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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回顾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年》系列③ | 2021年十大检察业务亮点

谢鹏程、张纯等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10-2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3期

编者按

岁月不居,时光如流。

  年终岁末,站在时间的渡口回望,“2021年”对中国绝对是具有不平凡历史性意义的一年,值得被铭记。

  这一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和“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法治中国“一规划两纲要”的格局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顶层设计全部落地之年。自此,法治中国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亮相。

  作为呼应,国家立法机关立法明显提速,打破了近年来立法数量纪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年共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6件,交上了一份不负时代使命的成绩单。

  回顾这一年,司法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从康美药业集体诉讼案到深圳个人破产第一案,从人脸识别第一案到“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司法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法治建设职能,整合资源优势,主动担当作为,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真真切切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民主与法制》周刊推出年终盘点。梳理全国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府等单位或系统的法治建设成果,归纳、总结经济法治、生态文明法治、社会法治、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等领域的热点和成就,与您一同回首2021年法治中国建设,锚定新起点,共同谱写踔厉奋发、踵事增华的法学法律工作新篇章。


《2021·回顾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年》系列报道之三

2021年十大检察业务亮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谢鹏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李淮 

本社记者 张纯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冲波逆折更显壮丽。回首来时路,2021年极不平凡。一年里,留下了许多特殊而重要的印记。

  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党中央在历史上首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提出更高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回望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坚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导向,遵循“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基调,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融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求变,能动创新履职,求极致担当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跃升。


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检察机关积极对接重大国家战略和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不断满足相关司法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坚持“真严管”“真厚爱”,做到“真整改”“真合规”,与依法清理“挂案”相结合,既挽救了涉案企业,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通过“办理一案,带动一片”,推动关联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切实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准,进一步树牢“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观念。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第二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10个省级检察院共确定27个市级检察院和165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开展改革。同年6月,最高检、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着力加强第三方监管规则和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确保第三方组织、人员做到“真监督”“真评估”。9月,联合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11月底,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12月,联合举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座谈会。截至11月底,试点地区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52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254件,并先后发布了2批次10件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为具体办案提供了有力指导。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部署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工作,指导9个试点省级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此外,最高检还派出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量创8年新低

  2021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获得充分肯定。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42.5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程序性回复率为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0%。通过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检察机关有力地守住守好人民的“心”,在办案中能动铺陈“人民至上”的底色。

  为了让公平正义可知可感可触,检察机关积极拓展检察听证广度深度,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通过开展公开听证,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化解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为当事人“化解法结”“打开心结”“去除心病”,有效消弭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信念落得实而又实。

  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10985件信访案件开展了公开听证,听证后当事人同意意见的占到90%,其中当事人明确承诺息诉罢访的占71%。从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最高检已经就101件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其中院领导主持9件。在最高检领导的带头示范下,28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就38件疑难复杂案件主持了听证会。

  此外,最高检还在全国四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践行“接访就是办案”,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截至2021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简易公开听证案件4530件,占控申检察部门同期公开听证案件总数9513件的47.6%;听证后申诉人表示息诉息访的3395件,有效化解率为74.9%。其中,最高检开展136件,约占总数的3%。

  2021年,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量为近8年来最低,比2013年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最高检信访量大幅下降,占比为20年来最低,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推进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

  2021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三位是醉驾、盗窃、诈骗。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积极跟上新趋势,不断深化、更新司法办案理念。

  2021年4月,少捕慎诉慎押被中央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整体布局。同年6月,《意见》明确将“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定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面对新定位新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看”,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2021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诉前羁押率为49.7%,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减少不必要羁押成效明显。

  如今,少捕慎诉慎押逐渐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自2021年7月1日起,最高检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截至9月30日,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6.4万余人,经审查后决定或建议不羁押7.6万余人,占比28.85%。同年11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发布首批5件典型案例,确保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充分、准确适用。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放社会和谐巨大“红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后,各级检察机关协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全面贯彻,依法落实主导责任,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惩治犯罪更加及时有效,诉讼效率大幅提升,人权保障更加到位,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凝聚了法治“最大公约数”。

  2021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总数的90.87%,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85%,同期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5%,较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上诉率低20.51个百分点。

  为了科学规范量刑建议工作,深入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最高检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原则要求,规范了证据审查、提出程序、听取意见,完善了调整机制,规定了量刑监督,推动量刑建议更加符合案件实际,更好适应司法实践需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促使“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取得更大实效。

  与此同时,为了让每一个认罪认罚案件经得住考验,最高检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明确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由此,可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听取意见进一步实质化、规范化,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

2021年9月27日,最高检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发布了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涉及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违建拆除、婚姻登记等一系列老百姓重大利益问题,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了各方共识,回答了实践困惑。其中,姚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是备受关注的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导性案件。

  姚某2013年遭莫某某骗婚,婚姻登记后“人财两空”。姚某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却未能如愿撤销婚姻登记。姚某又先后提起离婚、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登记等民事、行政诉讼,均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已过法定起诉期限,而被一一驳回。

  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姚某确实遭骗婚的基础上,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举行公开听证,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这个冒名婚姻登记历时7年终于被注销。针对此案,举一反三,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着力从制度上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另外,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试行)》,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将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探索勾勒出一幅务实管用的监督办案路径图,为实践提供直接、有效的参考。

