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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这十年 • 生态环境 | 执法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作用,聚焦核心任务,坚持依法执法,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质量的持续提升,为我市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1.8万余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万余件。运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五类案件总数1110件,其中按日计罚22件,查封扣押531件,限产停产129件,移送行政拘留23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90件。

用好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

三大“保卫战”打得更准

一是高效率推进“蓝天”保卫战执法行动。针对夜间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连续两年开展燃煤锅炉“零点行动”,共执法检查400余台次燃煤锅炉,立案查处率高达24.6%。结合季节特点,从2016年至2021年连续六年开展夏季VOCs专项执法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夏季违法行为发生率从12.7%降至5.81%,秋冬季违法行为发生率从7.89%降至1.15%。

二是高标准落实“碧水”保卫战执法任务。将全市114家污水处理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天津市环境保护系统实施环保红黄牌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持续组织对天津12条入海河流、36个国控断面、汇水范围内重点汇入支流及排水口门进行执法巡查。我市12条入海河流,从2017年全部为“劣”,到2020年全部消“劣”,再到2021年达到“总体Ⅳ类”,完成三步走目标。

三是高要求开展“净土”保卫战执法工作。探索推行土壤污染“清单式”执法,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专项执法,紧盯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随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性执法,实现了对我市100余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法“全覆盖”,构建了“监管+监测+专家”联动执法体系。同时,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编组航拍巡查畜禽养殖场周边河道水质情况

打好防范化解风险“主动仗”,

环境质量安全守得更牢

一是固体废物管理更加规范。持续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等全环节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清源行动”等多项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市级联络员工作制度,有力推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天津市武清区刘某某非法收集处置废铅畜电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入选生态环境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二是核与辐射更加安全。研究制定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巡查,全方位加强移动探伤放射源异地转移备案和首次作业的现场核查监督,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环节执法全监管。近年来,已累计举办核与辐射监督执法培训班23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完成33个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问题整改。

三是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更加彻底。深入开展“公路质检和石油化工行业放射源安全风险排查”、“辐射安全许可证超期持证专项检查”、“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排查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安全事故。2012年以来,先后圆满保障了世界经济论坛新领军者年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东亚运动会等重大活动环境安全。

把培训课堂搬进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提升区局核与辐射执法能力和水平,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出好优化执法方式“连环招”,

执法监督体系建得更全

一是非现场执法智慧化。印发实施《天津市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利用走航车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快速锁定可疑企业,提高巡查效率;利用无人机速度快、覆盖广、拍照清、可搭载特点,提升巡查效能;利用红外热成像仪、FID、微风风速仪等技术装备辅助现场执法,固定违法证据。不断加强高科技装备和技术的应用助力开启执法新模式。

二是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化。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高压态势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工作,建立自动监测数据定期会商机制,会同监测部门赴现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全市自动监控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全市1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控“装、竖、联”工作。2022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了天津查处某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

三是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化。制定《市生态环境局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执法监管等6大任务、21项重点工作、30条具体措施,将34591家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17年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万余人次,检查排污许可证企业2万余家次,共查处各类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100余起。

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录入执法检查情况

下好执法服务保障“先手棋”,

助力营商环境创得更优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瞄准生态环境普法难点和痛点,着力构建“一体化、精准化、全程化、多样化”执法普法体系。率先在市级执法机构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组织人员编写生态环境法规系列普法明白纸,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开展“执法人员+行业专家”入企帮扶式执法活动,畅通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是用心用情化解环境信访矛盾。通过出台一套制度、围绕两个目标、落实三个“第一时间”、实施六项坚持,探索形成“一二三六”环境信访工作模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新气爽的生活环境。近年来,共牵头解决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举报8600余件,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6300余件,多次受到生态环境部表彰。

三是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施细则》,明确从重、从轻和不予处罚的19种具体情形,完善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12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积极推进“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主观故意不罚”。近两年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50余件。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执法总队送来锦旗

练好队伍规范执法“基本功”,

执法铁军形象树得更好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锻造执法铁军。围绕“党建引领执法,执法促进党建”的工作目标,以“学、领、督、优”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党建和执法工作同频共振,持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自启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全市执法人员编制数已由“十二五”时期的不足300个,增加到目前的近800个,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均实行“局队合一”模式。

二是强化岗位练兵增强执法本领。启动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互派干部交流锻炼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每月执法之星”评选活动。依托监督帮扶任务,组建监督帮扶人才库,实施人才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聚焦“讲、学、练、比、评”五环节,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2019、2020、2021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名次从排名倒数后几名跃升至前五名。

三是狠抓执法规范锤炼过硬作风。明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目标,在全国率先完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着装,组织开展着装规范培训和军事化队列训练,出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发放执法廉政监督卡,精心设计打造廉政主题“文化墙”,不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锤炼严明执法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

执法人员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查

供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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