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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这十年 • 生态环境 | 综合规划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集约发展的鲜明导向,把“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立足战略统筹、系统谋划,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更美,美丽天津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从“单打独斗”到“全民参与”,

形成了“大环保”工作格局

(一)夯实生态文明的思想根基。十年来,天津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带头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宣讲提纲、广泛学习宣传。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坚守“绿色决定生死、关乎天津未来”,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错误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类企事业单位从“要我治”到“我要治”,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市民群众从“被动反映问题”到“主动发现问题”,参与意识明显提高,参与程度广泛活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普遍共识、鲜明导向、自觉行动。

(二)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生态环保工作不是环保部门的“独角戏”,是各区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大合唱”。十年来,天津始终坚持高位推进,市区两级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同志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制度,对口包区、分区包片;分管市领导蹲点调研、定期调度、现场办公。人大、政协等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立法监督和政治协商的重点领域,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到“既管行业又管环保”,聚焦“园区围城”“钢铁围城”等重点难点,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生态环境保护从污染治理的“单兵突进”到结构调整、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全面开花”。

(三)压紧生态环保的责任链条。压实压紧“硬责任”,关键要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十年来,天津紧扣“压实责任”这条主线,推动生态环保责任由“政府负责”向“党政同责”转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理清区级党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等50个责任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边界,确保各方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由“软要求”向“硬指标”转变,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范畴,每季度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议,开门见山讲问题,闭环推动促整改;紧扣考核问效,把污染防治的“战场”作为履职尽责的“考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逐步扩大考核范围,做到属地和部门一起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起评,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各区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从“单一推进”到“全面统筹”,

取得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胜利

一是谋深谋全。坚持统筹发展和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更加全面、深入、具体的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在“稳中求进”中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源头治理,摒弃过去“就环保论环保”、“就污染讲治理”的传统思维,在环保规划、攻坚战方案中专门设置绿色低碳发展等章节,科学谋划了一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调整重点任务,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实现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双降”,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也为高质量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空间。

二是谋准谋远。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倒逼,结合天津发展实际,聚焦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关键领域,设置专项方案,重点安排布置,强化问题解决。2018年,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1+8”三年作战计划,随后又组织制定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强化升级方案,特别是对照“入海河流全面消劣”的新目标,按照“一河一策”、分区分案的原则,编制12条入海河流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年,紧扣国家“1+8”攻坚体系,锚定“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远景目标,制定发布我市攻坚战行动方案,在延伸拓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基础上,聚焦最影响环境质量改善、最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突出问题,谋划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扬尘异味噪声等三个新战役,延续拓展柴油货车、黑臭水体、入海河流、渤海、农业农村治理等五个领域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成果,形成“1+3+8”的攻坚行动框架。

三是谋细谋实。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工程化落实,在谋划好总体环保规划、攻坚方案的同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目标指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具体节点,任务措施分解到季度、月份,一年一年压茬推进,稳扎稳打逐步落实。第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谋划601项重点任务、802项工程措施,所有工程任务全部顺利完成,特别是解决了“钢铁围城”“园区围城”“散煤”“散乱污”等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硬骨头”,为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阶段性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谋划了581项重点任务,涉及绿色发展、三大保卫战、生态修复、治理能力提升等方方面面,将为“十四五”攻坚目标达成夯实良好根基。

从“单方使劲”到“全面发力”,

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运用改革手段推进区域协同。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率先突破领域之一,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创新,大力推动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2015年,与京冀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突破方向、协同领域、合作事项,此后每年制定工作计划、逐项推进落实,建立了“静廊沧”、“通武廊”、“京东黄金走廊”等生态环保协同机制,逐步实现了立法、标准、政策、治理、执法“五个协同”。2022年,推动成立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调小组,固化已有成熟机制、强化合作薄弱环节,形成污染防治全领域贯通、交界市县全区域衔接的协同模式,联合签署《“十四五”时期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宽协同领域、延伸协同深度,更加突出了京津冀地方层面协同的落地实施。

(二)运用改革手段引领绿色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领和服务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效能治理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强化激励、表率引领,2019年印发实施环境保护企业“领跑者”制度实施办法,三年来评选25家环境保护企业“领跑者”,引导推动企业从“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转变。坚持大胆突破、先行先试,2020年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工业园区单位面积及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强度监测评估方案,连续两年监测统计、评估分析煤电、钢铁等4个重点行业和50个工业园区,强化总量、强度双控,校准绿色发展标尺。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2020年、2021年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制定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不断提升办事便利度、监管精准度、政策契合度、企业满意度。

(三)运用改革手段夯实基础支撑。坚持求真求准,提升基础工作,强化环境数据支撑体系,更好服务管理决策,更好推动污染减排。核准环境统计数据,每年全面梳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统筹做好环境统计和重点源目录调整,开展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率先启动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研究,确保数据真实可信、拿来能用。2017年底,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三年来动员5000余人参与,投入资金1.8亿元,摸清3.6万个污染源基本情况,天津市以“全国领先”的速度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核算工作,审核通过率、核算完成率达到100%。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印发“十三五”、“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探索实施总量管理政策创新,建立区域总量指标有偿调剂、指标互换机制,支持各区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开源,污染物减排工作成效明显,高标准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

供稿: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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