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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虹 陈欣钢 | 光明影院:无障碍视听传播的研究与实践

高晓虹 陈欣钢 中国编辑 2023-03-31

“无障碍”一词译自barrier free或accessibility,表示没有阻碍地顺利进行。在社会生活中,无障碍指的是有关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设施、设备,要服务于残疾人、老年人等具有生理缺陷的伤残者和活动能力衰退者。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一术语主要指信息无障碍,即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并利用信息。从而,这一议题进入传播学视野和研究框架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非常关注,强调要推动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1]。李克强总理强调,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2]。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注重“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全社会越来越重视改善包括盲人在内的残障人士基本生活状况。据统计,在全国残疾人群体中,视障人口约1 700多万,这就意味着每100人中就有一位视障人士。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视觉障碍人群的规模还会越来越大。迈入新时代,如何满足视障人士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立足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公益的重要议题,也是视听传播学界和业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缘起:光明影院项目实践

在过往的信息无障碍媒体实践中,针对相关人群的不同“障碍”,出现了相应的手段和解决方案。如纸媒时代解决视障人群阅读问题的盲文,新闻节目中针对听障人群的手语播报,电子媒体时代将文字转化为声音元素的有声读物等。从上述传播实践来看,满足残疾人基本的信息诉求,是无障碍信息传递工作的主要内容。然而,通过何种手段弥补听障人群和视障人群视听体验缺憾,满足残疾人艺术审美的诉求,是无障碍传播的一项难题。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持续蓬勃发展。到2017年,全国院线银幕总量达到五万余块,超越北美市场成为全球第一。为了使盲人也能欣赏电影艺术、享受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带来的红利,构筑一条彰显人文关怀、传播文化成果的“文化盲道”,无障碍视听艺术的传播实践首先从光明影院开始了。在此之前,虽有公益志愿者在线下开展了为盲人释读电影的尝试,但大多是分散的、随机的、无法复制和广泛传播的。2018年伊始,中国传媒大学和歌华有线等文化机构强强联手,发挥各自在视听研究、网络、资源、平台上的优势,通过“讲电影”的方式,为视障人群诠释经典电影和优秀院线大片,开启了立足公益传播的光明影院项目[3]。通过数月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从无到有、逐步摸索的阶段,项目团队首先完成了《战狼2》《建军大业》《我的战争》《钱学森》《大唐玄奘》五部主旋律作品的讲述和录制,并在2018年5月20日北京市第28次全国助残日向社会推出。在当天的光明影院项目启动仪式上,通过机顶盒播放的首部无障碍电影是《战狼2》,50名视障人士来到北京东城区广外南里社区文化站“听电影”。许多视障人士激动不已,表示“扣人心弦,效果很好”“没有想到也能和正常人一样‘看’到最新的电影”。初战告捷后,项目团队快马加鞭,于2018年10月15日第35个“国际盲人节”前制作完成了《红海行动》《无问西东》《血战钢锯岭》《寻梦环游记》等三十部无障碍电影,数量增长的同时,影片主题、类型、风格等进一步丰富。所有作品在有线电视的社区和公益板块上线,并免费赠予全国20余所盲校及60多个高校图书馆。

至此,光明影院项目实现了无障碍电影从院线到社区和家庭、从线下到线上、从视觉艺术到听觉艺术的转换,为无障碍视听艺术传播研究,积累了大量第一手的丰富材料,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议题和研究领域。


二、过往:无障碍传播研究综述

20世纪60年代初,在国际社会团体、社会阶层的影响和推动下,“无障碍”的概念开始形成[4]。而它的前身,来源于丹麦学者提出的“正常化原则”,倡导每一个身心障碍者尽可能地与所属文化中的正常人一起生活和接受教育[5]

