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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成功侦破“6.01”特大跨省非法狩猎案


2019年5月,锡盟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工作中发现锡盟境内有人大量非法收购百灵鸟雏鸟向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贩卖的案件线索后,锡盟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与锡盟森林公安局专门抽调二十二名警力成立了“6.01”专案组,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克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历时三个多月,行程六千余公里,跨越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四省市,将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至此 ,“6.01”特大非法狩猎专案成功告破,此案共收缴百灵鸟雏鸟3364只,涉案价值共计350余万元,成功切断了一条跨省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资源通道。该案已于2020年5月9日由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判决。


一、2019年12月24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康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2020年5月9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孟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被告人温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朱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祁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此案的成功侦破,有力的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公信力,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体现公安食药环侦队伍敢打硬仗、快速处置的优良作风和坚强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公安食药环侦部门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监制:马峥

主编:张靖雯
编辑:李婷 冯晨晨
记者:齐戈骐  陈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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