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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览!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之2020年度案例观察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嘉美商事及涉外争议解决 Author 嘉美


前   言


从“走出去”战略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推进,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商业蓝图不断扩张,而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加,跨国纠纷亦在所难免。因纠纷解决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境外仲裁裁决和判决需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的实务问题。境外仲裁裁决和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需遵循何种规定、如何进行实操、有无相关案例可供参考、被承认/认可和执行的概率、不予承认/认可和执行的原因等问题,既关系到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提升中国司法公信力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因此,该领域也越来越受到跨境交易商业主体、境外机构和我国相关部门的关注。尤其当仲裁裁决和判决所涉及的法域与中国存在显著差异时,如何从现有公开案例中提炼中国司法机关的裁判观点以为境外司法及仲裁机构、跨境交易主体提供预判和指导,则具有更为显著的现实意义。
2020年岁末,笔者有幸接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邀请,基于笔者对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领域近一年的观察,撰写《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之2020年度观察》(“《2020年度观察》”)(该全文将收录刊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即将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21)》)。本公众号文章系基于《2020年度观察》一文撰写之思路,就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领域之2020年总体概况、2020年度要案与展望进行要点概述,以供读者速览。



2020 - 年度总体概况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数据库等公开途径对2020年境外(笔者注:含港澳台)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案件(注:不含婚姻家庭类判决的承认/认可和执行、非2020年度承认/认可而进入单独执行程序、撤回承认/认可和执行申请等案件)进行检索发现:2020年度(注:截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库公开数据)共计37起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案。其中,28起境外仲裁裁决及判决在中国境内获承认/认可和执行(占比75.67%),在此28起得到承认/认可和执行的境外仲裁裁决及判决中,外国法院判决占比2.7%、港澳台法院判决占比32.43%、外国仲裁裁决占比29.73%、港澳台仲裁裁决占比10.81%,9起境外仲裁裁决及判决在中国境内未获承认/认可和执行(占比24.33%)(见下图)。



以下,本文将按照外国判决、港澳台判决、外国仲裁裁决、港澳台仲裁裁决四类,列表说明2020年度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的情况。



【表一:2020年度观察 - 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 之 外国法院判决】



【表二:2020年度观察 - 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 之 港澳台法院判决】



【表三:2020年度观察 - 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 之 外国仲裁裁决】



【表四:2020年度观察 - 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 之 港澳台仲裁判决】


2020 - Top10年度要案(排序不分先后)


Top 1 · 布兰特伍德案

【关键词:裁决国籍】


2020年度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获得承认/认可和执行领域最为轰动的案件当属“布兰特伍德工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于2014年3月17日在中国广州市作出的编号18929/CYK《终极裁决》案”【(2015)穗中法民四初字第62号民事裁定书】(“布兰特伍德案”)。在该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根据国际惯例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仲裁”的仲裁条款有效,并将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在广州仲裁作出的裁决定性为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从而认定申请人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73条的规定直接申请执行,而非按照《纽约公约》申请在中国先予承认而后执行。


Top 2 · 彼克托案

【关键词:互惠】


继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首次承认和执行韩国一民事判决书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民事判决。


详情请参见:【嘉美·视点】转变中的互惠原则—2020年韩国法院又一判决被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Top 3 · 安富尔案

【关键词:超裁】


仲裁庭超越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就其未申请之利息请求部分支付利息,符合双方选定之《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仲裁规则》规定,不构成“超裁”。最终,涉案仲裁裁决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详情请参见:裁决利息超出仲裁请求,是“超裁”吗?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仲裁裁决获得我国承认和执行!【嘉美 · 视点】


Top 4 ·姚文衷案

【关键词:澳门赌债、内地社会公共利益】


申请人申请承认和执行澳门法院作出的关于赌博债务的胜诉判决,被申请人辩称认可和执行涉案判决将违背内地的社会公共利益。然而,本案审理法院未就“认可涉及澳门赌博债务的判决是否有违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作出正面回应,而是基于“执行不具有执行内容”以及“未经依法传唤”等瑕疵问题,对申请人之申请予以驳回。