当前,新加入视听翻译范畴的无障碍传播形式主要有三种:语音识别的实时字幕、声音字幕和口述影像。比利时学者艾琳·瑞美等在其《十字路口的视听翻译与无障碍传播》一书中,对这三种无障碍传播形式进行了详细介绍[6]。较为遗憾的是,作者虽然对相关概念和传播形式进行了细致梳理,但并未从视听障碍人群的需求和不同形式无障碍传播的效果入手,好像“徘徊在十字路口”,却不能带来更多的实践指导和理论启发。

也有台湾学者通过对当地视障者之实证研究发现,如果没有口述影像作为辅助,存在视力问题的被访者与视力正常者相比,较不容易正确回答有关剧情的问题。在赵雅丽看来,口述影像仍是当前科技条件下解决视障者接触影像节目的最有效办法[7],即“讲电影”的视听转换策略。在此基础上将内容生产与研究相结合,就可以展开对我国视障者的实证研究,探索视障人群信息无障碍传播的资源设计与效果实现的方式。

一直以来,信息无障碍传播研究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技术的“可及性”。尽管“数字残疾沟”概念的提出[8]是为了提醒人们应重视残障者在信息环境中因互联网使用障碍而形成的与健全人之间的数字鸿沟,以推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的发展,但这一概念在提出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影响了相当一部分学者的研究视野,将信息无障碍传播圈定在了技术层面。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革新,视听媒体的不断发展,技术已不再成为无障碍信息传播效果的最大限制。2018年,中国信息无障碍产品联盟(CAPA)最新发布了“可及”互联网产品信息无障碍排行榜,聚焦IOS和Android音频类APP。在技术可及之后,应用产品的内容优化与障碍用户的使用体验,无疑成为信息无障碍传播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当下国内学者对于信息无障碍传播,尤其是视障人群信息无障碍传播的研究,已经从生活层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转向媒介层面的无障碍内容设计。在很多学者看来,在信息时代“信息无障碍”较之“城市设施无障碍”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9]。人们也普遍认可,对于非视障和非听障人群而言,文化艺术作品的信息传播与艺术传播同样重要——这一判断同样适用于残疾人。而“无障碍传播”概念的出现,相信也是为了与“信息无障碍”的技术中心视角相区别,旨在强调信息传送的动态过程、用户的主动性、传播过程的交互性以及传播活动的社会性等。前述研究对光明影院项目进行创作实践与开展理论研究意义深远,确立了公益传播为实质、内容生产为核心、传播效果为追求的方案。


三、个案:讲述式电影视听元素转换

通过讲述画面的方式再现作为视听产品的电影,是为了解决影视作品之于盲人的三大障碍——行动障碍、信息障碍和文化障碍。通过艺术传播手段来弥合文化障碍,是其中最难实现却又至关重要的部分。正如盲人生活中有用来辅助行动的手杖,街道上也有一条条通往城市各个角落的盲道,而通往心灵的“文化盲道”和“文化手杖”同样不可或缺。讲述式电影就是要通过视听元素之间的转换,实现文化和艺术的无障碍传播。通过光明影院项目的个案实践,我们找寻到这一转换过程中的三个关键要素。

第一,追求平等的审美体验,是无障碍艺术传播实践的立足点。早期广播电台播放的“电影录音剪辑”与光明影院的最大不同,是前者往往会对电影时长、原片画面和电影原声进行处理,提供电影作品的剪辑版。而光明影院呈现的是与原片完全相同的听觉时间,目的就是保证盲人群体最大程度享有与常人平等的艺术审美权利。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他们难以完全自由地在这个世界行走奔跑,难以尽情地欣赏春花秋月,无法直接使用多种文娱产品享受文化大餐,但是他们同样具有感悟美的心灵和感受艺术的需求,渴望被平等相待。作为搭建文化平台和提供文化产品的公益事业,应尽可能“做加法”而不是“打折扣”,去弥补信息获取和艺术审美中的障碍。

