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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 多元化解 | 博山区重塑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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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博山区法院坚持 “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工作理念,联合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成立家事纠纷化解中心,推动解纷力量重塑、审判力量重塑、工作流程重塑,逐步探索出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的特色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挽救危机婚姻,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家事纠纷

化解中心

截至目前,诉前调解成功案件59件,诉讼结案169件,服判息诉率达97.63%,调撤率达70.41%,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零安全事故的 “三零”目标。


突出解纷力量重塑

夯实家事纠纷化解基础



一、全方位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制定 关于建立博山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审理工作指南搭建党委领导法院牵头政府尽责社会参与的制度框架建立沟通协调反家暴宣传引导等9项工作制度明确综治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团委等家事纠纷领域9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跟进解决工作衔接配合问题形成家事纠纷化解最大合力


二、人性化打造家事纠纷化解中心

结合家事审判的工作特点,围绕家事审判的 “和合”理念,突出 “柔和”主旋律,由博山区法院牵头,建设完成占地600平米、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满足家事解纷要求的专门家事纠纷化解中心,中心不设原、被告席,以圆桌家庭会议模式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以更柔性的措施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同时,着力打造家事文化墙、家事文化长廊,展示包容、责任、担当的为家之道,营造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


三、多维度建设密切协作的三大专业功能室

组织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室、区公安分局反家暴工作室、区妇联婚姻家事调解室三个功能室统一进驻该中心。

家事审判工作室承担辖区家事案件审判职能,同时对家事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反家暴工作室负责协助调处家暴案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负责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室负责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三大功能室做到既能 专科治疗”,又能 联合会诊”,综合性解决家事纠纷难题取得了法律层面无法达到的社会效果

突出审判力量重塑

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创新 1+1+1+N调裁一体化模式

博山区法院统一选派1名优秀女法官担任家事审判工作室负责人同时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0名调解员共同参与离婚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20个三级案由的审理调解工作

引导工作人员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改革文件审理规程并到北京房山区上海市等先进地区开展对标学习有力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
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建立起由各部门、社会团体分类推荐选拔熟悉法律、心理、婚姻、家庭等方面专业知识人才构成的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团队,构建长期运行有效地审判辅助工作机制。比如,区司法局和区妇联分别选派5名长期从事家事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入驻,融合婚恋咨询辅导、家庭矛盾调解、婚姻危机干预、家庭教育指导、婚姻法规知识普及 “五位一体”开展调解工作,其中3名具备专业心理咨询资质的人民调解员,可以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压力纾解、情绪疏导和情感宣泄。

三、创新推行一揽子审判工作机制

坚持以不公开审理、当事人本人到庭为要点的新审判原则,创新推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以调查笔录的形式告知当事人逾期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并利用庭前会议程序组织当事人对申报财产进行质证。创新推行家事审判调查员机制,法官及其助理联合村居或当事人单位人员以入户、入单位形式完成调查工作。创新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为解除婚姻案件的当事人发放证书式生效证明35份,既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又为当事人证明婚姻关系提供了便利。

突出工作流程重塑

提升家事纠纷化解成效



一、诉讼前,创新延伸解纷工作模式

在正式立案之前,家事审判人员便开始提前介入,将诉前调解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感情冷静期”、家事调查工作融为一体,以家事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特邀调解员为工作主体,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疏导,努力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庭前。


二、诉讼中,创新纠纷繁简分流工作模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简单的家事纠纷纳入案件处理 “快车道”,专门制定家事案件简化审判程序,提炼案件要素,适用制式简化法律文书,缩短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家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45天压缩为 27对复杂案件实行精细审判系统解决情感财产和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避免引发衍生案件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诉讼后,创新督促履行、跟踪回访工作模式

做好督促履行工作,加大对当事人思想工作力度,少用慎用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引导当事人当场过付或设定惩戒条款,避免引发强制执行;对财产分割、子女探视执行案件全程介入,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措施为辅,避免矛盾升级,确保案结事了。践行“马锡五式”审判方式,向后延伸审判职能,对裁判案件当事人建档立案,与所在村 (社区)网格员协作配合,实行判后回访,做好感情修复等工作。

截至目前,已对诉前和诉讼中进行过心理干预的当事人和争议较大的未成年人抚养情况实行回访78人次,有力维护了家庭和睦,切实提升了群众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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