详情请参见:认可涉及澳门赌博债务的判决将有违公序良俗?从最新一起澳门判决被不予认可和执行案说起【嘉美 · 视点】


Top 5 · 满升航运案

【关键词:仲裁庭组成】


涉案仲裁协议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各指定一位仲裁员,适用英国法”,而本案却由满升航运公司指定的仲裁员独任审理。最终,涉案仲裁裁决仍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详情请参见:约定三人仲裁庭变独任?英国仲裁裁决仍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嘉美 · 视点】


Top 6 ·缅甸判决案

关键词:生效判决】


因申请人未能提供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其承认和执行涉案缅甸法院判决的申请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详情请参见:缅甸判决书承认和执行被驳回!——兼述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几大要点!【嘉美·视点】


Top 7 · 斯万斯克案

【关键词:快速程序】


快速仲裁并非仅限于机构仲裁,在没有明确排除的情况下,快速仲裁也可能适用于临时仲裁。本案争议双方约定通过快速仲裁方式解决涉案争议,最终临时仲裁庭通过快速仲裁程序作出仲裁裁决,符合双方约定,不存在《纽约公约》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形,涉案仲裁裁决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详情请参见:临时仲裁和快速程序不可兼得?仲裁地于瑞典的临时仲裁裁决获得我国承认和执行!【嘉美·视点】


Top 8 ·上海佳船

【关键词:公共政策】


申请人于国外提起仲裁,被申请人于国内提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之诉,依据仲裁规则及仲裁地法律,并无“一方于域外提出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仲裁庭应中止仲裁程序”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外国仲裁庭继续审理的行为并无不当,其亦未损害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并不违反我国的公共政策,最终涉案仲裁裁决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详情请参见:一方在国外申请仲裁,另一方在国内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能否中止国外仲裁程序?该仲裁裁决违背我国的“公共政策”?【嘉美·视点】


Top 9 · 奥克塔福案

【关键词:仲裁请求金额未明确】


仲裁请求金额虽未明确,但符合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则,涉案仲裁裁决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详情请参见:仲裁请求金额未明确,加拿大仲裁裁决仍被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嘉美·视点】


Top 10 · 张思伦案

【关键词:一国两制】


“中华民国”纪年法的表述,不构成对“一国两制”原则的违背,涉案台湾法院判决获大陆法院认可和执行。


详情请参见:最新!使用“中华民国”字样违背“一国两制”原则?从一台湾判决获认可和执行谈起【嘉美 · 资讯】


展望

通观2020年,笔者认为,未来仍有如下方面,十分值得期待相关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的突破和完善:1)境外(含港澳台)法院和仲裁调解书在境内的承认与执行;2)涉及澳门以及其他赌博合法化法域的赌博债务的判决、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承认和执行的机会与挑战;3)承认/认可和执行程序中的翻译费、公证认证费可否如同诉讼费,应由被申请人承担;4)推定互惠原则的落地、积极促成互惠关系,倡导并逐步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范围的进一步实践等。
笔者亦将在2021年持续跟进观察该领域的新进展。


温馨提示


如前言所述,以上仅为2020年度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领域案例观察之速览。对于该领域更为全面的观察,请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即将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21)》之《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之2020年度观察》。该文分为下述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获得承认/认可和执行的法律依据。笔者分别介绍境外仲裁裁决与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的相应法律依据。第二部分:2020年度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获得承认/认可和执行的基本情况。笔者通过多图表对2020年度案例数据进行全方位展示、分析与比对,并对年度热议要案进行介绍评析。第三部分: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承认和执行面临的问题。笔者分别从2020年度未获中国境内法院承认和执行案例中,对境外仲裁裁决、判决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炼、分析与提示。第四部分:2020年度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的新发展。笔者从2020年度案例之最新实践情况出发,与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更新对2020年度境外仲裁裁决与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新发展进行联动解读。第五部分:展望。
敬请期待!


作者介绍

孙佳佳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孙佳佳律师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专委会委员,系国内外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被列入北京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孙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有十余年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商事争议以及跨境商事争议。在处理跨境争议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外国判决裁决在大陆承认与执行、境外诉讼、全英文涉外商事仲裁、作为专家证人为境外法院出具专家意见等,亦因对于不同法律体系和文化的深刻理解,尤为擅长为客户提供精准的判断和法律建议,受到客户的高度赞誉。


作者介绍

肖宇彤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主修仲裁及争议解决学(LLMarbDR),现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佳佳律师团队律师助理。


摄影 | 孟利峰

编辑 | 肖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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