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的电梯还在用!舟山一小区物业被立案调查
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你敢乘吗?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
其使用、检验检测
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的
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然而,舟山一家物业公司
却在使用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停!用!电!梯!
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东港某小区进行检查,该小区的8台电梯均处于使用状态,但通过特种设备在线平台查询,其中3台电梯因定期检验不合格,已于今年8月2日办理了停用手续,截至检查当日,尚未检验合格。
也就是说,这3台电梯存在“假停真用”行为!
随即,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查封这3台电梯,并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介绍,经查明,该小区物业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停用电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下一步,该局将依法对该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重 要 提 醒
1.电梯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还应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在用电梯12986台,其中使用5年以内的电梯4598台、使用15年以上的526台。
目前我市已将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小区的电梯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并要求电梯维保单位每隔15天进行一次常态化维保。△今年10月,舟山开展电梯运行安全大排查
电梯质检是否过关
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危
相关单位必须重视起来
让老百姓安全、放心乘梯!
👉警惕!舟山已出现混合感染病例!
👉嘘!今年你可能还有一个假期可以休~
舟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整合编辑
记者:李巧凤;通讯员:翁妮侠
编辑/一审:沈迅而
二审:翁履平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您还想看到“竞舟新闻”的权威信息,请在每次看完文章后,点下“赞”
转发扩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