵,你为什么会在第99天选择离去?
孩子自杀,官方的善意与理性,舆论的发酵与处理,这是一个无奈无解的选择!
中国GDP破百亿,世界要做一道选择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