第二,掌握基本的画面语言,是进行视觉元素听觉转化的先决条件。从表面看,无障碍电影消解视觉因素,将其转化为听觉元素;通过实践我们发现,释读者的画面语言功力,恰恰是视听语言转换的关键。时长120分钟左右的电影,描述画面的工作往往要精确到每一秒钟——讲述者需要讲究语言技巧,避免讲述音频叠加在对白、同期声和重要音乐音响上。一部电影的讲述稿长达数十页甚至数百页,每一个段落都是几易其稿,字斟句酌。除此之外,不同类型和不同风格的影片,其视听元素转换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如动作片和战争片等视觉呈现为主的电影,讲述稿则需要加入更多细节性描述。由此可见,视听元素的转换实际上是从画面语言到文字语言再到听觉表达的整个过程,最终呈现给盲人观众的是一个具有“画面感”的录音作品。

第三,无障碍电影的艺术传达,须以盲人群体日常经验和媒介使用为依据。盲人认识世界的方式和渠道与视力正常者不同。特别是先天失明者,他们对世间万物的认识只能通过听觉、触觉、味觉等非视觉元素来建构,颜色、美丑等抽象概念亦是如此。有了这些基础认识,讲述稿的撰写人才能有意识地避免使用类似“蓝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这样的表达。参与研讨的盲人朋友还告诉我们:伴随着讲述者对内容的描述,我们脑海里实际上也在演电影。如果你说的内容比较少,我们脑海里这个电影就会少一点元素;如果描述特别到位,甚至我们都能够“闻到电影的味道”。这些经验性材料,都有赖于大量的业务实践和科学研究来获得,进而构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无障碍视听表达和认知体系。


四、进路:融媒体环境与无障碍视听传播

媒介形态的变迁和新媒体技术的赋权,为破解视障人群信息传播和审美体验的难题带来曙光,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为创新视障群体无障碍信息传受方式提供新的思路。“可复制,可传播”恰恰是光明影院项目在融媒体环境中的现实追求与成功实践,即在为视障群体提供更多优质无障碍的影视作品服务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挖掘融合媒体与视障人群媒介使用需求深度结合的潜力。

首先,从光明影院现有模式来看,已经建立起从院线到社区和家庭、从线下到线上、从传统广电到交互网络的传播体系。只有保证了传播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才能让公益传播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2019年春天,我们要陆续推出正在制作的100部无障碍释读电影。每周两部的观影频次和对文化资源的享有程度甚至超越了非视障人群。未来,光明影院还计划把优秀国产纪录片、经典电视节目进行讲述,制作类型更加多元的、充分考虑盲人差异化和定制化的产品。

其次,可以与移动新媒体、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云技术等结合起来,面向视障人士构建以智能系统为核心的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将智能语音技术应用于手机APP等移动终端甚至无屏智能终端,使盲人不用选取也无需打字,就能搜索并享受到无障碍的视听产品。我们欣喜地看到,歌华、百度、腾讯、科大讯飞等一批新媒体平台和机构,纷纷开启无障碍产品的优化进程,加入信息无障碍的建设,推进互联网产品信息的无障碍传播,以吸引更多的视障用户跨过障碍,平等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

最后,应明确目标,呼吁无障碍信息传播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尽快建立。在新媒体世界中,构建信息无障碍传播渠道、营造信息无障碍传播环境,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成型的无障碍信息传播范式可以借鉴。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考虑从无障碍的影视作品入手,探索无障碍视听产品推广传播的规律,尽快制定我国的技术标准,推动相关领域走向成熟。

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行动起来,制作推出包括无障碍电影在内的各类文化产品,为全国广大视障人士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满足他们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综上所述,在媒介融合的历史机遇中,应继续促进无障碍信息采集和传播新规范的形成,实现媒介生态无障碍化的转型升级,为视障人群构建与健全人群共触、共享、共建的信息空间,为推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注释:略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


本文刊登在《中国编辑》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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