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每人100元,今天开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正式启动

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召开“2020年度(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新闻发布会,标志着2020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正式启动。本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入会工作将于5月8日开始,9月30日结束,保障期为一年。

新闻视频

视频上传:罗宇超

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条件:
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申请参加本活动。

本互助项目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取互助费;在各盟市、旗县(区、市)总工会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办事处、代办点办理参互手续;同一单位参加互助活动人数不少于在职职工总数的80%。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交费标准:互助费标准一年一定,每年参互时一次性交纳。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费为每人每份100元,每人限交一份。互助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标准:参互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等结算支付后,由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不包括政策规定中的个人完全自付费用)。

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锡林郭勒盟办事处科员任宇茹:“补助的标准范围必须要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之内。基本医疗保险报完了之后剩下的进行补助。报支比例是0~1万补助30%;1万元到10万元之内补助70%,10万到25万元之内100%报支,25万元封顶。”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期为一年,从办结参互手续后的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保障活动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在一个互助保障期内申请住院补助不限次数。但一个互助保障期,互助补助金的最高额度为250000元。

发生以下情形的,不承担互助保障补助:
(一)在互助期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费费用和其它医疗费用;
(三)参互人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互助期内仍未补交的;
(四)工伤、生育(含节育)、职业病的医疗费用;
(五)打架斗殴、吸毒、自杀、酗酒等违法犯罪所致的医疗费用;
(六)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医保结算单据的除外);
(七)不在住院收费数据所列项目中的医疗费用;
(八)采取欺骗隐瞒、作弊行为骗取补助金的。
据了解,自2019年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第一期开始后,全盟共有994个单位,46703人审核办理加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

监制:马峥

编:张靖雯
编辑:满都胡 罗宇超
记者:王秀敏 张鹏飞

声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锡林郭勒新闻微信公众号

您可能还想看这些:

后浪陈晨的奋斗故事

30名网红齐聚,锡林郭勒助农助牧网红直播周开播

西乌珠穆沁旗全力打造“一区三园”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一不放松 全盟各地重点项目不停工保质保量保建设

锡林浩特市破损柏油路正在逐步修复

连杰:青春坚守 用行动保障每一次出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