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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这十年 • 生态环境 | 应对气候变化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以国家低碳城市和碳交易双试点为抓手,统筹结构优化、能效提升、污染治理,强化政策协同、科技创新、市场驱动、示范引领和全民参与,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显著成果。我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日益显现。

不断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

一是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我市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印发实施《天津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天津市“十二五”、“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目标指引,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措施保障,推动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农业低碳化。

二是牢牢把握碳排放强度指标要求。分解落实国家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国家对我市历年控制温室气体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区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定区人民政府考核评估办法,定性定量相结合评估各区低碳发展水平。“十三五”,全市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23%以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5%目标任务。

三是探索培育低碳发展模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生态城、滨海高新区等发挥低碳示范作用,从产业优化升级、能源低碳发展、低碳管理创新等方面持续深耕,探索出工业园区、新城镇发展的低碳建设路径。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我市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谋划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典型企业、建筑和社区率先开展第一批低碳(近零碳)示范建设。

“零碳”建筑示范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不动产登记中心

持续推进碳交易试点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碳交易制度体系。我市率先开展碳交易试点建设,先后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核算方法开发、平台系统建设,建立配额分配、交易流转、注销履约等要素在内的交易体系,2013年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开市交易,发挥市场作用控制碳排放。多年实践表明,通过碳交易大幅降低了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效果明显,也为全国碳市场建设贡献了天津经验。

二是深化碳交易市场建设。我市不断扩展碳交易试点纳入企业范围,2021年将碳排放量超过2万吨/年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涵盖15个行业160家企业。同时,严格实施碳排放报告、核查制度,狠抓碳排放数据管理,开发“碳助手”应用软件供企业免费使用,编制印发《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现场检查技术指南》,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和帮扶工作。跟踪服务企业碳排放问题,今年以来,组织“一对一”现场服务30余次,开展9轮碳排放能力建设培训,累计培训超过1100人次。

对碳交易试点纳入企业现场核查

三是提升碳交易市场活力。我市不断创新交易机制,提高交易服务水平。科学制定配额分配政策,引导企业减污降碳。拓宽碳排放履约渠道,引入自愿减排项目,并在2019年起创新开展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我市碳交易市场活力稳步提升,2021年碳市场成交量5074万吨,在全国碳交易试点市场中位列第二名。今年8月9日,我市2021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圆满完成,履约率连续7年达到100%。

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

一是构建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我市率先成立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发布我国首部以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主旨的省级地方法规。不等不靠,落地落实,统筹推进一批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举措和工程措施,印发《天津市“双碳”工作关键目标和重点任务举措清单(第一批)》,明确118项重点任务。

二是谋划碳达峰碳中和路径。2022年8月,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我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十大行动。随着工业、建筑、交通等各领域的碳达峰专项方案陆续出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建立。

三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充分融入《天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强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系统推进,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供稿: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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