  如今,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已常态化,逐步阻挡“程序空转”“机械司法”,让权利救济更易实现、争议纠纷更好平息,实质法治得以推进。2021年1月至9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937件,其中涉及5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698件,一批申诉十几年、几十年的案件获得解决,精准消掉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两法”,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孩子是明天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检察机关推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全面保护,紧密携手“六大保护”共同发力,筑牢安全防护网,追求“1+5>6”的最佳效果。全国政协围绕“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检察机关“没完没了”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网络犯罪,促进解决监护不力、缺失等问题。2021年1月至10月,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人数,比2018年、2019年、2020年同期分别下降73.5%、57.2%、14.4%;起诉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09人,比2019年、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67.9%、15.65%;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80件,是2019年的7.1倍。

  2021年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确立为法定制度,更实管住伸向孩子的罪恶“黑手”。截至2021年10月底,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的案件已达1657件,与2018年的306件相比,数量增长了4.4倍。全国检察机关牵头或配合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749万人次,开除、解聘2900余名有前科劣迹人员。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2021年1月至11月,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14421人次。

  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会同全国妇联、关工委共同出台意见,推广“督促监护令”,联合发布5起典型案例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与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80个地区共同开展示范建设工作。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办案,推动11个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促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更深层面诉源治理

看似并不十分重大的“小案件”,往往内含“大政治”、关系“大民生”。

  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向社会诠释“英雄烈士不容诋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容挑战”的法治观念。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充分保障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醉驾案件从严治理,探索多元化惩罚矫治。依法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重点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充分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开展多元救助帮扶。2021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073件,发放救助金2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61.2%和70%。

  检察机关狠抓“四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共治“小”井盖中的“大”隐患。全力推进“六号检察建议”,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打击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共起诉非法买卖“两卡”犯罪分子12万余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万余人,有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办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等网络诽谤案,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这一切,充分彰显了为无辜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的法治精神。

  与此同时,针对利用“互联网+寄递”,实施贩运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问题,2021年10月,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安全持续发展。


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稳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微山湖上静悄悄……”这首《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很多人耳熟能详。歌词中提到的山东微山湖,与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相互贯通,被称为南四湖。

  2021年4月8日,最高检对涉及4省34县(市、区)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直接立案,针对工业排放、围湖养殖等问题摸排线索237条。截至目前,发出诉前建议124件,督促关闭非法设置排污口99个,治理黑臭水体461处,拆除违法养殖87处,全流域水质显著改善,“两山”理念得到有效维护。

  该专案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一个缩影。2021年,公益诉讼办案取得量的增长和质的突破,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同步提升。截至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23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192件,提起诉讼8287件。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开展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净化司法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依法没收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移到境外的巨额财产,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大局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高标准守住“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法治底线。

  最高检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制发《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强化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的监督力度,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截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856次,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159个,提出纠正违法3105个,已监督纠正26653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82个,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8人;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1062个。


扎实做好顶层设计,织密筑牢法律监督制度体系

2021年是监督规则及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年”,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供给了扎实的制度支撑和规范的运作指引。

  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民事检察履行职能更加规范。新规则共10章135条,比2013年试行规则减少了1章、增加了11条,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程序、案件范围、办案机制等事项。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行政检察前进步伐更加坚定。新规则共10章137条,极大扩容了2016年试行规则的7章37条规模,规定了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以及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案件执行活动的监督。

  最高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公益更加有力。《办案规则》共6章112条,进一步细化了办案各阶段、各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并在诉前程序、调查手段、检察建议、诉讼请求等方面,创设了新机制,支撑了“积极稳妥”工作方略,充实了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勇于自我革命自我加压,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检察机关从百年党史和90年人民检察史中赓续、传承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常态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同时,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坚持融合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最高检党组第七轮巡视,注重“1+1>2”“1+1=‘实’”,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新时代检察铁军。目前,最高检在教育整顿中,共处置问题线索117件,办结率超八成;确定的25项建章立制重点任务,基本上全部完成。完善离任人员从业限制,积极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逐步形成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堵住围猎司法“风口”的效果明显。

  坚持以严肃追责倒逼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为深刻总结刑事冤错案件教训,最高检制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2021年年初,启动对2018年以来纠正冤错案件全面排查,逐案提出追责意见。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最高检挂牌督办,已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

  坚持考核“案”与“人”,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通过建立健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或程序反复,办案质量大大提高,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尽快修复,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从严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引导检察人员求极致、重质效,最大限度激发检察人员的内生动力。

  坚持科技赋能法律监督,向大数据要“检察战斗力”。2021年,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运行,融入流程办案、辅助办案、知识服务和数据应用,对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推动跨部门数据互联、共享,激活“沉睡”数据,破解“信息孤岛”等监督困境。搭建“全国检察智慧民行监督平台”,助推监督质效提升。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转型为“网上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奋力打好“脱薄摘帽”攻坚战,确保检察事业之基更加稳固。2021年是“基层建设落实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抓实抓好《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召开重要专题会议共谋举措,组织多批基层院检察长集中培训,实地调研“把脉会诊”,找准短板弱项,完善细化“脱薄”机制,配强班子抓强队伍。129个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重新选配了42名检察长、81名班子成员,检察长平均年龄由49.5岁降至46岁。经过上下多方合力求极致推动,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高,“脱薄争先”成为常态,“小院”也能实现大作为,检察基层基础工作获得整体增强。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2022年是极其重要之年。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萃取绵绵不断的力量,忠实践行党中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奋斗奉献,勇毅前行,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李婉祺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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