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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身亡小学生母亲坠楼事件:惩罚网络喷子,不能再等了!

法之剑 法之剑 2023-10-06

文|庄志明律师

鲁迅语: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

据“中国新闻周刊”,6月2日,多张微信群聊截图显示:“小学生校内被老师开车撞死”事件中的小孩母亲,在小区内坠楼身亡。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证实:情况属实,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根据网上梳理的信息,在生命的最后几天里,这位年轻的母亲,除了遭遇丧子剧痛,还有遭遇到各种恶意的抹黑、下流的骚扰、谣言的攻击。

“化着精致妆容,像是特意打扮一番后才赶了过来”;“这么冷静,一点都不像是亲生母亲”;“三天换了两双香奈儿的鞋子,换了两套黑色套装,应该不差钱”;“更像是想借机敲诈一笔或者博热度为了以后好带货”;“我是来看身材的”……

身处痛苦的年轻母亲看到这些充斥猥琐、下流、恶意的语言在网上大行其道时, 会是什么绝望无助的心情,虽说她不会看到全部恶毒的话,但哪怕看到片言只语,也是在伤口上撒盐啊。不需要你们安慰了,至少不要侮辱人,这是起码的人性。

颜值好不是原罪,身材好更不是原罪,保持好身材需要毅力和自律,喷子们你们做不到就不要说人家酸话。在人家经受失子之痛时,拿人家的容貌和身材“调侃”,想说明什么?说明自己幽默风趣?实际上只能说明下流和猥琐。

孩子母亲坠楼后不久,网上又流传出孩子父亲受不了打击也跟着跳楼的消息。知情人士很快对这则谣言予以澄清,并无此事。我就纳闷了:造谣孩子父亲跳楼,有何居心,难不成你还想继承人家财产?

更有喷子脑洞大开,说孩子父亲:“260万到手,又可以娶个年轻美女了。”

想起鲁迅先生在《而已集·小杂感》说过的一句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这种淫荡的劣根性至今还在网络喷子身上活灵活现,借尸还魂。

昨晚“检察日报“拍案而起:那些无端质疑这位母亲“是不是真悲伤”,逼她以如此惨烈的方式把悲伤证明给自己看的人,你们的良心痛不痛?对这些无耻的网暴者,我们是听之任之,还是仅仅口头谴责,然后任由他们继续作恶?根治网络暴力,不能再等了!

今天我看到不少网民呼吁对网络暴力立法。笔者思考认为在立法层面确实有对网络暴力立法的必要。

近年来的刘学洲事件、上海女子因给外卖员打赏200元跳楼事件、粉色头发女孩抑郁死亡等等不幸事件都和网络暴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网络暴力之可恶,之可憎,之可耻,无以复加,根治网络暴力,刻不容缓。

看看#校内被撞身亡小学生母亲坠楼身亡#话题阅读量,几乎全国人民都看了一遍。

如今人人是网民,人人都可能为网络暴力所困扰,人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制定《反网络暴力法》已大势所趋。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网信办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推动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希望在本次不幸事件后加快推进的步伐。

网络暴力对应的“罪名”不缺,寻衅滋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侮辱、诽谤等等。但在法律层面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的行政和诉讼程序中,公安和司法部门常常感觉力不从心。

《反家庭暴力法》在防止家庭暴力方面就很有效果,该法本身并未增设罪名,但通过具体指引明确违法犯罪,很好地解决了法律适用问题,未来的反网络暴力方面的法律也可借鉴《反家庭暴力法》,让人在面对网络暴力时,有的放矢地去投诉,去应对,去防范。

死者已逝,生者如斯,生者所要做的是让恶者受到生不如死的惩罚,如此方是对死者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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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志明律师(微信号lmz8848)提醒,本文欢迎转发、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而不是写在妲己的胸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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