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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 | 生态环境部开展2018年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活动

2018-03-30 中国循环经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直属单位,国家环保科普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66号)中关于加强环保科普基地建设和推进环保科技资源开放的有关要求,我部定于2018年科技活动周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具体工作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实施。现请你单位组织有条件的单位自愿参加公众开放活动,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推荐函和活动回执表(见附件2)报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 禹军 (010)66556208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杨勇 陈永梅(010)62210711

电子邮箱:hbkp365@chinacses.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612室

附件:1.2018年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活动方案

   2.2018年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活动回执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代章)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活动方案

一、参与单位

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和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科研院所、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等学校、部直属单位等。

二、活动主题

环境科技,惠及民生。

三、活动时间

科技活动周至环境日期间(2018 年 5 月 14 日至 6 月 10 日),各单位自行安排具体的开放时间。

四、参考活动内容

1.面向公众开放参观环境科普展馆、实验室、科技装置、生产和加工设施,以及室外科普场所等,使公众体验和理解环境科技,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2.围绕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结合自身特色和专长,通过各种形式科学解读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垃圾处理、电磁辐射、噪声、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以及各地突出环境问题等防治知识,组织开展通俗易懂、参与互动性强的科普活动。

3.向公众讲述环境科研探索过程背后的故事,传播创新创造思维,弘扬科学精神和倡导环保行为。

4.结合各单位实际,展示和传播最新环境科研成果、技术、装备等。

五、参与活动形式

1.参观和展览:组织环境科普场所和实验室、监测站、观测站开放,举办科学实验演示、科研成果展览。

2.专家报告:组织院士、学术带头人、管理专家等科研人员根据公众需求和社会热点开展科普报告和互动交流。

3.咨询:组织科技咨询、招生与就业咨询等。

4.写作:组织专家就当前环境热点撰写科普文章,并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进行传播。

5.宣传:组织媒体走进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和环境科研院所、监测中心(站),介绍环境科技创新成就。

6.其他:创新开展其他活动形式。

六、进度安排

七、其他事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有条件的环境科研院所和监测中心(站)等单位自愿参加此次公众开放活动,国家环保科普基地、部各直属单位和高等学校可直接来函并报送回执表,并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前报送推荐函。

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负责整体活动宣传,协助开放单位制订活动方案和实施,并在志愿者征集、公众招募等方面给予指导,择优将活动成果推送到主流媒体、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以及微博、微信上展示和传播。

3.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各环境科研院所、监测中心(站)、高等学校等机构负责本单位开放活动的方案制订和活动实施,并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积极沟通和交流,做好本单位开放活动宣传。为保障参与活动公众规模,各参与单位可通过媒体、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公开召集公众参与,同时向周边社区、学校定向邀请。

4.请各开放单位精心策划组织,确保活动质量和安全,注重参与和互动,加强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并将有关媒体报道抄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整体活动方案将 在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活动专题页面(http://www.hbkp365.com/ztym/yskf)集中展示和宣传。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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