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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事务所逃避缴纳税款案件

小颖言税
2024-08-27

来源:广东税务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律师事务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440***4365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稽 罚 〔2022〕 3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于2017-2019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合同费用629,000.00元(含税)。该部分收入没有入账,没有开具发票,没有申报纳税,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 
(二)你单位于2017-2019年期间,存在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你单位利用七位律师(包括四位合伙人律师和三位挂靠律师)的私人帐户收取合同费用合计629,000.00元,其中通过合伙人律师收取516,000.00元,通过挂靠律师收取113,000.00元。你单位未对三位挂靠律师取得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共17,019.47元;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罚款6,865.55元。
罚款金额(万元): 2.3885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广东税务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推荐阅读:律师个人所得税文件集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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